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蛟 (明朝)
外观
林騰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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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按察司佥事 | |
籍貫 | 福建延平府永安縣 |
出生 | 正德丁丑八月三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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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騰蛟(1517年—?),字士才,號三泉,福建延平府永安县二十六都贡川人。明朝官员。
生平
[编辑]嘉靖癸卯科(1543年)福建乡试第二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林騰蛟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九十七名,三甲八十四名进士。都察院觀政,授新會知縣,丁母憂。服阙,补休寧縣知縣,升山東道监察御史、河南按察使司佥事,卒于官。《永安县志》有传。[1][2]
家族
[编辑]曾祖林道清。祖父林绍。父林祥,府经历。母鄧氏。具庆下。兄騰驥、騰鲤(贡士)。弟騰鲲、騰鹏、騰鵠。
注释
[编辑]- ^ 萬曆《永安县志·卷六·選舉志·進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嘉靖二十年丁未中李春芳榜 林腾蛟 二十六都贡川人。新会、休宁二县知县,升山东道监察御史、河南按察司佥事。有传,祀乡贤。
- ^ 《永安縣志·卷七·人物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林腾蛟 字士才。二十六都贡川人。少颖悟不群,为文立就;每见义必为,无所避。邻郡同知刘奉委至,值国丧,县如常治酒演戏,林曰:“是尚可以为乐时乎?”乃作书责以大礼,及旦,面上之。同知览毕,怃然曰:“幸教知矣!”明晨即引去。外父张仁卒于官,无嗣,旅榇不能举,腾蛟毅然往视。官贫任浅,为书上太守胡巅泉公,大称奇士,曰:“有婿如此,何慊乎哉!”为之厚恤、区画,榇乃归葬。明年癸卯,乡荐第二,丁未登进士。初任新会令。见何、谢二巢负固肆凶,即督府莫能问。乃阳抚而阴图之,蓄战士及达官可用者,不数月,平何、谢二巢。未几,内艰讣至,哀痛中,计擒谢大珍,捣其穴,斩大用及其党无遗,人莫知其秘。服阕,补休宁,擒巨盗某,亦出常算外。时倭奴以五千众横行江南,莫有当者。时林以秩满过家,时中曾叩曰:“何猖獗如是?抑何策以拒?”曰:“无难,但练兵两月,可尽歼之。”后闻谭司马竟以是平倭,而浙习兵遂有闻于天下。大抵豪杰所见,相类如此。其明年,召拜监察御史。时三殿毁,欲新之,财大诎,简书督南直隶、江西、湖广逋负。所至悉心规画,逋几完;余不完者,奏免之。上可其奏,蠲至数百万计。每有建言,明切时务,通达国体。如赣南条议六事与马船采木诸疏,种种可述。缙绅间咸曰:“真御史也!”寻按贵阳,命下二日,当要者忌之,遂擢河南按察司佥事。时伊府骄恣,黩货淫刑,僭逾制度,侵官舍、夺民居,强娶嫠妇室女,纵护卫士行劫以入资,凌辱缙绅,当事者莫敢谁何。腾蛟曰:“是尚可以已乎?吾当出身,为吾民争旦夕命。”遂按不法事数十条,从抚按劾之。上官勘问,无敢对者。腾蛟独奋前抵数之,伊府词屈。狱方具,遽遘疾,卒于官。遗命其子,必结竟其事而后殓。人谓其以尸置对,气概至死不移云。伊竟降为庶人,百姓称快。是举也,销国家数十年积渐之祸,故尚书王邦瑞祭文云,“有掀天揭地之功”。河、洛、汝、颍之民千余,为扶榇出境,以防患也。仍为祠庙,年年祀之。惜其早殁,未为国家效大业,可恨也!
参考文献
[编辑]- 《永安县志》,(明·万历本)苏民望修,樊跃旭、邢晋雪、陈达锦点校,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清·顺治本)陈廷枢纂,樊跃旭、邢晋雪、陈达锦点校,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北京:方志出版社,2004年8月,ISBN 7-80192-292-1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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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交 |
明朝新會縣知縣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任 |
繼任: 尹煦 福建龙溪举人 |
前任: 耿隨卿 |
明朝休寧縣知縣 1554年-1556年 |
繼任: 潘清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