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4次/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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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上述所有指控中,在罢免提出前,提出罢免者没有就任何一项指控与我有过任何方式的沟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6:06 (UTC)。我再次就此话提出意见。作为提名人我是觉得没有资格了,因为我得知此提名的时候已经过了联署期。但我想知道提名能否补充?如果能够的话,我愿意作为提出罢免者就江青条目作证,我的确曾与书生沟通。如果我没有资格参与此次的“提出罢免”,我也愿意在此作为证人。关于书生被提请罢免一事,我愿意提供证据,即在江青条目回退的整个操作过程里甚至到目前这一刻,书生没有就回退动作答复我的任何咨询。—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7:10 (UTC)
- 之所以在这里做一次分段,是因为我不希望此次罢免的焦点从罢免转移到维基人的相互攻击。上面罢免书生的每一位维基人,我相信他们都没有否定书生的过往贡献。但就我一个人而言,我觉得问题在于书生的一些方针,且不说是否违反维基的原则,更重要的是会引起第5次、第6次的罢免。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我在此次罢免中在上文多次质疑回退行为,书生一直没有给予合理答复。且我认为书生的言语中多次透露出他对此事毫不悔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7:18 (UTC)
- 另一可以暴露问题的语句在“但是我认为偶尔搞错日子就提删,也没什么不可以,只要不是故意或者恶意就行了。如果因为关注度未过期要受处罚,那么关注度过期许久也没有提删是否也应该处罚?”我认为偶尔搞错日子就提删,是不可以的。既然规则定出来了,你做一个监视页面不是不可能的事。关注度未过期(提删)不一定要受处罚。但如果多次发生此事,或者说对这样的行为漫不经心,我是赞同应该处罚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7:22 (UTC)
- 此前的讨论,我们一直集中在一些条目的具体操作,但往往忽视了两点,一是书生这些操作是否与相关维基人讨论,二是书生对这些操作,是否抱着一种“这是正确的,完全没有问题的,不值得讨论的,故意缠着我的”的想法。这样的想法如果蔓延在维基社区中,那是十分可怕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7:25 (UTC)
- (:)回應:你還可以支持這個提案或反對這個提案,只需於2010年4月8日17:01(UTC)開始為期14天的投票期投票便可以。-HW (關於 - 討論 - 貢獻 - 創建) 請參與申請成為管理員投票 2010年4月5日 (一) 07:43 (UTC)
- (:)回應:事实上,我现在依然在犹豫中。我觉得将我的问题单列一次,再给对方一次机会,还是可能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8:25 (UTC)
- (:)回應:你還可以支持這個提案或反對這個提案,只需於2010年4月8日17:01(UTC)開始為期14天的投票期投票便可以。-HW (關於 - 討論 - 貢獻 - 創建) 請參與申請成為管理員投票 2010年4月5日 (一) 07:43 (UTC)
- 关于江青问题,我想我在上面的讨论中已经回答你了,也有其他的维基人帮忙作了解答。此外,任何的编辑操作没有必要也没有要求都要一一询问相关人员的意见吧?对于关注度的问题,我已经解释过,我对保留1个月再提删本身就持保留态度。但是我还是尽量遵守社群的这个规则,如果有人偶尔搞错日子提删,出于善意推定,我也认为没什么大不了,提删不差这几天,如果因为时间问题,再重新讨论,我认为这更加浪费社群的精力。但是我虽然这样认识,但是并没有提前提删,上面指控的提前删除,提删者没有发现提前了,7天之中所有的维基人也没有发现提前了,我在删除的时候同样也没有发现提前了,如果说这是一个错误,那么我完全不同意这个错误的责任应该由我来完全负责,更何况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08:49 (UTC)
- (:)回應:请恕我要求过高。就你的回复,我想作出以下回应:1、关于江青问题,我想我在上面的讨论中已经回答你了,这个不算问题了,我再重新看了,十分满意你的修改。此外,任何的编辑操作没有必要也没有要求都要一一询问相关人员的意见吧?,是没有必要的,我十分认同,只是如果是维基人提请回复的,我想知道是否有必要回应。或者说并未无理的用户页请求,是否必要,这个问题我觉得十分重要。对于提删模板问题,我想问,提删模板上是应该写明时间的吧,既然是写明时间了,那就是一种公认的合作模式。正如你所说,为什么申请罢免没有通知你,那你能否想一下,有用户自己正在准备资料,却发现还没过期的模板页突然被删除了。当然,重新做也是可以的,但心里的那种滋味是怎么样?换了是你,你可以再想想申请罢免没有通知你,你发现这个罢免时的感受。我不是说,提前删除页面这类错误要由你来全部承受,我是说,提前删除某页面而不觉得有错,说出这句话的这个责任应该应该由不应该说出这句话的管理员的你来承担。当然,我希望你继续回复我的问题。—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0:51 (UTC)
- 看来这就是我们的分歧,你认为关注度提前提删完全不可接受,我认为偶尔没有注意到而提前提删没有太大不妥,只要不是故意为之就好。而且我不觉得我不应该说这种话,既然我就是这个观点,为何不能说出来?这点言论自由还是应该有的吧?何况提前提删关注度有问题的条目,也同样会挂删除模板到条目上去,如果有人编写这个条目,他应该会在自己的监视列表中看到,或者在条目页面上看到。此外,如果说编者的感受很重要,那么读者看到一个很糟糕的,完全不应该出现在百科全书中的文章又会是什么感受?也请替读者想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12:15 (UTC)
- PS:我没有说过“提前删除某页面而不觉得有错”,我只说偶尔提前提删挂有关注度模板的条目并无太大不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12:22 (UTC)
- 我们的分歧点我十分同意。但我知道你提前删除挂模板页并非一次两次[來源請求],由于涉及年代久远的事情,具体条目我已经无法再举证了。当时的过程大概是我发了侵权内容,然后再在临时页面写,最后还是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被你删除了。由于无法举证,我自己挂上来源请求模板。我觉得作为一个普通的维基人,说任何不侵犯人权版权的话都是合理的。但是作为管理员,说出但是我认为偶尔搞错日子就提删,也没什么不可以,的话,我觉得不敢恭维。我知道书生工作量大,但我不知道“偶尔”是什么意思,我只是觉得这个词十分的不谨慎。另外我对你如何与维基人沟通页面编辑一事的回复也十分不满意,因为你后面的话等同没有回复。何况提前提删关注度有问题的.....在条目页面上看到。这个我可以赞同。至于此外,如果说编者的感受很重要.....?也请替读者想想此句是转移话题。—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2:34 (UTC)
- 我对你的回复的意见就是上文所说,暂时没有补充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2:34 (UTC)
- 小结一下,今天我集中对Shizhao提出两方面问题,第一是对维基人的尊重问题。第二是对维基人的工作的沟通方式问题。欢迎下面各位继续发问。—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2:37 (UTC)
- 我不知道如何不尊重维基人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13:01 (UTC)
- 前面已经说过了:对于关注度,“如果有人偶尔搞错日子提删,出于善意推定,我也认为没什么大不了,提删不差这几天,如果因为时间问题,再重新讨论,我认为这更加浪费社群的精力。”或者说,如果这种偶尔意外的情况也要大费周章,那么这只是尊重了条目的编写者,却没有尊重提删和参与删除讨论的用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13:03 (UTC)
- 关于关注度未过期的问题,上面说的只是我的看法,而不是我的做法。这些也与本次罢免没有直接关系,除非在这里一个人说出他的看法都会成为他的罪状。我希望关于这个话题就此打住,没有必要继续讨论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13:25 (UTC)
- 事实上此事并非与此次罢免无关,就本人而言也属于罢免的理由之一,当然可能对提出罢免的维基人可能不是主题。另外我既然在上面小结了,暂时也没有什么新问题需要提出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3:34 (UTC)
- 江青之事是这[1]加的,而且后面“马晓先:我给江青当护士”这是不合格的列明来源,可以用回退,但应写明原因,因为对方知道了什么问题才不会再再其它地方犯错,这也是对于维基更高效的做法。--義 [ ☎ ] 2010年4月5日 (一) 20:36 (UTC)
我支持shizhao继续担任管理员,反对罢免。我曾由于图片版权问题与shizhao发生矛盾,后来经过沟通圆满的解决了。对于部分红字的用户,希望你们能深入了解整个事情的全貌后再做决断。对于那些扑风捉影的人,希望你们能理解一个管理员为了维护中文维基正常秩序所作的努力。对于那些当事人,希望你们能心平气和的就事论事,不要上纲上线。wiki是个平等的地方,是一个“更爱真理”的地方,理想国里说,无限制的平等会导致暴政,我觉得,这个讨论页很好的说明了问题。无论最终弹劾结果如何,无论是否还会有第5次弹劾、第6次弹劾,我都将投上反对票。--旺仔聪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3:05 (UTC)
- 首先说明一下,我不知道哪位管理员在你的发言上标注投票无效,但既然规定如此也希望你不要破坏规则。我将你的内容移到下面了。其次,我也希望你能平心静气地去考虑问题。无论最终弹劾结果如何,无论是否还会有第5次弹劾、第6次弹劾,我都将投上反对票。对于未来未发生情况的任意推断,我觉得绝非理性行为。—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3:13 (UTC)
- (:)回應首先感谢你帮我移到了下面,我对之前因为没有看清规则的无心破坏道歉。可能有些话是有赌气的成分,但多是出于部分wikier对当事人群起而攻之的下意识情感反应。虽然与书生并不相熟,但我希望维基是个博爱宽容的地方,尘归尘,土归土……--旺仔聪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3:37 (UTC)
- (:)回應维基既是人聚集的场所,就会有人类社会共有的现象(比如偏激)。更何况现在是罢免讨论,众人发问那是常情。—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3:5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