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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考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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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考祥(1698年—1778年),號履齋河南汲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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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恩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雍正三年(1725年)4月出任巡視台灣監察御史,同年農曆九月在職升任吏科給事中,十一月轉任福建鹽運使

他在台期間,與同任滿監察御史禪濟布曾呈請清世宗台灣鹿耳門天后宮題匾。在軍事方面,他曾奏報羅漢門汛兵為台灣原住民所害,並認為該事件乃前福建提督藍廷珍委管蔡克俊墾越番地,致生糾紛所致。為此,清廷曉諭督府嚴禁官員私行開墾。

不過,景考祥與禪濟布亦爭功互參。禪濟布向清廷參奏隨景考祥來台的親屬與民爭地、擅作威福。景考祥亦同時參奏禪濟布諸種劣跡。吳、禪二御史因此失和並產生兩群黨。臺廈道吳昌祚臺灣府范廷謀海防同知王作梅淡水同知王汧台灣鎮參將呂瑞麟,屬景考祥,台灣鎮總兵林亮則屬禪濟布。

清世宗對兩人互控,展開審調,並前後歷時三年。參與審理者,前後計有閩浙總督高其倬、新任福建巡撫朱綱內閣侍讀學士西桂吏部左侍郎史貽直等等。1729年2月景考祥與禪濟布各予以交部嚴加議處結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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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臺灣通志》,職官。
  • 《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4輯。
  • 《皇清書史》卷26,遼海叢書本。
  • 陳捷先〈禪濟布巡台事蹟考〉,《台北文獻》,1983年。
官衔
前任:
丁士一
巡視台灣監察御史(漢)
雍正三年(1725年)上任
繼任:
汪繼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