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政府迁台
日期 | 1949年12月7日 |
---|---|
地点 |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 |
别名 | 政府迁台、国府迁台、大撤退 |
参与者 | 中国国民党、中华民国政府、中华民国国军 |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亦称国府迁台[1][a]、大撤退[2],是指1949年至1950年即第二次国共内战末期,中国国民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华民国政府从中国大陆撤退到台湾。除了中华民国国军的主力部队之外,还有许多平民也跟随国军离开中国大陆,大部分部队从华南撤退到台湾,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个月之后才离开在中国大陆最后驻扎地四川省的中华民国国军[3];这些跟随中华民国政府撤退至台湾的中国大陆移民,形成了今日台湾五大族群中的外省人。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在中华民国历史以及现代台湾历史上均是重大事件。以时任中国国民党总裁蒋中正为首的中华民国政府、国军及国民党原计划借由暂时撤退至台湾,重新集结及巩固军队,准备反攻大陆以取回中国大陆的统治权[3],此为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国家优先事项。随着反攻大陆的计划变得明显不可能实现,中华民国的国家焦点转移至到台湾本土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上。1996年,经全民直选的李登辉政府上台后,主张中华民国主权与治权仅及于台澎金马[4][5]。在2004年以后,中华民国政府不再发行疆域包含中国大陆的“中华民国全图”,改为发行涵盖范围仅台澎金马的“台湾全图”[6]。不过,依据1991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及隔年制定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国大陆仍为中华民国法理上的领土[7]。
背景
[编辑]1945年二战结束后,国民政府主席兼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领导的中华民国国军与毛泽东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战。双方都试图控制和统一中国。蒋中正依赖美国以及城市的中上层菁英,毛泽东则依赖苏联和农村的基层人口。[8]中国国民党及中国共产党两党之间的血腥冲突始于国民革命军北伐(1926-1928年),并持续到抗日战争时期(1932-1945年)。毛泽东和蒋中正都认为有必要消灭军阀,但理由不同:对毛泽东来说,消灭军阀将结束中国的封建制度,使得国家得以迈向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对蒋中正来说,军阀是中央政府的巨大威胁。毛泽东的共产党军队动员中国农村的农民对抗日本人,在1945年日本投降时,中共已经建立了一支近百万士兵的军队。中共在意识形态上的统一,以及在抗日战争中取得的经验,为下一场与国民党的战斗做好了准备。
虽然国军装备精良,但补给不稳,且缺乏有效领导、政治团结和经验。1949年1月,蒋中正卸任总统,由副总统李宗仁代理。李宗仁与中共谈判,但中华民国政府无法接受中共等同逼降的要求。1949年4月中旬,李宗仁寻求进一步拖延时间未成,随后解放军渡过长江。
民国38年12月7日(1949年12月7日)《总统令》:
政府迁设台北并在西昌设大本营统率陆海空军在大陆指挥作战。此令。
代 总 统 李宗仁
行政院院长 阎锡山
安置有关人员
[编辑]在1948年8月开始的4个月中,中华民国政府将中华民国空军迁至台湾,据信带走了300多架飞机和65艘舰艇(据1950年国军进行总清查后之结果) [10]。陈锦昌在他的书中写道,在1948年8月至1949年12月期间,平均每天有五六十架飞机在台湾和中国大陆之间飞行,运输燃料和弹药。蒋中正还将中华民国海军的26艘海军舰艇派往台湾。共产党对国军的最后一次进攻始于1949年4月20日,一直持续到夏末。到了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几乎控制了中国大陆的所有地区;国军能控制的地区只剩下台澎金马、广东一隅、海南岛、西南的深山密林以及偏远的大西北地区。[8]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带头说服学者带着书籍和文献转进台湾[3]。
搬运大陆物资
[编辑]1948年,国民政府开始策划中央政府及国军撤退台湾,并于中国各地抢运国库黄金及文物。一些学者表示,转移黄金和宝藏是抵御日本侵略占领的保护措施一部分,类似于二战期间欧洲各国政府将黄金转移到其他地方的做法。自大陆分三批运出的黄金(数量因来源不同而异),估计约277.5万市两(约300万两左右)(约113.6-115.2吨;一两为37.2克),银元约1,520万元。(据称,上海解放后,中央银行只剩黄金6,180两,银元1,546,643枚。)[11][12]国民政府抢运黄金6个月后,新台币发行,以1:40,000的比率取代旧台币。据信,其中80万两黄金被用来稳定自1945年以来一直遭受恶性通胀的经济。
除了黄金,中华民国政府也带走文物,现保存在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称,在1948年中国内战期间,朱家骅、王世杰、傅斯年等董事聚在一起,讨论将名作运往台湾来保护文物安全的事宜。[13]最著名的三件来台文物即故宫三宝(肉形石、翠玉白菜和毛公鼎)。对于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的珍品,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在中国大陆,有些人认为蒋中正掠夺文物,但也有人反而认为此举是对文物的保护,因为中国大陆二十年后爆发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破四旧运动大规模打砸抢烧文物古迹;有人则认为台湾仍然是中国主权领土的一部分,搬迁也只是转移至于中国境内不同地点,不成问题。[14]
军事行动
[编辑]中华民国空军试图从台湾轰炸大陆城市上海和南京,但没有成功。国军的地面部队打算返回大陆,也没有成功。截至1949年底,毛泽东的共军部队已控制除了海南岛、西藏和台湾以外的全中国。内战大规模影响中国人民。历史学家乔纳森·芬比提出,“恶性通胀破坏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摧毁数千万人的生活。此外还有税收基础薄弱、军费开支增加和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等问题。”[8]
重夺中国大陆的计划
[编辑]最初,中华民国政府计划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手中夺回大陆,撤退到台湾后,[15]开始制定反攻大陆的计划。[16]蒋中正构想了一个绝密计划,称为国光计画,以实现这一目标。蒋中正计划的进攻包括26次行动,其中包括陆地进攻和敌后的特别行动。他要求蒋经国起草一份空袭福建省和广东省的计划,许多中华民国国军士兵和大部分台湾人都来自这两个省。[16]如果这计划付诸实施,将会是史上最大的海上进攻,[17]但最终计划因为美国反对及其他因素告终。
国民党改组
[编辑]1949年末,在几乎被中共摧毁之后,迁移到台湾的蒋中正开始改造国民党。从1950年8月到1952年10月,举行了超过400个工作会议讨论如何建立一个新的政党和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几乎每周举行4次。1950年8月5日,蒋中正建立中国国民党改造委员会作为党的核心领导,负责规划和行动。改造委员会的成员较年轻,平均年龄为47岁,都有大学的学士学位。[18]改造委员会所有成员都宣誓要实现党的最终目标,即铲除共产党,收复中国大陆。[19]改造委员会的六个目标包括:
蒋中正组织了一个有凝聚力、忠诚的国民党,希望将其影响力深入台湾社会,以扩大其社会基础。国民党从不同的社会经济群体中挑选新成员。各个党支部的党员,特别是学生和教师,被命令招收新党员。新党员必须对国民党表示忠诚,了解国民党所代表的东西,遵守党的原则,为国民党服务。作为回报,改造委员会承诺关注社会需求,这有助于中央改革委员会明确政治目的。党的政策还有针对性地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条件。建立由社会地位相似的人组成的新党支部,以改善与工人、商业领袖、农民和知识分子关系。[20]
随着新的党支部推动各个群体的发展,国民党慢慢地将其控制和影响力扩展到台湾的村庄。到1952年10月,国民党成员达到近28.2万人,而撤往台湾的成员只有5万人。更重要的是,超过一半的党员是台湾本省人。到20世纪60年代末,这个数字已经上升到将近100万。[21]改造委员会责成旗下的工作组负责执行党的政策,并告知成员如何行事。他们阻止了共产党的渗透,并在调查了他们的背景后招募了新的党员,以便定期开会讨论党的战略。因此,新政党的行为与1949年以前大不相同,其工作团队承担了新的管理和培训责任。根据国民党的新规定,所有党员必须加入一个工作组并参加会议,以便党的领导能够发现谁是忠诚和积极的。据报道,1951年夏,国民党的台湾省党部至少有三万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至少有九名成员,分别在国家机关、台湾地区和职业部门工作。[22]
地方政治改革
[编辑]国民党的重要策略是推行有限的地方政治改革,以加强党在台湾人民心中的权威。为了使中华民国成为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合法化,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需要全中国的民选代表。一九四七年,中国人民选举南京一千多名外省人为国民大会、立法院、监察院委员。在来到台湾之后,这些代表被允许在大陆举行下一次中华民国全国选举之前保留他们的席位,从而使中华民国对台湾的控制合法化。[23]
在这种新的政治环境下,改革后的国民党和中华民国政府能够提出他们的新权力。蒋介石相信,在这种威权政体中,地方选举可以促进台湾最终的民主。人们不相信国民党不会不干预这样的选举;然而,由于一年内举行了这么多次地方选举,许多选民都相信国民党希望推进政治多元化。党的领导人试图扩大他们的影响力,但只是慢慢地允许反对党的政治家竞争,通过给选民上政治课来教导民主应该如何运作。
1951年1月,举行了第一次县市议会选举。在四月份,县和市政府的其他选举也接踵而至。十二月,台湾临时省议会成立。其成员由县和市议会任命。[24]国民党透过军事管制和控制地方选举制度赢得大部分地方选举,但声称已经举行了自由选举。蒋介石认为已经有了足够的自由。因此,党的领导人继续强调戒严仍是必要的。
中华民国政府主张领有台湾之合法性争议
[编辑]有些人对于国民政府接管台湾的合法性存有反对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至今仍坚持认为,台湾是一个叛离的省份,最终必须回归大陆统治。根据1957年西密西根大学政治系教授Claude S. Phillips发表的一篇关于台湾法律地位的文章中指出,“蒋中正对台湾没有主权,因为他‘仅仅是一个在台湾派驻军队的逃亡者’,而他的政府是一个流亡政府。”[25]此外,1951年9月8日由48个国家正式签署的《旧金山条约》没有具体说明日本放弃台湾及澎湖群岛的主权后的让渡对象。有观点认为,“由于《旧金山和约》和《中日和约》没有明确指出日本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谁,因此台湾的主权归属未定”[需要解释和中华民国政府迁台的关联为何?]。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國府遷臺 - 翰林雲端學院. [2023-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1).
- ^ 林桶法. 1949大撤退. 台北: 联经出版. 2009-08-26 [2023-08-29]. ISBN 9789570834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9).
- ^ 3.0 3.1 3.2 Han, Cheung. Taiwan in Time: The great retreat. Taipei Times. [2019-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0).
- ^ 两岸关系定位与国际空间:台湾参与国际活动问题研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215页,祝捷,崧烨文化,2019-01-08, "李登辉、陈水扁在主张主权仅及于“台澎金马”的同时,不忘重申治权也及于“台澎金马”的主张。"
- ^ 中华民国发展史: 兼论两个中国的互动与冲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475页,李功勤,幼狮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1996.3总统大选后李登辉接受亚洲华尔街日报专访指出,中华民国的主权与治权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
-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 方域業務 > 編印臺灣全圖及各級行政區域圖. [2023-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 - ^ 8.0 8.1 8.2 Zhànzhēng, Jiefàng. Civil War 1945-1949. [2019-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 ^ 1949年12月7日 国民党政府宣布迁都台北.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7月4日).
- ^ 存档副本. [2024-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2).
- ^ How one man took China's gold. MINING.com. [2018-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7).
- ^ 1950年6月3日,收录于国史馆典藏《俞鸿钧呈蒋中正台湾银行发行准备外汇暨黄金储蓄及收付各情形》第二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数位典藏号 002-080109-00005-005
- ^ Museum, National Palace. Brief Chronology. National Palace Museum. 2017-05-17 [2018-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5).
- ^ Shu-Ling, Ko. Museums to display Taiwan’s treasures. The Japan Times Online. 2014-06-17 [2018-07-15]. ISSN 0447-576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 ^ Tragic of Beginning (PDF). faculty.washington.edu. [2019-08-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2-07).
- ^ 16.0 16.1 Taiwan's plan to take back mainland. BBC News. 2009-09-07 [2018-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5).
- ^ Republic of China: Government in Exile. www.taiwanbasic.com. [2018-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1).
- ^ Breaking with the Past: The Kuomintang Central Reform Committee on Taiwan, 1950-52 - PolicyArchive. www.policyarchive.org. [2018-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1).
- ^ CIA memorandum ollenhauer meeting 23 October 1952 October 21 1952 secret nara. doi:10.1163/9789004287648.useo_b03301.
- ^ Moss, R. Maurice.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and Working Conditions as Factors in Youth Development. Social Service Review. 1951-12, 25 (4): 497–500 [2020-10-22]. ISSN 0037-7961. doi:10.1086/638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1) (英语).
- ^ Marie, Laurence. R de réel. Labyrinthe. 2001-01-01, (8): 123–126 [2020-10-22]. ISSN 1288-6289. doi:10.4000/labyrinthe.87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1).
- ^ Current Publications Received. The Social Studies. 1952-01, 43 (1): 47–48 [2020-10-22]. ISSN 0037-7996. doi:10.1080/00220973.1938.1101769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1) (英语).
- ^ Wachman, Alan M. Taiwan: A Political History. By Denny Roy.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3. xiii, 255 pp. $18.95 (paper)..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2004-02, 63 (1): 166–167. ISSN 0021-9118. doi:10.1017/S0021911804000324 (英语).
- ^ Kron, Jr, N F. Development regulation changes local elected leaders can make to promote energy conservation (ANL/CNSV-TM-39, 5865360): ANL/CNSV–TM–39, 5865360. 1980-07-01. doi:10.2172/5865360 (英语).
- ^ Phillips, Claude S. The International Legal Status of Formosa. The Western Political Quarterly. 1957-06, 10 (2): 276 [2020-10-22]. JSTOR 443689. doi:10.2307/44368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1).
外部链接
[编辑]- 财团法人沈春池文教基金会:迁台历史记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