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修恕
夏修恕(?年—1840年),字浑初,又字浑夫,号森圃。江西省南昌府新建县(今属南昌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庆三年(1798年)壬戌科江西乡试第一百十六名举人[1]。
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同进士出身。选翰林院庶吉士。
九年(1804年),加入消寒诗社。十年(1805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检讨。充国史馆协修官、功臣馆纂修官。
十八年(1813年),四月,奏请“釐刑狱以省拖累”,嘉庆帝上谕:“所奏深合事理。国家明刑弼教,意本期于无刑,有罪者不容轻纵,无罪者尤不可株连。刑部虽总理谳狱,然案情较重、罪名大小,办理自有等差。近日五城及步军统领衙门于寻常讼案罪止杖笞以下者,往往不察事理,概以送部了事,以致刑部现审之案日积日多,不能速为断结,迨至逐案审理,其事甚细,而到案之人久羁缧绁,隶徒中饱,赀产荡然。又或查拏案犯,不辨真伪,辄请交部严鞫,及讯明无辜被累,而正犯转得远飏,纷纷株系,桎梏相望,皆足上干天和。著刑部详查定例并酌定条款,凡轻罪细故、可由五城及步军统领衙门审结者,俱令自行拟结;其应送部而不送部者,固当照例参处,如不应送部而率意送部者,刑部将原案駮回并将该衙门题奏请旨。至于刑部收禁人犯,尤当审度案情,其问徒以下轻罪人犯、以及干连待质之人,例应取保候审,今往往一概收禁,以致囹圄积滞、疾病颠连,甚或遭瘐毙之惨。据该御史奏称本年正月以来,狱犯患病及病故者已数十起,殊堪悯恻。著刑部查明现在监禁人犯,此内凡轻罪及传案待质者,立即清理省释,毋稍稽滞。嗣后该堂官并随时查察,如司员等有滥传收禁者,均予参处;其内外问刑衙门引用律例,前曾有旨,不得用虽但字样、抑扬其词,今或以他字代用,仍复何所区别,著再行申禁。断案总当援引正条,如本有专律,不得改引他条,意为重轻,文致人罪。又该御史奏请飭令刑部于承审本司之外勿另行派审一条,谳狱之道,本当专其责成,即如刑部为执法之官,朕于一切案件皆交该部审拟;遇有案情重大者,特派大学士九卿或军机大臣会审,亦非事所恒有。今刑部于签分各司之案,多派员会审,殊非核实之法。嗣后除实有疑难重案,仍准遴派干员会审外,其寻常案件总责令承办之司细心推鞫,俾令各举其职,以杜诿卸。该堂官其加意整饬,钦恤惟刑,用协咸中之庆。”[3]八月,转京畿道监察御史[4]。
十九年(1814年),正月,针对癸酉之变善后事宜奏请“严禁妄拏无辜”,上谕:“所奏甚是,此次办理叛案,其从贼逆党必当悉数捕诛,不容一名漏网。但岂得因此株累查拏,扰及良善?近日审讯各处查缉送部之人,多有妄报邀功、挟仇诬陷者,虽审明后即予昭雪,而其人羁禁囹圄,室家播弃,赀产荡然,且有因以瘐毙者。似此妄行罗织,心实不忍,良民何辜,遭此苛政,其可以消沴戾而召祥和。现在必应查拏之犯,俱经刑部将年貌住址根究明确,开单饬交京畿及各省按名踹缉,务获究办。此外如再有妄拏无辜诱供刑逼、以及仇扳捏控者,审明俱按律坐诬治罪,庶矜慎刑狱,除莠安良,以靖人心而迓昊贶。”[5][6]后擢都察院兵科给事中。冬季充巡城给事中巡视东仓、东城,罢黜奸猾吏员,铲除盗匪[7]。
二十二年(1817年),擢刑科掌印给事中。六月,弹劾直隶总督方受畴迟延不审理赵师氏呈控案件,奏请究查[8]。外授广东惠潮嘉兵备道,剿戮匪徒,抚平械斗,收缴民间鸟枪,训练州县壮丁,设置义学,整理韩山书院,改善风气。
二年(1822年),充任壬午科广东乡试提调官。
三年(1823年),四月,以惠潮嘉道署理肇罗道,兼摄肇庆府事务[9],平反罗定州冤狱。
五年(1825年),与肇庆府知府屠英、高要县知县韩际飞等重修《高要县志》。迁广东督粮道,督办筑堤,亲自捐资,两次署理盐运使。随后以督粮道护理广东布政使印务。稽查严密,禁除若干积弊。充任乙酉科广东乡试提调官。受两广总督阮元委托总理辑纂刊刻《皇清经解》[10],并作序文。
七年(1827年),俸满离任,赴吏部引见[11]。
十年(1830年),四月二十二日,升授湖南按察使[12],护理布政使印务。清廉平易不苛征。十一月二十九日,调任山西按察使[13]。
十二年(1832年),九月初一日,调任安徽按察使。九月初四日,因山西按察使任内未能审明阳曲县知县“李联蒙藉案索赃案”案情,上谕与山西巡抚阿勒清阿、布政使邱鸣泰、冀宁道王志瀜、太原府知府王世绂等相关官员一同发交吏部议处[14],遭降三级调用,以从四品候补[15]。闰九月,又因湖南按察使任内“失察逆猺滋事”,追加处分于补官时再降二级留任[16]。怡然面对,请假归乡,县志称之“德让君子之遗风”。
十九年(1839年),补授贵州思南府知府。清理积案,制造纺车,教导人民纺织,半年内街巷充斥纺织声。主修《思南府续志》。不久后卒于任上。
二十年(1840年),九月与充任贵州学政的次子夏廷榘相聚。冬季卒于任上。
为人端正严谨,喜好洒脱的气节,旁人有过失就当面指摘,因此时有龃龉不合,然而心地仁慈温和,见善必为,怜悯丧家,乐于施与,死后受各处任官地的百姓追慕。
著作
[编辑]- 道光《高要县志》(主持编纂)
- 《皇清经解》(主持刊刻)
- 道光《思南府续志》(主持编纂)
家庭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同治《新建县志》卷三十三·科第·国朝·页十六
- ^ 2.0 2.1 《清秘述闻续》卷十三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六八
- ^ 内阁库档113901号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八三
- ^ 《清稗类钞》谏诤类·夏修恕请释无辜:‘嘉庆癸酉,夏修恕官御史,时林清之乱已平,余党窜河南北,先后就诛。而州郡购捕疑似,牵引株连,多道死。夏因疏言,督限必获,有司逮系疏属,蔓引无穷,请下明诏,释省无辜。’疏入,仁宗嘉纳,即降谕锾捕弛刑。当上疏时,同官怵以危语,夏艴然曰:‘安有首鼠而居言者,遇圣主而不言,则终无言日矣。’修恕,字森圃,新建人。”
- ^ 宫中档404017189号
- ^ 军机处档051965号
- ^ 内阁库档129995号、道光《肇庆府志》卷十三·职官·页六
- ^ 陈濬宽〈阮元毛诗注疏校勘记探析〉,东海大学中国文学系硕士论文。
- ^ 内阁库档130552号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六七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八〇、一九三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一九
- ^ 军机处档068948号
- ^ 《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二二
- 同治《新建县志》卷四十一·人物·贤良下·页三十八
- 同治《南昌府志》卷四十二·人物·国朝仕绩·页八十六
- 黄玉圃 编《国朝御史题名录》嘉庆朝·页十一
- 严懋功 编《清代馆选分韵汇编》卷十·页二十一
- 魏秀梅 编《清季职官表附人物录》乙编人物录·页888
- 国立故宫博物院《宫中档奏折》404017303号
- 国立故宫博物院《军机处档折件》068948号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内阁大库档案》148971号、156433号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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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屠英 |
广东分巡肇罗道 道光三年四月-道光五年 1833年-1835年在任 |
继任: 许乃济 |
前任: 万方雍 |
湖南按察使 道光十年四月庚辰-道光十年十一月癸未 1830年5月14日-1831年1月12日在任 |
继任: 徐炘 |
前任: 额腾伊 |
山西按察使 道光十年十一月癸未-道光十二年九月甲辰 1831年1月12日-1832年9月24日在任 |
继任: 色卜星额 |
前任: 色卜星额 |
安徽按察使 道光十二年九月甲辰-道光十二年九月丁未 1832年9月24日-1832年9月27日在任,未及到任即降调 |
继任: 怡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