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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薄熙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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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删者手下留情。Martingale留言2012年4月12日 (四) 03:02 (UTC)[回复]

关于提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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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有更多的理由证明删除该条目是很不明智的。目前薄熙来事件的影响已经接近1976年抓捕四人帮,这样的事件在共产党内部产生的地震已经涉及多个常委。一个薄熙来条目不足以承载如此多的内容。单独设立条目完全是必要的。提删者应该反思自己是否矫枉过正,对待新条目过敏。 Martingale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05:09 (UTC) 支持保留此条目。--花有百日红留言2012年5月3日 (四) 11:45 (UTC)[回复]

搞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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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待删除的条目被评为高重要度,这不是维基百科的玩笑吧。管理员是不是应该快速保留一下了? Martingale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18:27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删除经常很搞笑中国2012年5月,一个记录新闻动态的。有人抄了一段,明明只要点一下“撤销”的,侵权审查了数日,最后把整个条目都删除了。Genhuan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02:41 (UTC)[回复]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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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和王立军本来毫不相干,但是随着事件揭露,证明两个事件其实是一个事件。

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按西方法律是控方無証據入罪薄熙来,但中國政府未審訊先定罪開除薄熙来的公職及党位是犯法。証人口供不實,從來沒有親自交錢給薄熙来,而薄熙来從不知情,而証人是個罪犯大話精,而另一位証人是精神病人,這樣証據怎告得入薄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