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原为负责主管上海市内公共医疗卫生和中医药发展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1]。并加挂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2013年3月,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组建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
- 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 干部人事处
- 规划财务处(收费管理处)
- 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处
- 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
- 卫生监督处
- 医政管理处(基本药物制度处)
- 医疗服务监管处
- 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 中医药传承发展处(中医药综合协调处)
- 基层卫生处(合作医疗管理处)
- 科研与教育处
- 新闻与宣传处
- 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处
- 健康促进处
- 纪委监察室(审计室)
- 机关党委
- 医务工会(妇委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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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成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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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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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属特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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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直属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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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部门管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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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派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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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央部门双重 领导的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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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列预算政府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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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单位不包括国家部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地方局(上海市气象局除外),也不包括加挂市局牌子的 中共上海市委组成单位。 注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 物价局牌子,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 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卫生计生委挂 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国防动员办公室挂 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挂 市政府协作办公室牌子,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挂 林业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 文物局、 广播电视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 金融工作局牌子,海洋局和 水务局合署办公,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科学技术委员会加挂 外国专家局牌子、民政局加挂 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因历史原因,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保留 农场管理局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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