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拯
外观
生平
[编辑]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进士,选上虞縣知縣,為官明恕,后升任戶部主事[1]。
參考
[编辑]- ^ 《晋江县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迹五》:李拯,崇祯戊辰进士,授上虞令。所案讼牒,明是非而止,罕及刑楚,民服其明恕。出五年清俸以治学校,不借民工,不资赎锾,而经营可垂永久,升户部主事。
官衔 | ||
---|---|---|
前任: 周銓 |
明朝上虞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余颺 |
|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进士,选上虞縣知縣,為官明恕,后升任戶部主事[1]。
官衔 | ||
---|---|---|
前任: 周銓 |
明朝上虞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余颺 |
|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