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大功能区
外观
重庆五大功能区是重庆市在2013年9月提出的关于重庆市功能区域划分的一项政策。它将重庆市划分为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等五个功能区域[1]。
都市功能核心区
[编辑]包括:重庆市渝中区全域和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处于内环以内的区域,面积294平方公里[2]。
都市功能拓展区
[编辑]除都市功能核心区以外的重庆主城区。
城市发展新区
[编辑]包括: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区、铜梁区、荣昌区、璧山区。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
[编辑]包括:万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3]。
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召开:建设五大功能区等.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09-15 [2016-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04).
- ^ 重庆都市功能核心区. Bing Knows. [2016-04-30].
- ^ 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划分. 学宝公务员考试网. 2014-05-14 [2016-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