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茂
郎茂(541年—615年),中国北齐、隋朝政治人物,表字蔚之,恒山郡新市县(郡治今河北省新乐县)人。北齐颍川郡太守郎基之子。
郎茂少年时聪敏,勤奋好学,博学通经。十五岁时以国子博士权会为师,《诗》、《易》、《三礼》及玄象、刑名之学。跟随国子助教张率礼学春秋三传,废寝忘食。家人担心郎茂过度读书得病,经常限制他的蜡烛。长大后,被称为学者,善于作文章。十九岁时,父亲去世,服丧哀哭逾礼。仕北齐,初任司空府行参军。南朝陈使者傅縡来聘问,郎茂奉命接待。后受敕命在秘书省校正刊行古籍。转任保城县令,有好的名声,百姓立清德颂碑。北周武帝平定北齐,上柱国王谊推荐郎茂任陈州户曹。杨坚担任亳州总管,与郎茂会面大喜,命他掌书记。武帝作《象经》,杨坚有所批判,郎茂感慨于是决心援助杨坚。杨坚礼遇郎茂。后来郎茂回到家乡担任州主簿。
580年(大象二年),杨坚担任北周丞相,召郎茂任卫州司录,有好的官声,不久担任卫国县令。狱中有囚犯二百人,郎茂数日亲自审问,得到赦免的有一百人。郎茂将历年的辞讼,都不送到州省。郎茂对魏州刺史元晖说,“百姓如水,法令如堤防。堤防不牢固,洪水必奔流突破。堤防牢固,就不会决口崩坏,刺史有什么担心的呢”。元晖无言以对。
郎茂从延州长史转任太常丞,升任民部侍郎。数年后、母亲去世,辞职服丧、服丧结束复职。郎茂上奏为王事身死之人,子孙不用退田,品官退休不减少田地。仁寿初年,郎茂以本官兼大兴县令。
隋炀帝即位,郎茂转任雍州司马,升任太常少卿。二年后,任尚书左丞,掌管官僚人事。工部尚书宇文恺、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争夺河东郡银矿采掘,郎茂弹劾,两者都获罪。郎茂上奏编纂的《州郡图经》一百卷,交给秘府珍藏。
炀帝多次巡幸,王朝纲纪紊乱,法令残破。郎茂不敢谏言,只是哀叹。年老请求退休,没被批准。炀帝远征高句丽,郎茂留守晋阳宫。恒山赞治王文同弹劾郎茂交结朋党。负责调查的纳言苏威、御史大夫裴蕴都和郎茂关系不好,于是诬陷郎茂。炀帝大怒,郎茂和弟弟郎楚之被剥夺官爵、流放且末郡。郎茂坦然接受。流放途中作《登垅赋》自我安慰。上表文为自己申辩,炀帝逐渐醒悟。614年(大业十年)、郎茂回到长安。615年(大业十一年),七十五岁的郎茂去世。其子郎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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