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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汝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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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汝槐
大明广西按察司佥事
籍貫江西撫州府臨川縣
出生乙亥年五月二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邹氏
親屬(子)章燧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章汝槐(1515年—?),字子應,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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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科(1543年)江西鄉試第六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五十六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直隶桐城县知县,三十八年升工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四十二年升广西按察司佥事,四十五年致仕。隆慶元年(1567年)七月坐贪酷,为巡按御史朱炳如所劾,黜为民。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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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章紹元;祖父章曰讓;父章文,散官、封工部主事。母王氏,封太安人[3]。兄汝植(医官)、弟汝柟、汝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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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樊倣
明朝桐城縣知縣
1555年-1560年
繼任:
包大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