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驻军地位协定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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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驻军地位协定(U.S.–Japan Status of Forces Agreeme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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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60年1月19日 |
簽署地點 | 美国华盛顿 |
生效日 | 1960年6月23日 |
簽署者 | 克里斯蒂安·赫脱 岸信介 |
締約方 | 美国 日本 |
日美地位协定,也称为日美驻军地位协定(英語:U.S.–Japan Status of Forces Agreement),正式名称:(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根据《美日安保条约》第六条关于驻日美军设施、地区和地位的协定第二十四条的新特别措施的协定),是在1960年1月19日,日本与美国根据同年签订的新《美日安保条约》第6条缔结。[1]此协定为不平等条约,确立了美国军队与军属在日本的法律地位。于1960年取代了根据旧日美安保条约(1951)签订的《日美行政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