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马振龙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马振龙(约1940年),江苏省泰兴县人。是上海搪瓷机修厂工人。文化大革命中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中共上海市轻工业局委员会副书记兼革委会副主任。1982年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历史的审判》编辑组编. 历史的审判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犯纪实. 北京: 群众出版社. 2000: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