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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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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生
大明南京大理寺评事
籍貫四川重慶府巴縣
出生壬午六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
親屬(子)永芳、聯芳、同房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李伯生(1523年—?年),字子元,號存斋,四川重慶府巴縣人,軍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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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經》,由縣學增廣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八十九名。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七名進士[1]。礼部观政,授浙江余姚知县,调江西新城县,再调涞水县,升南 大理寺评事。四十二年四月考察不職去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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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本良;祖李英;父李茂松;母王氏。具慶下,妻王氏,兄李肇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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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治》:李伯生,字子元,四川重慶府巴縣人,軍籍。治《易經》,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七名進士。六月初十日生,行二,曾祖李本良;祖李英;父李茂松;母王氏。具慶下,妻王氏,兄肇生。由縣學增廣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八十九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