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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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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曾
出生1885年
 大清直隸北京
逝世1938年6月
 中華民國上海市
国籍 中華民國
教育程度公立京师大学堂
日本第一高等学校
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
职业政治人物
活跃时期20世纪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亲属表弟 鄭天挺
经历
  • 中国同盟会員
    临时参议院议员兼法制委员长
    众议院议员
    宪法起草委员
    国立北京大学法科教授
    军务院岑春煊之秘书
    云南都督府参议
    段祺瑞内阁司法总长
    法律讨论会会长
    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
    私立上海中国公学社会科学院法律系主任兼教授
    黄郛内阁司法总长
    律师
    私立上海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新中国建设学会常务理事
    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代表作
  • 《云南》杂志
    《考察司法记》
    《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志要》
    《民法讲义》、《知非集》
    《大理张氏诗文存遗》

张耀曾(1885年7月21日—1938年7月26日),鎔溪,又字鎔西云南大理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政學系法学家白族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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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张耀曾生於北京,祖父張其仁是道光年進士,湖南衡永兵備道;父親張士鏸系光緒年進士,官至內閣中書。1902年,考入京师大学堂師範館,1904年,經學部選派赴日本留學,入第一高等学校。於1908年畢業後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肄業。1905年,與同鄉李根源呂志伊加入中国同盟会,隔年创办《云南》杂志,擔任總編。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张耀曾辍学归国,被任命為參議院云南代表,参与草擬临时约法,被选为临时参议院议员兼法制委员长。1912年5月,臨時政府和國會遷往北京,參與議事規則的制定。7月,同盟會改組為中國國民黨,和宋教仁楊南生起草國民黨宣言,當選總幹事兼政事部主任。次年4月,當選众议院议员,7月,當選宪法起草委员參与讨论宪法草案二次革命失败告终,1913年10月,张脫离国民党,与楊永泰藍公武等人另组民宪党,在国会仍然继续活动。11月4日,国民党被解散,国会被迫停止,张耀曾再东渡日本,回到东京帝国大学肄業,加入欧事研究会和中華革命黨,至1914年归国,任北京大学法科教授。1915年9月,南下上海與谷鍾秀楊永泰鈕永建吳稚暉等人會合,創辦《中華新報》,任社長。不久返回雲南協助蔡鍔唐繼堯,任雲南軍都督府參議。

民国之精华》中的众议院全院委员长張耀曾

1916年,护国战争时,和章士釗一起任军务院岑春煊的秘书。6月,被任命為北京政府段祺瑞内阁的司法总长,8月,抵達上海,但由於菸土案而被張勳攻擊。國民黨被解散後黨員也分成了好幾派,張耀曾便和李根源等人組建政学会,主要討論儒教和省制入憲的問題。1917年5月,被任为李经羲内阁司法总长,但未就任,時廣州軍政府成立,張耀曾無意捲入對抗,因而在天津閒居。10月,复任北京大学法科。1919年冬,與熊希齡蔡元培黃郛推動南北議和。1920年8月,政學會內部矛盾激化,張耀曾發表聲明宣布解散政學會。1922年,直奉戰爭結束,恢復民六國會,8月6日,張耀曾被任为唐绍仪内阁司法总长,到職後轉任法權討論會委員長,兼私立上海中国公学法律系主任。1923年,反對曹錕賄選。

與唐繼堯等的合影
與唐繼堯等的合影

1924年10月,北京政變,受馮玉祥之邀任黄郛内阁司法总长,6月,張作霖進京,張耀曾便離開北京,赴上海訪友,並在上海做執業律師,兼任私立上海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新中国建设学会常务理事等职。1929年初,定居上海,和沈鈞儒李伯申合開事務所。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張耀曾積極主張抗日,參與發起中華民國國難救濟會一二八事變時更是積極募捐勞軍。1932年5月,與黃郛組織新中國建設學會,被選為常任理事,後代理主席。1936年11月,為七君子案辯護。1937年8月,任国防参议会参议。次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38年7月26日,张耀曾在上海逝世,年53岁。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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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考察司法记》、《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志要》、《民法讲义》、《知非集》、《大理张氏诗文存遗》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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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1901. ISBN 978-7-202-03014-1. 
  • 张耀曾,杨琥主編. 宪政救国之梦:张耀曾先生文存. 法律出版社. 2004-1. ISBN 9787503651724. 
  • 董彦斌. 追寻稳健宪政.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12. ISBN 9787302304869.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章宗祥
司法總長
1916年6月 - 8月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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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江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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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6月
繼任:
江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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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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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總長(未就任)
1924年10月 - 11月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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