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菜市口法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菜市口刑场
清朝末年菜市口刑场行刑实拍景象

菜市口法场,位于北京旧城宣武门南侧,为清代京师地区的死刑执行场所。

菜市口法场位于一个倒丁字路口,上冲宣武门,西边是广安门方向,东边可穿过前门外大街,崇文门外大街抵达广渠门,是南城贯穿东西的交通干道。刑场的具体位置有不同说法,一说是在当时位于东北角的西鹤年堂中药店门口,还有一种说法是在东口,丞相胡同(旧称绳匠胡同)以东,铁门胡同以西的大道中间。从流传下来的照片推测,后一种说法比较准确。刑场坐东面西,对着丁字路口人群最多的地方。逢行刑之时,先在丁字路口正南偏东立监斩棚,负责监刑的官员和行刑刽子手预先到达坐于其中。尔后,载有囚犯的刑车会沿着宣武门外大街驶来。到达刑场后,监斩官员先宣读皇帝关于处决人犯的谕旨,然后按照皇帝在集中审理死刑案件的秋审中“勾决”的先后顺序将应决囚犯从一众犯人中提出,即行处决。要注意的是,被押赴刑场的犯人并不一定全部被处死,按照清朝相关制度规定,被判处死刑的囚犯会在秋审中因犯罪情节不同而被分为“情实”、“照缓”、“留养承祀”等不同类型,而仅有被拟为“情实”的罪犯被皇帝“勾决”后方可执行死刑。但在实际操作中,本年度所有的死囚均会在行刑之日被押赴刑场,已赴刑场但未被处决的犯人称之为“陪绑”,会在行刑结束后押回监所,等候次年秋审发落。

死刑的执行时间原则上是在秋季霜降之后十日至冬季立冬之前,行刑之时是一日之中的午时(11时至下午1时),据称因此时为一天中“阳气”最重之时,可以抵消处决人命带来的“阴气”。而幾乎所有的监斩官都選在午时三刻执行,之所以在最後一刻才執行,是希望為死囚等待皇帝特赦敕命。不過,在刑场上获得特赦的事例极为罕见。也有一说指午时与三刻分别象征“魂飞”与“魄散”,意在让处死之人永世不得超生。

在菜市口被处决的人

[编辑]
  • 左懋第(1601年-1645年),明朝官員。人稱「明末文天祥」。
  • 朱常淓(1608年-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潞閔王。
  • 朱由崧(1607年9月5日-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福王;南明皇帝、明安宗。
  • 朱存極(?-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秦王。
  • 朱審烜(?-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晉王。
  • 朱由棷(?-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衡王。
  • 朱慈?(?-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世子,衡王世子。
  • 朱慈爚(?-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崇王。
  • 朱由櫟(?-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德王。
  • 朱慈煃(?-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荊王。
  • 朱绍烿(?-1646年5月23日),明朝藩王王子,周王第5子。
  • 王之明(?-1646年5月23日),自稱為明思宗之太子朱慈烺,太子案主角。
  • 鄭芝龍(1604年4月16日-1661年11月24日),鄭成功之父。
  • 蘇克薩哈(?-1667年),清初四位輔政大臣之一。
  • 王士元(1633年-1708年),自稱為崇禎三太子
  • 戴名世(1653年-1713年),詳見「南山案」。
  • 汪景祺(1672年-1726年),雍正年羹尧案附案文字狱受害者,其人头在菜市口枭首示众10年。
  • 陈德(?-1803年),行刺嘉慶帝失敗被擒。
  • 张格尔(1790年-1827年),新疆回变领袖。
  • 钟人杰,湖北民变领袖。
  • 林凤祥(1825年-1855年),太平天國將領。
  • 李开芳(?-1855年6月11日),太平天國將領。
  • 柏葰(?-1859年),清朝大臣。
  • 肃顺(1816年11月26日-1861年11月8日),同治帝顾命八大臣之一
  • 何桂清(?—1862年12月21日),两江总督
  • 卫汝贵(?-1895年),淮军将领。
  • 寇连材(?-1896年),清朝末年宦官
  • 譚嗣同(1865年3月10日-1898年9月28日),戊戌六君子
  • 林旭(1875年-1898年),戊戌六君子。
  • 楊銳(1855年-1898年9月28日),戊戌六君子。
  • 楊深秀(1849年4月24日-1898年9月28日)戊戌六君子。
  • 劉光第(1861年-1898年)戊戌六君子。
  • 康有溥(1867年-1898年9月28日)戊戌六君子。
  • 袁昶(1846年-1900年7月29日),清朝官員。
  • 许景澄(1845年-1900年),清朝官員。
  • 启秀(1839年-1901年),清朝官員。
  • 徐承煜(?-1901年),清朝官員。
  • 富珠哩(?-1905年4月10日),是一个蒙古人的奴隶,因为谋杀主人而被凌遲
  • 李汉杰(?-1911年12月2日),字振黃,河南湯陰縣人,辛亥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