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國民大會
外观
立陶宛國民大會(英語:Council of Lithuania)是1917年9月18日至9月23日,由20名來自不同年齡、社會地位、職業和政治背景人士在經維爾紐斯會議組成的議會,1918年7月11日以後則改組為立陶宛國務院。最初立陶宛國民大會其獲授權得以成為統管立陶宛人民的行政機關,並且以此為基礎建立獨立的國家立陶宛[1]。1918年2月16日,立陶宛國民大會成員簽署《立陶宛獨立法案》並且將這天作為立陶宛國慶日,宣布立陶宛基於民主原則而獨立成主權國家。儘管1918年秋季至1919年春季德意志國防軍進駐立陶宛地區,然而立陶宛國民大會仍不斷從事獨立相關工作。之後除了擴大組織規模外,並且持續進行宣傳工作並直到1920年5月15日召開立陶宛制憲大會第一次會議為止。
參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Eidintas, Alfonsas; Vytautas Žalys; Alfred Erich Senn. Chapter 1: Restoration of the State. Ed. Edvardas Tuskenis (编). Lithuania in European Politics: The Years of the First Republic, 1918-1940 Paperback.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September 1999: 24–31. ISBN 0-312-224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