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光德(?—?),中国清朝武官官员。隋光德于1782年(乾隆47年)奉旨接替王介福,于台湾地区担任台湾北路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中的这阶段,台南以北之台湾中南部及北部的驻地最高武官将领。1783年,他因漳泉分类械斗案被革职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