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
外观
(重定向自东北行政委员会 (1932年成立))
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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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 | |||||||||
地位 | 日本的傀儡政權 未受国际普遍承认的政權 | ||||||||
政府 | 傀儡政府 | ||||||||
委員長 | |||||||||
• 1932年 | 張景惠 | ||||||||
历史时期 | 第二次世界大戰 | ||||||||
• 召開「建國會議」 | 1932年2月16日 | ||||||||
• 建國會議第二次會議 | 1932年2月17日 | ||||||||
• 聲明宣布獨立 | 1932年2月18日 | ||||||||
• 滿洲國成立 | 1932年3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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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朝鲜 |
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或称东北行政委员会[1],是大日本帝国于九一八事变后在中国东北地区扶植的傀儡机构,以策划满洲国的建立。
1932年2月16日,关东军召集奉天省长臧式毅、吉林省长熙洽、黑龙江省长张景惠以及马占山四人在沈阳召开了“建国会议”第一次会议,即“四巨头会议”。会议决定成立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17日,“建国会议”第二次会议举行,决定任命张景惠为委员长,臧式毅、熙洽、马占山、汤玉麟、齐默特色木丕勒、凌升为委员。18日,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发表声明宣布“东北省区完全独立”,不过汤玉麟、齐默特色木丕勒、凌升未出席会议,马占山托病回到海伦而没有签字。
2月25日,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决议新成立的国家国号为“满洲国”,年号为“大同”,国家元首称为“执政”,国旗为红蓝白黑满地黄五色旗,首都设在新京(今长春市)。3月1日满洲国正式成立,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随即撤销[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