新英格蘭自治領
外观
(重定向自新英格兰领地)
美洲新英格蘭自治領 Dominion of New England in Americ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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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王國的殖民地 | |
1686年—1689年 | |
1688年自治領地圖 | |
坐标:42°21′N 71°3′W / 42.350°N 71.050°W | |
國家 | 英格蘭王國 |
首府 | 麻薩諸塞灣省波士頓 |
面积 | |
政府 | |
• 类型 | 憲法君主制 |
• 座右銘 | "Nunquam libertas gratior extat" 「自由從未以更高尚形式出現」 |
總督 | |
• 1686年 | 約瑟夫·多德利 |
• 1686年 –1689年 | 埃德蒙·安德羅斯 |
副總督 | |
• 1688年 –1689年 | 法蘭西斯·尼高森 |
立法機關 | 新英格蘭議會 |
歷史時期 | 美國殖民歷史 |
• 成立 | 1686年 |
• 波士頓起義 | 1689年4月18日 |
• 紐約叛亂 | 1689年5月31日 |
• 废除 | 1689年 |
今属于 | 美国 |
美洲新英格蘭自治領(英語:Dominion of New England in America;1686年—1689年)是英格蘭殖民地行政聯盟,覆蓋新英格蘭及中大西洋殖民地(賓夕法尼亞殖民地除外)。其政治結構類似西班牙王室管理新西班牙總督轄區的模式,進行中央控制。因為權利嚴重受限和殖民特許狀遭到撤銷,令自治領內殖民者感到憤憤不平。總督埃德蒙·安德羅斯爵士嘗試進行法律和結構上的改變,但多數都遭到復原,而詹姆斯二世的皇位遭到剝奪後,自治領馬上遭到推翻。自治領推行的改變之一是將英格蘭教會引入麻薩諸塞;當地清教領袖一直都堅拒以任何形式為其提供立足之地。
自治領包括非常大的土地,由南面的特拉華河一直到北面佩諾布斯克灣,包括新罕布什爾省、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羅德島殖民地及普羅維登斯莊園、康涅狄格殖民地、紐約省及新澤西省,另有一少部分緬因。由於面積太大,難以由一個總督管理。安德羅斯總督不受歡迎,且多數政治派系都視之為威脅。英格蘭光榮革命的消息在1689年傳到波士頓,清教徒便發動1689年波士頓起義對抗安德羅斯,並將他和他的官員拘捕。
紐約的萊斯勒叛亂將自治領副總督法蘭西斯·尼高森免職。這些事件後,各殖民地恢復至原政府的樣貌,但部份並無特許狀管治。最終新的特許狀由新的國王威廉三世和女王瑪麗二世聯合(威廉與瑪麗)頒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