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蓝婚变
外观
唐蓝婚变是中华民国电影演员蓝𬞟和唐纳的感情风波,唐纳因此二度自杀,引发娱乐界轰动。
背景
[编辑]1935年春,唐纳为蓝𬞟在上海金城大戏院公演的易卜生名剧《娜拉》撰写推荐文章,称赞她是“一颗耀眼的新星”,并邀请蓝𬞟加入其所在的电通影业公司,蓝𬞟一时身价腾踊,因此二人开始发展感情,由同事转为同居关系。1936年4月,赵丹和叶露茜、顾而已和杜小鹃、唐纳和蓝𬞟在西湖畔六和塔前请沈钧儒大律师为证婚人,郑君里为司仪,一起旅行结婚。婚后,5月唐纳携蓝𬞟回苏州家中住了一段时间,然而回到上海后二人开始发生争吵。[1]
事件
[编辑]1936年5月底,蓝𬞟回济南探望母亲,对唐纳称称“不要难过,6月10日我就回来!”,但其最后却前往天津找前夫俞启威,甚至寄信给唐纳谎称自己脑膜炎身亡。6月25日,唐纳乘火车前往济南,得知蓝𬞟已离开济南十余日。唐纳返回其下榻的大明湖附近旅店途中买了一磅消毒酒精与数盒红头火柴。在旅店房间试图和着酒精吞火柴头,注意到他神色有异的茶房及时进房,将唐纳送往医院急救,6月28日晨脱离危险。唐纳苏醒后,来探病的蓝𬞟的姐姐向唐纳吐露了实情。得到姐姐电报,得知唐纳自杀消息的蓝𬞟从天津返回济南,6月30日晚随唐纳及赶来的郑君里登车返沪。[2][3]
后续
[编辑]经过这场风波,蓝𬞟和唐纳的婚姻已难以维系,1937年5月蓝𬞟与唐纳正式并登报宣布离婚,数日后的5月27日,唐纳再次在吴淞口跳海自杀,幸被及时捞起。听说唐纳第三次自杀,蓝苹在《联华画报》上发表了《唐纳和我为什么破裂》一文,表示“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必须离开唐纳,还表示她“多次想自杀而没干,唐纳却真干了”,称自己“绝不学阮玲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