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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板橋高中學生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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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高中學生聯合自治會學生議會板橋高中學生自治組織,也是板橋高中學生聯合自治會之下的立法機關,負責監督學生行政協會、訂定板橋高中學聯會自治法規與審查預算,確保板橋高中學生權利與學生自治組織的運作合法。[1]

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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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常務會議) 由全體學生議員組成,人數須達全體學生議員之二分之一方可開始,負責議決議案之二讀與三讀,審査年度學生會預算、決算,聽取學生會施政報告,進行質詢。臨時會議由八位以上學生議員聯署,要求議長召開,或學生會會長或學生議會議長之要求召開、因覆議案的重新審査召開。[2]

政法委員會 職權類似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主要排定大會的議程順序。 當有限時議案需審査而於時限前五日未審査完畢時,政法委員會可直接進行一讀二讀三讀。審査無明定屬於特定委員會審査之法案、審議學生議會内部之懲戒案。除修憲案外的議案,經五位學生議員之提案與連署後,可交付政法委員會審査。[2]

權益與司法委員會 負責一讀並審査與自治法規、學生權益有關之提案、審査學生請願書。也負責監督學生會學權處、訴願審議委員會,並向學生會提出施政建議書。需定期召開權法會議。[2]

文務委員會 討論學生會在公關、人事、媒體美宣等事項及活動的大綱,檢視學生自治組織的透明進程並討論改善方針。監督及質詢學生會各處室的活動並審査其活動企劃書。需定期召開文務會議。[2]

財務委員會 負責審査學生會預算或財政與審計議案,包含著收支報表、結算案等等。監督和質詢學生會財務處,幇同學們把關金錢的流向。需定期召開財務會議。[2]

祕書處 負責學生議會之會議紀録與整理、公文撰寫、會議直播、管理社群媒體,以及處理行政事務。以及與學生會祕書處對接,接收學生會提交之議案。[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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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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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中學生議會——本會簡介 板中議會第十四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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