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郡尉職權法令
外观
(重定向自1997年郡尉職權法案)
《1997年郡尉職權法令》(英語:Lieutenancies Act 1997)於1997年生效,是一項英國國會法令,來釐訂大不列顛委任的郡尉(Lord Lieutenant)所管轄的地區。
現代地方政府的建立
[编辑]根據《1888年地方政府法令》,郡尉是被委派到每一個郡。可是,這個法令所定義的區域混雜了新的行政郡及郡的自治區。實際上,影響很微小,因為只有少數行政郡的邊界跟原來的不一樣。
直到1965年大倫敦及亨廷登-彼得伯勒郡的成立,導致米德爾塞克斯郡尉辦公室、倫敦郡郡尉辦公室、亨廷登郡郡尉辦公室被廢除,取而代之就是大倫敦郡尉及亨廷登-彼得伯勒郡尉。
重組地方政府
[编辑]1974年,英格蘭及威爾斯內的行政郡及郡自治區被廢除。一項大型改革也同時推行。所有郡尉轄區都被劃分為都會郡和非都會郡。而1973年《蘇格蘭地方政府法令》則不跟從新的蘇格蘭地區來釐訂郡尉轄區,反而從傳統郡中拼合起來。因此,兩者結合導致產生出來的郡尉轄區完全不跟從原有的郡。大部分這些郡尉轄區都沒有留下來。在1990年代中期的英國地方政府改革中,很多非都會郡都開始重組成為單一管理區。蘇格蘭及威爾斯的地方政府過渡成為只由單一管理區所組成。
這個時候開始草擬這個法令的計劃,把郡尉轄區從地方政府再次分出來。雖然法令沒有使用這個計劃,但這些地方成了英格蘭的名譽郡。
參考資料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Lieutenancies Act 1997(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The Lord-Lieutenants (Scotland) Order 1996
- Preserved Counties (Amendment to Boundaries) (Wales) Order 2003(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