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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分类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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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按照现行中国(仅限中国大陆地区)行政区划制度框架下设定的分类模式,这种分类仅满足于现已完成的条目基础上的分类。存在的问题,一是乡级行政区划村级行政区划层次并不完善,有待后期在充实条目的过程逐步规范和形成共识。二是分类名称定性不一致,这是因为对中国行政区划的分类是在探讨与摸索中逐步完善的,时间较短,人力有限。三是部分分类需要整理,这需要时间与人力。四是存在分类不恰当甚至混乱问题,等等诸如此类问题需要后期慢慢整理完善。

区划数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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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行政区划(1911年至今)涉及的相关条目总量超过110万条,已完成或初步建立的条目约1万条。其中,现行省级区划单位34个,加上已撤销变更的省级区划单位,条目约100条(不含延伸的子条目)。地区一级200多,加上同级历史区划(行政督察区、专区、地区),总量约1000条。现行县级区划单位2000多,包括各类已撤并区划,总量超过5000条。现行乡级行政区划单位超过4万,加上已撤销此类区划单位,估计相关条目约10万条。现行村级区划单位按每个乡级区划单位10个估算,村级条目数量超过40万,加上已撤销或合并的此类区划单位,估计总量超过100万条。

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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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区划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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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直辖市层次相同,省县乡村四级模式,/自治区直管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自省往下共四个层次),渐渐成为发展趋势。目前,海南省全部、湖北、新疆已有实行直管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完全实行直管,部分省份在逐步过渡。此类层次为
    • 县级行政区
    • 乡镇街道(乡级行政区划)
    • 行政村/社区(村级行政区划)
  • 省地乡村四级模式,广东省东莞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亚市各地级市(省辖市)不设市辖区,而是直接设乡镇街道,自省往下共四个层次,此类区划层次模式为
    • 地级市
    • 街道乡镇(乡级行政区划)
    • 社区/行政村(村级行政区划)
  • 新疆存在四级到六级多种模式,即普遍的为区地县乡村五级模式和少数为区县乡村四级模式,其中伊犁州有五级模式(即自治区>州>州直管县市>乡镇>村)与六级模式(即自治区>州>地区>县市>乡镇>村)并存。

地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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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于内蒙,仅存3个)

县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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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省县级行政区

县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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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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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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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省市辖区
  • 副省级市辖区(这个分类不伦不类,与媒体的不规范评价有关,市辖区仅代表区划层次与类型,无级别。区划层次还谈级别不当)

乡级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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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行政区划分类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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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行政区划分类索引
已初步完成的分类

正在进行的分类

已撤行政区划分类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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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份分类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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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整理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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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重新理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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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分类中涉及多方面问题,一是互相交织,纠缠不清。主要是中国大陆民国时期的区划与现行区划纠缠在一起。二是省级行政区分类过细过于繁杂,总共34个法定区域,但分类多大十余种。三是将中国军事、各省军事、八大军区、各省军区等属于军事的内容硬性与解放军交织在一起,这是名称定性的错误所致。五是将现行公务员职位层次(职务)与行政区划纠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