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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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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英语:music theory),即音乐理论,是研究音乐实践和可行性的学科。《牛津音乐指南》给出了术语“乐理”的三个相关用法:第一是“基本原理英语Elements of music”,也就是必须了解的音乐符号,包括调号拍号节奏符号等等。第二是学习从古至今学者对音乐的有关研究,第三是当前音乐学研究的一个子领域,旨在“寻求定义音乐的程序和普遍规范”。它与音乐分析不同,不针对个别的作品和表现,而著重于构成音乐的根本规则。”[1]

乐理通常关注音乐家如何制作音乐,包括如何作曲和编曲。范围包括旋律音程节奏和声结构曲式织体等。它源于观察和涉及关于音乐家作曲家如何创作音乐的假定推测。懂得乐理有助作曲及音乐演绎。这个词也形容音乐中的基础元素,如音高节奏和声形式且指的是音乐相关的描述、概念或信念的学术研究和分析。因为“何为音乐”的概念正不断扩大中(请参照音乐的定义),对于乐理的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定义可能是任何声波现象的考虑,包括寂静,因为它也与音乐有关。

在现代学术界,乐理是音乐学的一个子领域,而音乐学本身是艺术和人文学科整体领域内的一个子领域。从词源上而言,乐理是一种音乐的沉思行为,来自希腊语“θεωρία”,它代表观看、查看、沉思、推测、理论,也是一种景象、一种场面。[2]值得一提的是,柏林音乐院前任院长、当代作曲家鲍里斯·布拉黑尔则以历史学的角度看待音乐理论,其云:“音乐理论,基本上只不过是音乐活动经验的记录而已。”[3]

音乐理论内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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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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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
  1. ^ Fallows, David. Theory.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Music. Oxford Music Online. [11 September 2016]. 
  2. ^ OED 2005.
  3. ^ 布拉赫 1975,第9页。
书籍
  • 布拉赫. 嚴格對位入門. 由游昌发翻译. 台北市: 艺友出版社. 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