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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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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扬文(1917年—2004年),原名高芳鸿,曾名杨文山东蓬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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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6月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

抗日战争期间,1937年10月入党。任长子县人民武装自卫队副总队长等职位[1] 。1938年12月任沁县县委书记、1940年4月任太岳军区一分区政委、地委书记。1943年8月到延安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4月参加中共七大。任《解放日报》任评论组组长。

1949年2月任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被选为团中央候补书记、1952年9月任中央重工业部有色金属工业局局长。1955年1月任重工业部部长助理,1956年2月任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65年5月调任国家经委副主任。1966年5月任北京市委工业书记。文革後1977年4月到攀枝花蹲点。1978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2]。1979年1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3]。1985年7月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顾问,1987年9月任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副董事长,1995年12月离休。

中共七大、八大、十二大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著《三十年的足迹: 高扬文回忆录》等[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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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山西省社会科学硏究所. 《山西革命回忆录》. 山西人民出版社. 1983年: 67页. 
  2. ^ 胡华,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 《中共党史人物传》(73卷). 陕西人民出版社. : 264–267页. 
  3. ^ 当代中国丛书编辑部. 《当代中国的煤炭工业》.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 710–712页. 
  4. ^ 沉痛悼念高扬文. 中国矿业网. [2012-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