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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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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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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 – 1954年9月
主席毛澤東
副主席周恩來李濟深沈鈞儒郭沫若陳叔通
秘書長李維漢
組成人員全國政協委員:198名
全國政協常委:28名
歷次會議
第一次會議:1949年10月9日 –
第二次會議:1950年6月14日 – 6月23日
第三次會議:1951年10月23日 – 11月1日
第四次會議:1953年2月4日 – 2月7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簡稱第一屆全國政協,180名委員組成。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的立法機關,後改由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承擔立法與決策職權。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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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選舉產生。1949年10月9日中國人民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國人民政協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主席,周恩來李濟深沈鈞儒郭沫若陳叔通為副主席,李維漢為秘書長。選舉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李維漢、李濟深、王崑崙蔣光鼐張瀾、沈鈞儒、章伯鈞黃炎培陳叔通章乃器、郭沫若、馬敘倫張奚若楊秀峰烏蘭夫朱德林彪劉寧一鄧穎超馮文彬沈雁冰梁希吳鴻賓陳嘉庚邵力子為常務委員[1]

10月18日,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工作條例》,任命全國委員會副秘書長及政治法律組、財政經濟組、文化教育組、國防組、外交組、民族事務組、華僑事務組、宗教事務組的組長[2]

1950年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毛澤東宣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任期直至1954年12月21日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開幕。期間通過了《中國人民政協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同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委員,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紀年、國歌、國旗等決議案。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工作條例》,組成全國委員會及各工作組和人選。制定《人民法庭組織條例(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中國工會暫行法(草案)》、《農民協會組織通則(草案)》。

此外全國委員會動員全國人民參加韓戰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三大政治運動,動員全國人民參加三反五反運動,以及通過關於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等。

歷次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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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共舉行了四次全體會議[3]

第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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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9日,在北京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主席,周恩來等為副主席,李維漢為秘書長。會議通過以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紀念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採納實施[4]

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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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14至6月23日,在北京舉行第二次會議。會議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草案》,還通過了國徽圖案,建議中央人民政府採納。會議一致同意劉少奇周恩來陳雲薄一波郭沫若聶榮臻沈鈞儒分別作的土地改革、政治、經濟財政、稅收、文化教育、軍事、法院的工作報告。

會議接受中國保衛世界和平大會委員會的建議,還通過了關於人民政協地方委員會的決定。

第三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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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舉行第三次會議。邀請20名志願軍戰鬥英雄參加會議。毛澤東主席致開幕詞,號召繼續「抗美援朝」。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作政治報告。會議通過了《關於抗美援朝工作的決議》、《關於中央人民政府各項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支持五大締結和平公約的要求的決議》等[5]。決定製作抗美援朝紀念章,頒發給參加抗美援朝人員。共頒發250多萬枚。

第四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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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2月4日至2月7日舉行。毛澤東在會上講話,周恩來副主席作政治報告,陳叔通副主席作常務委員會會務報告,郭沫若副主席作《關於世界人民和平大會的經過和成就》的報告。會議就上述四報告通過了決議[6]

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安子文作了《我們必須在全國範圍內和各級機關中開展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和反對違法亂紀的堅決鬥爭》的發言。會議增選林伯渠鄧小平胡喬木張治中羅隆基施復亮馬寅初許廣平黃琪翔許德珩陳其尤蔣南翔劉長勝史良李四光錢三強盛丕華李德全包爾漢桑吉悅希廖承志吳耀宗熊克武二十三人為常務委員[7]

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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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不再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但仍作為統一戰線組織而繼續存續。從1954年12月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起,區域代表和軍隊代表不再作為政協的組成單位,而由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名義協商國家大事[8]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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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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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東東. 开天辟地的时刻. 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 2009年8月: 149. ISBN 978-7-5034-2406-0 請檢查|isbn=值 (幫助). 
  2. ^ 李景田.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 1921-201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2011年4月: 50. ISBN 7-5035-4491-0. 
  3. ^ 全國政協研究室. 中国人民政协全书 上. 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 1999年11月: 318. 
  4. ^ 劉政 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词典. 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 1992年12月: 109. ISBN 7-80086-169-4. 
  5. ^ 中共中央黨校理論研究室. 历史的丰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全鉴 1 政治卷. 北京: 中共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5年1月: 124. ISBN 7-5073-1612- 2. 
  6. ^ 中共中央黨校理論研究室. 历史的丰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全鉴 1 政治卷. 北京: 中共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5年1月: 192–193. ISBN 7-5073-1612-2. 
  7. ^ 《世界議會辭典》編輯委員會 (編). 世界议会辞典. 北京: 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1987年9月: 62. ISBN 7-5043-0001-2. 
  8. ^ 李靖宇. 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大辞典. 瀋陽: 瀋陽出版社. 1989年9月: 1122. ISBN 7-80556-101-4 請檢查|isbn=值 (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