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地区
外观
江孜地区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复,西藏自治区在1980年代筹备设立的一个行署地区,但江孜地区一直没有正式成立。
历史
[编辑]1983年10月7日,中国国务院【国函[1983]212号】批复设立江孜地区,管辖日喀则地区的亚东县、康马县、岗巴县、江孜县、仁布县、白朗县和山南地区的浪卡子县,行署驻江孜县江孜镇。
1986年4月23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发出《关于不再恢复江孜地区的请示》。1986年9月12日,国务院【国函[1986]117号】批复撤消江孜地区,浪卡子县复归山南地区。[1]
参考文献
[编辑]- ^ 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江孜地区给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86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