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煉色(16世紀—17世紀),號雙南,陕西漢中府南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1],天啟五年(1625年)成乙丑科進士,任河内令,刚明果断,掾吏有关白,甫至前,辄颐止之曰:吾为竟若说。吏俯首塞默,无一事丰蔀者。当事檄河内运豆饷边,力争之,始得豁免[2][3]。歴官吏部文選司员外郎。甲申京城陷,降順,授諫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