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良嗣
苏良嗣(606年—690年2月24日),封爵温国公,唐朝官员,唐睿宗第一次登基时曾任宰相。
家庭背景
[编辑]苏良嗣生于隋炀帝年间的606年。父亲苏世长是隋朝官员,之前还是北周官员。619年隋朝灭亡后,苏世长投靠郑帝王世充,但621年郑朝被唐军击败投降,苏世长成为了唐高祖和唐太宗的官员。苏良嗣一家来自雍州,大约在今陕西西安,也是隋、唐两朝的京畿。
唐高宗年间
[编辑]苏良嗣最初为洛州长史,因受妻子的妹夫贪赃事连累,贬冀州刺史。妻子的妹夫结案后前去谢罪,苏良嗣面色泰然淡定,说:“州牧、郡守调任是常事,我不知道被你连累甚麼。”[1][2]
唐高宗年间,苏良嗣任周王李显(即后来的唐中宗)王府的司马,正色匡谏李显年少不法的行为,李显对他很敬畏。周王府属官多不称职,但苏良嗣守文自检,依法处置这些人,没人敢冒犯他,高宗对他也很赏识。[1][3]
永淳元年(682年)六月,苏良嗣以岐州刺史改任雍州长史。[4]当时,关中饥荒严重到了食人的地步,盗贼横行。苏良嗣为政严明,敢作案的盗贼不出三天即被擒,[3]被号为神明。[1]
高宗任他为荆州大都督府长史。七月,高宗派内侍去长江沿岸采办奇异竹木,想把它们移植到上苑。这些内侍滥用职权,欺压百姓,当他们路过荆州时,苏良嗣逮捕了他们,并上疏高宗,指出为了远方的宝物而扰民不是圣人所为,言辞切直。高宗对武后承认自己考虑不周,约束不严,才被苏良嗣所怪,并且下诏慰勉了苏良嗣,下令把已采办到的竹子都投入长江。[1][3][5]
荆州有一座西梁宣帝所建的河东寺,系为其兄河东王萧誉所建。苏良嗣不知道该寺得名于河东王,惊道:“这座寺在江、汉之间,与河东何干?”于是上奏,导致河东寺被改名,当地士大夫抱怨苏良嗣学问不精。[1]
唐睿宗年间
[编辑]683年,唐高宗驾崩,太子李显(此时已改名李哲)继位为唐中宗,实权由摄政的武太后掌握。684年,中宗表现出独立执政的迹象,被太后所废,太后改立中宗之弟豫王李旦为唐睿宗,更加把持朝政。苏良嗣迁工部尚书,垂拱元年(685年)五月代王德真守纳言,实际相当于宰相。[5][6][7]太后定居洛阳后,命苏良嗣为西京长安留守,累封温国公。当他离开洛阳时,太后亲自赋诗饯送,赏赐和恩遇都很优渥。当时尚方监裴匪躬负责检校京苑,提议贩卖禁苑中的蔬果为朝廷谋利。苏良嗣拒绝了,引用春秋时鲁国国相公仪休的典故,指出朝廷不宜和农民争夺商業利益,[3]遂劝止。[1][8]
二年(686年)六月,苏良嗣被召回洛阳,任文昌左相,随后进为同凤阁鸾台三品。[3][6][7][9]其间,他曾经於南门遭遇太后的男宠和尚薛懷義,怀义无礼,良嗣大怒,命左右武士掌摑了怀义的脸之後,把怀义拖出去,不讓他走南門。当怀义向太后抱怨时,太后半开玩笑地答道:“阁下应该走北门,宰相们在南门议事,井水不犯河水。” [1][5]
苏良嗣很礼遇乾封尉韦安石。永昌元年(689年),韦安石为雍州司兵,苏良嗣对他说:“大材须大用,何必徒劳于州县。”特荐他于太后,使他被擢拜膳部员外郎、永昌令、并州司马。[10][11]
载初元年(690年)正月,苏良嗣被解文昌左相职,加特进,[6]仍以同凤阁鸾台三品为相。他和同为宰相的地官尚书韦方质不合,三月,当韦方质坐罪当诛时,攀诬苏良嗣。太后公然表示不相信苏良嗣会有牵连,苏良嗣惶恐拜谢,却不能起身,倒在朝堂上,由皇家的马车送回府邸。太后派侍御医张文仲、韦慈藏照顾他。张文仲说是忧愤邪气所激,如果冲胁痛,就救不了了。未及吃饭时,苏良嗣就为冲胁绞痛所苦。张文仲又说如果病到了心,就不可治疗。苏良嗣很快心痛,张文仲不复下药,当天晚上苏良嗣卒。[7][12][13]武则天辍朝三日,举哀于观风门,命百官去苏家赴吊,赠开府仪同三司、益州都督,赐绢布八百段、米粟八百石,并降玺书吊祭。然而不久,他的长子太常丞苏践言被酷吏陷害,与弟弟苏践忠都被弹劾处绞刑,酷吏要求斩苏良嗣棺,但在司刑丞徐有功奏请下,苏氏父子免遭这些刑罚,苏践言流死岭南,苏良嗣的官爵遭到追削,财产被没收。[2]神龙元年(705年),唐中宗复位。景龙元年(707年),中宗恢复了苏良嗣的生前爵位,追赠司空,允许苏践言的儿子苏务玄袭温国公。[1][3]后来唐玄宗年间,苏良嗣被揭发有罪,玄宗下诏免斩其棺、宽抄其家。[14]
子孙
[编辑]另有兄孙苏弁。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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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新唐书》卷一百零三
- ^ 2.0 2.1 《册府元龟》
- ^ 3.0 3.1 3.2 3.3 3.4 3.5 《旧唐书》卷七十五
- ^ 《旧唐书》卷五
- ^ 5.0 5.1 5.2 《资治通鉴》卷二百零三
- ^ 6.0 6.1 6.2 《旧唐书》卷六
- ^ 7.0 7.1 7.2 《新唐书》卷四
- ^ 《资治通鉴》卷二百零四
- ^ 《旧唐书》《新唐书》都将苏良嗣任西京留守的时间放在任文昌左相之前,但《资治通鉴》将他在长安任职放在垂拱三年(687年),在其任文昌左相之后。对照《旧唐书》卷七十五和《新唐书》卷一百零三与《资治通鉴》卷二百零四。
- ^ 《旧唐书》卷九十二
- ^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二
- ^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一
- ^ 《新唐书》卷二百零四
- ^ 《曲宥苏良嗣敕》
- ^ 《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一
前任: 刘仁轨 |
唐朝文昌左相 686年—690年 |
繼任: 武承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