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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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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Techyan公开其对金牌雄鹰撤销封禁的详细原因以及过程

[编辑]

以下讨论已结束,请不要对此存档进行任何编辑:由于新的讨论串已经被打开,本讨论串将被存档。请移步。 Stang 2018年10月10日 (三) 05:40 (UTC)[回复]

如题。没有经过页面的封禁申诉而且是直接解除永封,而且第一次申诉还被其他管理员否决。因此,本人请Techyan君解释一下您撤销封禁的详细原因以及过程以及金牌雄鹰的行为为何没有违反使用条款。本人对“未见违反ToS的行为存在。”的认知是:该页面被Lanwi1删除,故普通维基人当然见不到其违反TOS的行为。--1233( T / C 2018年7月29日 (日) 10:21 (UTC)[回复]

P.S.不要想了,我不是要把Techyan解掉,求一个解释这么难吗?

另外,根据User talk:Wong128hk,Techyan在解封前也没有说明解封原因,请问原因为何?IAR也要原因的。--1233( T / C 2018年7月29日 (日) 10:24 (UTC)[回复]
假设您改变主意,要解要等到11-12月呢。--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7月30日 (一) 11:06 (UTC)[回复]
Techyan这样无视方针是不是因为过于善忘呢?我惟有希望是如此。Sæn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29日 (日) 23:54 (UTC)[回复]
  1. 我收到的就是这么多截图
  2. 好像dqwyy有承诺会给予全部,故此我在作出承诺后当然会删除。
  3. 我还等著看全局(所有截图)呢。我认为会出现盲人摸象的情况。请求任何持有所有当时的截图的人联络我
  4. 为何会扯到这么远?现在说的是金牌雄鹰的解封而非其他事情。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7月29日 (日) 14:06 (UTC)[回复]
  • 我本身并没有想过要公开,但是本人投票的论证的严谨性在该截图要由我公开前一天直接受到候选人的质疑(本人认为新闻报导和本人获得的资料有关,你质疑新闻变相也是质疑本人收到的截图的真确性),故此本人当然需要澄清。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站内站外骚扰人在现实中对人身心构成重大伤害",我认为清者自清,而且重点是:给出合理可解释的说明我当然会乐意撤回。我还在等着那个说明呢。另外给改善了一下排版。--1233( T / C 2018年7月30日 (一) 01:02 (UTC)[回复]
说了半天,还是没给出解封理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30日 (一) 02:49 (UTC)[回复]
解封理由留在摘要里了自己看,现在要好好讨论下有两个维基人,台后操作台前对其他维基人付诸人身伤害的问题,台前的就在眼前现在只需要他回答台后操作他的那个是谁。--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1:44 (UTC)[回复]
请1223回答问题,幕后操作你的那个是谁,沉默是金可不好,沉默换不来金子。--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2:21 (UTC)[回复]
解封理由非常不明确,并没能达到沟通的效果,起码也要说一下为什么认为没有违反使用条款,毕竟封禁者是非常明确指出违反的条款,解封时至少应该说一下为什么不赞成。ffaarr (talk) 2018年7月30日 (一) 15:30 (UTC)[回复]
众所周知,WP:OTHERSTUFF是存废讨论中需要避免的理由。“一个条目没被删”不意味着“其它与之类似的条目都不需要删”,可能前者只是没删、而不是不要删,也可能前者和后者仅存的差异足以颠覆存废讨论的结果。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这里,“请原封禁者将造谣称WMC与中共有关系者一并封禁”并非合法之解封理由。--Antigng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5:37 (UTC)[回复]
这件事从站外到站内一开始就是有人为造谣攻击本地社区和特定维基人所引起。只要把严重违反傀儡方针的骚扰方针的及人身攻击和扰乱的(台前表演一个台后操作一个及管理员一个),尤其是台前表演台后操作的两位三条方针够永久禁封三次了,违反方针在前的三位及事后响应的一个,只要顺序先后按照方针一并严格执行他四个。请各位秉公处理,在众人面前持双重标不太好。--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22:39 (UTC)[回复]
一个用户是否值得封禁只取决于其自身的行为,与其它用户是否值得封禁/已被封禁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是文明:“用户如果选择以攻击作回应,则不会因受讥讽或诱使而免责,用户如果讥讽或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则亦不会因为诱使失败而免责。”--Antigng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0:02 (UTC)[回复]
先请问飞贼燕子你的意见可以代表Techyan本人的意见吗?我认为如果你觉得有其他维基人该封禁而未封禁,应该另开一个段落举出事例和相应方针来讨论并要求封禁。而如果如你所说,你认为情况类似都应该封禁(我认为情况并不相同),在本段落的话题应该是反对解封,不然我不知道你的标准在哪里。ffaarr (talk) 2018年7月31日 (二) 01:32 (UTC)[回复]
如果三个严重违反方针者不处理,而是等他三个严重违反方针的把事情闹大去处理一个后期被动跟进响应者,这种处事原则有失公允而且明显的针对性严重双重标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3:39 (UTC)[回复]
正如上方所述,不文明行为就是不文明行为,不会因为“被动跟进”而免除责任。--Antigng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4:11 (UTC)[回复]
两个操作傀儡的和一个添油加醋造谣的行为都很文明吗?如果不是秉持双重标准,就不会有人跟进进而煮成一锅粥了是吧!只要求秉公处理不要双重标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3:33 (UTC)[回复]
再次请求Techyan解释解封理由,让其他人猜测你的想法无助于沟通。或者请你出来发个声说比如飞贼燕子说任何话都能代表你的意见也行,那就可以由飞贼燕子代为解译和讨论。ffaarr (talk) 2018年7月31日 (二) 10:45 (UTC)[回复]
摘要给你留了解释了,国语也不是那么难懂,两个操作傀儡的一个管理员和一个后期响应的,四个人一起处理最为妥当,请不要秉持双重标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3:29 (UTC)[回复]
能不能解封重点是前半,也就是是否违反使用条款,理由写了认为没有违反,但没有解释原因。后半根本是不成立的理由。先不说我认为硬要把情节不同的事情对比(一个是在站内斩钉截铁说一件没有根据的事,一个是引用站外的说法并表示不确定实际情况,然后你要指责人操作傀儡请拿证据证明,不然又是恶意攻击)就算真的发生情节类似的事情,举个例子,也不能用有人侵了权还可以指责抓侵权的人是恶意攻击,去护航其他侵权的文章不该删除。ffaarr (talk) 2018年7月31日 (二) 13:57 (UTC)[回复]
台后操作台前去站外站内骚扰其他维基人违反了那几条方针还要别人教?--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6:00 (UTC)[回复]
虽然讨论另一事件是离题,但既然Techyan不出来解释,这个段落的主要目标也没办法达成,我就跟你讨论,这不是教不教的问题。现在是我的意见跟你不同,尤其是你要指控他人也应该被永封,当然需要拿具体的理据来说服我,说说那些证据可以证明谁在“台后操作台前去站外站内骚扰其他维基人”?而不是一直反复类似指控的话但不提出像样的理据,要讨论不是这样讨论的。(当然我还是更建议你直接再重一个段落,把你认为该事件谁应该封禁的原因理据和违反的方针全列出来,我还是会跟你具体讨论,也希望更多维基人一起讨论)ffaarr (talk) 2018年8月1日 (三) 01:05 (UTC)[回复]
( ✓ )同意,飞贼请先解释清楚“两个操纵傀儡”的是谁?--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1:09 (UTC)[回复]
台前的这个活的是1223,台后的这个目前不确定,傀儡方针这点写的很明确。希望1223能确认一下,另外一个管理员添油加醋造谣攻击的。此外站外站内人身攻击骚扰人,这点方针写的更清楚。如果几位双重标准的日子过惯了公平公正的日子过不习惯就慢慢习惯吧。只要求秉公处理他几个,不要针对性双重标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2:35 (UTC)[回复]
(!)意见:好像跟要求Techyan解释无关了,要不要考虑新开章节或主题。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1日 (三) 02:44 (UTC)[回复]
1233(不是1223 囧rz……)已经在下面澄清了:

站内的手没那么长,要是真去那么干了,岂不成了政权了嘛。不过断章取义带到站内台后操作去诽谤别人又另当别论了,请1223回答一下幕后操作你的是谁。--飞贼燕子(留言) 2018年7月30日 (一) 23:54 (UTC)
1233。--1233( T / C) 2018年7月31日 (二) 01:38 (UTC)

若阁下仍然怀疑1233系傀儡,请径直CU,惟须注意不可钓鱼。另外若有管理员人身攻击的请提供链接后上报VIP(希望不是金牌雄鹰那些陈年老账,没意思。)--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2:51 (UTC)[回复]
请1223回答给你截图指使你站外站内骚扰别人的是谁,请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你愿意把所有责任全部包揽,我依然会要求秉公处理你们几个。--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08 (UTC)[回复]
完全不用也用不着,人还是那些人事还是那些事,只要求秉公处理他几个,不要针对性双重标准区别对待。--飞贼燕子留言—以上未附上时间的留言于2018年8月1日 (三) 03:02 (UTC)加入。[回复]
要处理也要走程序啊,要么CU要么VIP,总不能来个管理员就随随便便封人吧?--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07 (UTC)[回复]
那就看有没有人秉公处理了,三个搞事的一个跟进的,同一标准秉公处理绝不偏袒。--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12 (UTC)[回复]
那还是得先提报啊,不提报怎么处理?--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17 (UTC)[回复]
早就有人提报了然有人双重标准,而且他还添油加醋造谣诽谤他人。--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20 (UTC)[回复]
请提供链接,不然真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32 (UTC)[回复]
你懂不懂没关系,让该懂得懂就行。另外请1223回答,指使你站外站内骚扰人的那个究竟是谁?即便你把责任全部包揽,但这并不妨碍秉公处理你们几个,请1223如实回答。--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4:15 (UTC)[回复]
  • 首先要知道什么叫做骚扰:如果要求解释该些截图的真确性及解释为何会出现已经是站外骚扰其他人我也是醉了。我也说了,所有见过我的人都知道1233的操作者只有一个,就是本人。所有人可以保证本人所有的账号已经公开。另外没人指使我作出任何行为;就算有人要求我也不会做。--1233( T / C 2018年8月3日 (五) 11:25 (UTC)[回复]
懂的懂,不懂的还是不懂,结果社群分歧依旧。另帮你@1233,虽然他已经回答过了。--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4:26 (UTC)[回复]
飞贼燕子似乎心里已有人选?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1日 (三) 04:44 (UTC)[回复]
严格按照方针同一标准处理他几个有那么难?厚此薄彼双重标准的日子过惯了吧!--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23:24 (UTC)[回复]
不难(吧)。只是这篇主题并不是:要求资深管理员与藏镜人(如果真有的话)对自身行为负责。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3日 (五) 01:53 (UTC)[回复]
依话题题目,本话题只是请求Techyan公开其对金牌雄鹰撤销封禁的详细原因以及过程,而非讨论双重标准的问题。--YouTable 2018年8月3日 (五) 07:45 (UTC)[回复]
要对他几个按照先后顺序同一标准下秉公执法绝不双重标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02:09 (UTC)[回复]
当事人还没出来回应大家就不要臆测了。--Super Wang ~~邀您关注每周翻译~~ 2018年8月3日 (五) 03:14 (UTC)[回复]
  • 这个讨论根本没有结果……我不想说谁对谁错,我只想说:我觉得争议封禁和双重标准应该分开讨论,一个地方只限讨论不走程序解封的事,另一个地方只限谈双重标准的事(开一个新的二级标题或者在这里开三级标题和现有讨论分开),像这样子不分开明显只会让人觉得混乱。--№.N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04:03 (UTC)[回复]
或者这就是想要的效果,出事就装忙不回应,然后剩下的人各种游花园,然后就不用追究。基本上每次涉及的都这样。(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3日 (五) 07:47 (UTC)[回复]
可能确实还是就事论事好吧。一直以来承认自己所犯下的错误都是一件难事,这一点小至个人,大至国家都是如此……楼上说的可能比我更有道理,我这点考虑得不周到……事实上包括这个讨论在内的很多讨论说来说去都没有结果,还不如早点结束算了……--№.N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1:09 (UTC)[回复]
现在又回想,果然强行分开还是对的。至少我看到这里讨论到双重标准的部分就觉得很乱,像我这样的局外人根本不知道人家提双重标准的到底是在说什么?具体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倒是这个讨论原本讨论的话题,意思清晰明确,就算吃瓜的也都知道来龙去脉。可能有些人觉得吃瓜群众不需要了解这些,但把话说清楚,才更有利于共识的产生,不至于让这个讨论显得没有意义,浪费时间。现在已经在下面开了一个分讨论串了,不管是不是所谓的“想要的效果”,反正这件事没看到当事人有更详细的解释,或许没有再讨论下去的必要了。--№.N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9:36 (UTC)[回复]
我的意见很明确,把你还有背后操作你的人,添油加醋造谣的管理员,还有后续跟进的金牌雄鹰,你们四个秉公处理同一标准下一并禁封掉。--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8:03 (UTC)[回复]

别理了我开新章节声明一下吧

@飞贼燕子你看看这里能否回答你的问题,至于你问我谁要求我做,看完再问,根本没人要求。--1233( T / C 2018年8月3日 (五) 11:35 (UTC)[回复]
不能,因为你没回答背后指使你的是谁,如果你愿意全揽下来那是你自己的事,即使按照禁封方针已经足够不限期封你三遍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8:17 (UTC)[回复]
@1233你如果同意的话,我建议找个第三方管理员,把你和添油加醋造谣的管理员及金牌雄鹰这几个违反方针的,同一标准下一并禁封比较合适。--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8:27 (UTC)[回复]
在同一标准下我不会被封禁,我相信这和我一开始的行为有关。使用条款第四条这么难理解吗?整个过程只有你们认为我是在抹黑他人(早说了我要求的是解释,而且由始至终我都是要求解释截图发生的事情,只是你们越描越黑,而且我由始至终都没有任何指控)。我一直要求的是澄清该些截图。没有就否认,不清楚就说不清楚,之后会给答案;承认就承认。不要给我说什么使用条款;再不是开一个特别仲裁委员会啰。多难。另外我说了多少次,没人要求我做什么。你特么想把我封条的话,请直行左转WP:VIP--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02:26 (UTC)[回复]
同一标准下你不该禁封别人就该禁封?一并上了VIP的就你几个特殊?和你一起造谣的管理员为你个人执法你觉的合适否?你这是哪门子的双重标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3:34 (UTC)[回复]
不要给我说什么常识、大家都看到的东西,请往VIP列出你认为我做错啲地方以及其他人(这里我只代表我自己)有问题的地方。多难?另外什么叫做双重标准?你给我好好读一下使用条款读一下方针想想究竟是谁把事情弄大的?我由始至终只是要求澄清一下相关截图的真确性,连指控都没有就说别人断章取义?所以说吧,你去VIP或者AN3有多难?--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04:53 (UTC)[回复]
我觉得为了攻击某个人就台后指使操作台前站外站内反复骚扰和造谣攻击其他维基人对其他维基人造出人身伤害,上述行为严格按照方针同一标准处理你们四个一点都不难,难的是适应不了公平公正原则的人过惯了双重标准的日子罢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5:46 (UTC)[回复]
公正来说,请往WP:VIP处理。我从来没有双重标准。别给我来这一套。早说了要求澄清没有问题。何时我又造谣攻击其他人?--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07:05 (UTC)[回复]
连骚扰的前提还未出现,就别说什么造谣攻击其他人了。你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做骚扰,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合理要求解释。现在是有人在站外表达了忧虑而且该些截图被你们证实是确实存在的。尊重差异我也不希望看到直接要求党领导维基百科。您需要懒人包吗?现在就给你:
  1. 我在站外接获相关截图
  2. 我投下了倾向反对票
  3. 我获悉上新闻了,怀疑和我的来源一样
  4. Dqwyy君否认该些东西存在,并诉诸法律行动
  5. 我请求他解释我收到的那几张截图是否真的+为何会出现,因为这和我的反对票攸关Special:Permalink/50490828
  6. 炸锅了
  7. n天后,你们发布了你们的调查
  8. 证实了截图的确存在,但"只是一小部分"
  9. 然后你说我骚扰+造谣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07:14 (UTC)[回复]
请如实回答遥控指挥你的这个人是谁,是谁在背后指使你的。--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9:00 (UTC)[回复]
(!)意见:“飞贼燕子”多日以来在这里只写
  • “当时当时好像还有几个管理员大呼小叫添油加醋”
  • “另外有个管理员不但放任别人造谣伤害别人,自己他还跟着添油加醋”
  • “违反方针在前的三位及事后响应的一个”
  • “如果三个严重违反方针者不处理,而是等他三个严重违反方针的把事情闹大去处理一个后期被动跟进响应者”
  • “两个操作傀儡的和一个添油加醋造谣”
  • “两个操作傀儡的一个管理员和一个后期响应的”
  • “另外一个管理员添油加醋造谣攻击的”
  • “我依然会要求秉公处理你们几个”
  • “三个搞事的一个跟进的”
  • “严格按照方针同一标准处理他几个有那么难”
  • “要对他几个按照先后顺序同一标准下秉公执法绝不双重标准”
  • “两个操纵傀儡骚扰站外站内骚扰和攻击人的用户,一个添油加醋造谣诽谤的管理员和一个后续跟进的用户”
  • “添油加醋造谣的管理员”
……,
却没有指明他们的用户名,这叫1233如何去回应?我也不知道被飞贼燕子指责“大呼小叫添油加醋”的“几个管理员”和后面写的一堆“管理员”、“三位”……究景是哪几个,就像是谜语。--Mewaqua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8:27 (UTC)[回复]
很简单的记录都在,过去看看记录不就都知道是谁了嘛。除了1223和这位管理员,至于这个因为看不惯别的维基人而幕后遥控指挥1223站外站内骚扰攻击他看不惯的这个人下究竟是谁,这还得1223本人回答下。同样如果1223愿意一人包揽,我想这并不妨碍依方针同一标准秉公处理他几个。--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8:55 (UTC)[回复]
  • 无论如何,我说的东西我当然负上最大责任啦。根本没其他人操作。再不是你私下找监管员CU一下1233的用户啰。会有傀儡的,但是已经全声明了(U:1233/Notice)。另外根本没人控制我。你一直问一个不存在的问题是怎样?我确实会问其他人我应该如何做。例如那段时间几天我有亲身见过(别忘了,我去了台湾旅行,当时见了其他维基人(包括WMC的用户))并问了他们在这情况下我应该如何应对。可是没人能够操控我作出任何声明或这任何东西。--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13:53 (UTC)[回复]
  • 另外我当然把所有关于我的东西的责任全部包揽下来啦;没人问我、要求我、及暗示我应该如何做事的。幕后操作这个账户的人只有一个,那个人从加入维基后都没有变过。来一次香港聚会你就应该会见到本人真人了。另外宣传一下,香港夏聚8月中下旬将会有极高可能性举办。--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13:53 (UTC)[回复]
因为看不惯其他维基人指使你去站外站内骚扰其他维基人的人究竟是谁请如实回答。--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1:38 (UTC)[回复]
    • @飞贼燕子我是不知道为什Techyan的问题要你来回答,几件事情要请你了解:
  1. 拿两项没有同质性的违规事件比较之前,必须先说明两项事件比较的基准和理由。目前为止阁下并没有提出任何比较基准和理由
  2. 即使两件相同事件,违规者无权要求“不法之平等性”,违规者没有权力要求“因为没有处罚谁,所以我也不能被处罚”,这在台湾算高中公民范围的基本概念
  3. 指控必须要有证据,今天你指控1233有背后指使者,在对方说明没有之后,你必须要有新事证出现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指控,因为你不能证明“他不可能没有幕后指使者”这点,否则就是虚无指控。
  4. 管理员的行为受方针限制,如果你信任Techyan是个按照方针行事的管理员,那么请你也赶快呼吁Techyan出来说明理由,理论上应该不会这么难才对。你不断用奇怪的观点扰论讨论,反而会让我们怀疑Techyan是不是拿不出理由。不过如果你真的是想要借由扰乱讨论来干扰我们的检讨,那么你其实蛮成功的,7/29发起讨论到现在,我们几乎没有人在关注原事件了,都在回答你那虚无缥缈的问题。---Koala0090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15 (UTC)[回复]
理由已经很简单了,请将他四个按照统一标准一并严格按照方针处理,公平公正不要双重标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22 (UTC)[回复]
参见我说的第二点---Koala0090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33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不是台湾维基百科,他三个行为以侵害他人人身为前提,一切应该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维基百科方针来秉公处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3:00 (UTC)[回复]
这跟台湾维基百科无关,这是常识。这里每个人都希望问题能秉公处理,但显然你的作为已经干扰正常程序,且可能违反WP:GAME以及WP:PA,望君克制。---Koala0090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7:38 (UTC)[回复]
根本由始至终只是你觉得我选择性地选择方针中的只言片语,请把我提上VIP吧。你的行为和骚扰无异了。--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10:50 (UTC)[回复]

不能,因为你没回答背后指使你的是谁

我再说一次,没有人在背后要求我做什么。别追问一些不存在的问题,这和之前澳门选举的澳门独立议题一样都是伪命题。--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13:59 (UTC)[回复]
请回答你说的那个因为看不惯其他维基人而特意断章取义截图背后操纵指使你去站外站内骚扰其他维基人的这个幕后人究竟是谁?请你如实回答这个问题。--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27 (UTC)[回复]
参见我在上面说的第三点---Koala0090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33 (UTC)[回复]
你还是让他正确面对事实的好,1223的行为以侵害别人人身为前提。1223和这个管理员和操作1223的人及后来跟进的金牌雄鹰四人秉公处理合情合理,要的是公平公正而非双重标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55 (UTC)[回复]
够了。
  1. 首先你要证明的是我的目的是为了逼使某人放弃其应有权利,可是由始至终我只是要求澄清。
  2. 其次你要证明我背后有什么管理员。由始至终根本没有其他人在本人背后撑腰的前提下根本回答不了你的问题。
  3. 再者你要证明我的确违反了方针。你由始至终并没有一个严谨的推论,只是一直在说我骚扰,侵害别人人身bla bla bla,根本没有一个推论你又叫我如何回应呢?
  4. 与此同时,我要求Techyan解封和我公开截图是两件事,根本两件事情一直也没有同质性,你拿来比较的话,你这样可以说是游戏不同维基人的信任并且曲解方针。如果你们真的认为我违反了什么方针你应该往WP:VIP提报并且说明清楚,而非在这里玩泥浆摔角。
  5. 不得不说的是,由始至终我要求的是解释,而Techyan根本并没有出现过。这样的行为已经在3月的时候出现过了。
  6. 最后,如果你对我不满的话,请往WP:VIP;你说的"这个管理员和操作"和"操作1233的人"在本人多次解释的情况下你不听,已经让我怀疑你有没有读懂WP:GAME的方针。你的行为已经是人格谋杀,而非单纯的讨论。把四件不能相提并论的事情(如果有的话,但是根本没有2和3,甚至1的推论根本一直也见不到,让我怀疑是否真的存在在你的世界,还是只是一个掩护弹)拿出来说已经有问题了。另外请阅读WP:SANCTIONGAME的分段以及WP:STONEWALL。这也是我把事件丢上AN3/VIP前的最后一次提醒。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04:23 (UTC)[回复]
只是要求将你们几个秉公处理不要双重标准,另外请你回答主要问题,这个因为看不惯别人而指派你去站外站内骚扰别人的这个人是谁,请你如实回答这个问题。--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5:12 (UTC)[回复]
根本没有。我一直在如实回答此问题。别再玩了。--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05:53 (UTC)[回复]
没有人指派我去站内站外骚扰别人,而且你根本没有任何来源佐证本人在骚扰别人。--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06:09 (UTC)[回复]
“飞贼燕子”提到“1223的行为以侵害别人人身为前提”,我就想起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但是很明显1223的行为不涉及杀人、危害种族、谋杀企图、威胁杀人信件、导致或会导致生命受危害等的作为、自杀……,冠上“侵害别人人身”之名是用词不当。--Mewaqua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7:12 (UTC)[回复]
造谣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尊严权,这么严重的行为被轻描淡写成用词不当,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9:47 (UTC)[回复]
首先论证一下我哪里有造谣。由始至终原来要求澄清就是造谣。10/10 logic。--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10:22 (UTC)[回复]
因为看别人不顺眼而用断章取义的截图站外站内反反复复造谣诽谤去骚扰其他维基人,致使他人现实生活和精神上不堪其扰而被迫退出维基百科,这种行为你觉的方针允许你这么做?--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10:42 (UTC)[回复]
请给出所有的连结。我根本不知道那件事情上了新闻,我只是在Facebook上获悉该新闻。另外你仍然未给出"用断章取义的截图站外站内反反复复造谣诽谤去骚扰其他维基人"的来源。在我根本没有做上述情况下我当然只需要否认。--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13:39 (UTC)[回复]


不要离题,这里是“请求Techyan公开其对金牌雄鹰撤销封禁的详细原因以及过程”

事实上,Lanwi1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07/24#Template:User_金牌雄鹰当中作出删除的结论都说“未达到需要建立的程度。我认为对金牌雄鹰的封禁不存在明显问题[3]。--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8月6日 (一) 09:40 (UTC)[回复]

@Techyan--1233( T / C 2018年8月13日 (一) 08:35 (UTC)[回复]
@Techyan好文不能沉。不是每次做有争议的管理员操作都可以这样消失吧?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20日 (一) 16:40 (UTC)[回复]
@Techyan,你还是好好地在这里解释吧。如果你忙就请不要做一件事情然后又不解释。这在你的RFDA/2已经说过了。--1233( T / C 2018年8月23日 (四) 08:59 (UTC)[回复]
CONCERN——C933103(留言) 2018年8月29日 (三) 04:44 (UTC)[回复]
如投票解任Techyan,我将投支持票。(上次投票好像我也说了这种不做沟通就操作的行为,做管理员显然是不应该的。这会促使社群分裂。)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8月31日 (五) 15:57 (UTC)[回复]

是说把Techyan叫出来这么难吗

说真的,上一次在解任的时候已经说明了,既然你要这样做就应该负责任地于遇到质疑时解释。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我相信当事人也应该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真的这么难解释吗?--1233( T / C 2018年9月11日 (二) 09:53 (UTC)[回复]

然而他又开始活动,名义上是qq请求创建账号,大概又是民主试验场重工业和避免不活跃的权限拔除。学雾岛圣学个彻底,玩到水过无痕?--117.19.35.86留言2018年9月17日 (一) 14:13 (UTC)[回复]
说起雾岛圣,Antigng对Techyan的提报[6]由Shizhao执行封禁[7]后,迅即被雾岛圣作无申诉解封[8][9]这件事,雾岛圣都是这样就过了。--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9月19日 (三) 10:33 (UTC)[回复]
我不喜欢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1233( T / C 2018年9月28日 (五) 08:07 (UTC)[回复]
就别再在这儿留言了吧,当事人讨论页肯定是有要其在这儿解释的留言的,而当事人先前也活跃了一阵。我们算给了人家不少时间和机会去解释了。另一方面,金牌雄鹰君也经封禁申诉被解封(虽然签名问题似乎未解决)。既然现在当事人也没现身解释,我们还是让这讨论放置个十天让机器人自动存档算了吧,虽然不了了之不太好,但我们也不可能做无谓的等待。看这样子,除非有把刀架在人家脖子上(例如部分维基人不希望发生的解任提案),人家是不会解释的。--№.N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1:06 (UTC)[回复]
@Liu116(...) 吐槽:然而如果您不在此留言,这个讨论串会更早存档的 囧rz……--相信NOIP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9月28日 (五) 12:45 (UTC)[回复]
1、我是在1233留言三小时后发这留言的,这个差别相对于十天来说不算大;2、你既然在第1点的前提下这样说的话,相同的话我也可以用在你身上,然后你又用在我身上……所以除非隔的时间足够长,否则这真的不是好槽点。--№.N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4:14 (UTC)[回复]
很可惜,如你所言,除非出现RFDAT/3,我不认为现时Techyan真的会解释。另外,我认为继续此讨论串对解决此事情有帮助。如果一个维基人进行一个不合理行为而不解释,早就RFDA了。我不认为利用漏洞的行为是光彩的。--1233( T / C 2018年9月29日 (六) 03:58 (UTC)[回复]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该说的都说了,就差当事人自己现身说法了,对我来说继续这讨论串最合理的理由只有“我们给当事人解释的时间和机会还不够多”以及“还有一些对于这讨论串来说有意义的事没说出来”之类,如果不是像这样比较合理的解释,我觉得这样下去没有意义。所以后面这十天我宁愿只看到当事人的回应,否则还是提前存档算了。--№.N留言2018年9月29日 (六) 04:47 (UTC)[回复]

本讨论串的Sidenote

Sidenote: 本串中多次实施无证据指控他人使用傀儡账户的飞贼燕子用户收到一则警告。这个留言的目的是防止有人误认为这样的做法是可以接受或者没有后果的。致读者:如果您需要指控,请同时提供证据,否则请明确表明自己没有证据,而只是出于个人意见的怀疑。无证据的指控构成污蔑,维基百科不能接受。Bluedeck 约翰·麦凯恩 2018年9月3日 (一) 20:51 (UTC)[回复]

  • (!)意见:1223自己说有人给他个截图让他去找个自媒体发表一些子虚无有的东西来抹黑其他维基人,但他一直不肯说给他截图让他干的这个人这摆明了是在玩真人傀儡,没发生过的事情你可以说是推定已经发生的事情你不能过去三天就不认账。--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9月13日 (四) 10:33 (UTC)[回复]
  • 另外因忙于工作不愿与你等在无聊的事上做过多无聊的扯皮,所以诸位没事就不必ping我了。--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9月13日 (四) 10:41 (UTC)[回复]
  • 说了这么多次,看来是有人出现了理解问题了:有人给我截图。然后明明是其他人(不是我,我也不知道是谁,我也不知认识任何台湾媒体)把可能是我收到的同一批截图给了其他台湾媒体,然后就开始抹黑该媒体。我由始至终要求的只是希望dqwyy君澄清该些截图是否存在然后就说有人玩真人傀儡...
    另外,有人给他个截图让他去找个自媒体发表一些子虚无有的东西来抹黑其他维基人[来源请求] 这一句我何时说过? --1233( T / C 2018年9月13日 (四) 13:59 (UTC)[回复]
  • 话说飞贼燕子君还是维基近卫骑士⋯⋯而且该位用户叫1233不是1223⋯⋯——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15日 (六) 11:12 (UTC)[回复]
“1223自己说 ... 抹黑其他维基人”,我没找到他这样说的句子。“这个人这摆明了是在玩真人傀儡”,这就是个人推测。类似这样的发言已经导致这名用户的查封处理,请读者不要效仿。Bluedeck 2018年9月16日 (日) 14:07 (UTC)[回复]


题外话

请问此应该在哪里存档呢?--1233( T / C 2018年10月9日 (二) 03:57 (UTC)[回复]

鉴于MCC214已经开了新的话题,同样是讨论Techyan相关事宜,我提议立刻对此讨论串存档。--№.N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12:00 (UTC)[回复]
支持,存档互助客栈存档吧?--Cohaf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12:15 (UTC)[回复]
除了VPO存档区我想不出其他地方。--№.N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12:18 (UTC)[回复]

请求Techyan对金牌雄鹰作无申诉解封和封禁140.180.254.142的理由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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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前者(Techyan对金牌雄鹰作无申诉解封)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10月#请求Techyan公开其对金牌雄鹰撤销封禁的详细原因以及过程已有,但内容太过偏离主题,故放在此继续。

至于后者(Techyan封禁140.180.254.142)一事,此事发生在Techyan对金牌雄鹰作无申诉解封[10]的同一时间[11],即(2018年7月29日 (日) 00:40 Techyan(对话 | 贡献)已封锁140.180.254.142(对话)期限为1年(停用账号建立) (被滥用的开放代理))。

相信一些人都知道此是李4所用的IP[12],而其本人同意别人替其在其用户页加个声明说是改用IP[13],但就被Techyan说成“被滥用的开放代理”。

而此封禁在其在客栈请求Techyan解释自己对截图的技术分析为何与第三方专业人士的分析有出入[14]的四小时后[15],便被Techyan以“被滥用的开放代理”为由封禁1年,其后其在User_talk:140.180.254.142/存档的申诉一下子被其他管理员否定Techyan在此页上的说法。

以上,在此要求Techyan解释Techyan对金牌雄鹰作无申诉解封和封禁140.180.254.142的理由,亦希望其他用户判定Techyan是否符合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当中的“不合理的封禁用户或者以封禁相威胁”和违反Wikipedia:封禁方针#有利益冲突的情况当中的“管理员不应该封禁与他/她有编辑争议的用户”,甚至“管理员不应该封禁反对自己的用户”。--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11:08 (UTC)[回复]

鉴于这里已经开了新的讨论串,希望能将原来的讨论串立刻存档。这次再遇上离题的情况,可以考虑deltalk。--№.N留言2018年10月10日 (三) 03:40 (UTC)[回复]

因为不恰当反馈和沟通这一点,我的心中早就认为他不适任了。现在人也消失不见了,我认为更不适任了。Bluedeck 2018年10月10日 (三) 05:21 (UTC)[回复]
Bluedeck,等下个月22日开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的联署吧(因为根据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的最后一条,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败(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结果是解任失败),必须在该次解任投票期结束至少6个月后(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的解任投票期结束在2018年5月22日[16]),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其间针对被解任者提出的解任案皆无效。......)。--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2日 (五) 10:38 (UTC)[回复]
已建立第3次Techyan解任投票的草稿,请参详。--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2日 (五) 10:50 (UTC)[回复]
(?)疑问,1.上次解任投票反对票数有多少?为什么我数的和记录的好像不一样?2.有没有其他程序可以利用?——C933103(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7:24 (UTC)[回复]
64票,另见。--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11 (UTC)[回复]
在金牌雄鹰这样的事情上没有沟通以及不按既定规则做事本身就已经足以支撑其解任了。然而上次也有足够的理由了,但失败了,这次来个第三次解任我看也未必能够成功,毕竟Techyan这次出事不久之后那个讨论串的焦点曾一度被转到双重标准那儿去(我也不知道当时飞贼燕子说的具体是啥)。--№.N留言2018年10月13日 (六) 02:20 (UTC)[回复]
“然而上次也有足够的理由了,但失败了”,上次的焦点集中在Jasonnn和Fauzty身上,而非Galaxyharrylion,前两者长期扰乱和人身攻击,加上Techyan曾封禁两人,认为Techyan为维基百科在大陆的推广和线下活动付出贡献+勇于作出争议性操作和不怕遭受批评+支持解任者的不当行为,便成为他/她们支持Techyan续任之原由。--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30 (UTC)[回复]
“毕竟Techyan这次出事不久之后那个讨论串的焦点曾一度被转到双重标准那儿去(我也不知道当时飞贼燕子说的具体是啥)”,Dqwyy暂时退出维基百科的原由与1233的关系,截图的真实性。--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30 (UTC)[回复]
多谢补充。其实我觉得其在沟通方面的态度本身就算是足够支撑的理由了。话说我刚刚看了下第二次解任投票,才发现原来提到他好像说过自己“不承认封禁方针里面有关解封需要实现知会实施封禁的管理员的条款”(不知道上一个讨论串其他人提过了没)……--№.N留言2018年10月13日 (六) 08:15 (UTC)[回复]
全文:Wikipedia: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Techyan#针对最近几张反对票——论脱裤子放屁在中文维基被升华的全新高度;以及再看Manchiu行政员投票时的一些杂感的“另一件事”这里:“另一件事,就是糊里糊涂被扣上了顶不善意推定的帽子。这事最开始是对Jasonnn~zhwiki这个用户的处理问题。出了事之后,我反倒很高兴,因为正如我在telegram里所述,我很乐见像这样的用户打脸。打的是那些——按照Outlookxp的说法——所谓“圣母”维基人的脸。而事实上,Jasonnn这位用户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在上面这几位刚投完反对票后,在英文维基继续通过ping的方式骚扰其他用户——跟中文维基上的行径完全一致,这位仁兄真是靠谱。所以我没善意推定?不我已经很善意了。所以我的封禁存在问题?当然没有问题了——那些质疑我封禁决定的人里,有好几个管理员甚至还有一个行政员,至今没有处理Jasonnn的封禁申诉。我个人不承认封禁方针里面有关解封需要实现知会实施封禁的管理员的条款,但那些喊着说这条款现在已经实施生效了的还真就没就解不解封的问题知会我。我没有做出预防性封禁:我之前封他是扰乱,现在他胡乱发起解任讨论还是扰乱;我没有违反善意推定的要求:我没有对他的行为做出过分的、恶意的解读;我封他也是正确的:至今没人给他解封,甚至行政员也是如此。为什么没人去解?因为谁都知道如果解了他的封禁,他立马会在中文维基继续ping人或者去所有人的用户讨论页留言,不长记性。(别忘了我封他可不是因为到处留言封的,是扰乱封的。谁都知道不能做出预防性封禁。)在他做出道歉并承诺不会再犯之前,不应该解禁;而在用户讨论页里做出承诺之前,谁解封他谁就是在打自己脸。我在这不把事情挑明了讲,有几位上去在反对票里含混地提及几句,好像真的是我犯了什么错一样——反正外人看不懂。在那投票里扔反对的几个人一下子就带着一群不明真相的上去投反对了。估计不少人自己都不知道到我哪里没善意推定了。为了防止更多吃瓜群众误入歧途,在这里先说明白,以正视听。”。--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11:49 (UTC)[回复]
另关于Techyan封禁140.180.254.142一事,140.180.0.0/16的Techyan封禁日志,封禁理由同为“被滥用的开放代理”,再看清楚,Techyan封禁和解封是如此儿戏的吗?外加[17]。--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44 (UTC)[回复]

这讨论是不是持续了两个半月了但当事人还没出现?如果中文维基因为程序问题而未能在站内处理的话要不要找行政员?——C933103(留言) 2018年10月17日 (三) 02:00 (UTC)[回复]

所以当事人是决定不理还是怎样...这不是好事也不是办法--1233( T / C 2018年11月2日 (五) 00:48 (UTC)[回复]
Techyan(闫恩铭@TechyanWP)的TwitterTechyan的用户贡献,一个曾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屈原虫当中投过支持票的管理员[32],为何对此解释请求置之不理,可能上一次Techyan解任案的反对票上一次Techyan解任案的结果就已经解释了个中原因,性质大同小异和换汤不换药的解任原因,做过一次的结果是解任失败,所以Techyan完全一点都不担心自己会被解掉,原因在前。--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日 (五) 09:23 (UTC)[回复]
“任何时候如需弹劾Techyan可以联系我联署。”,Inufuusen(UjuiUjuMandan)隐退和换成IP 122.211.109.58以后,由其作联署已不太可能,另离联署期开始还有14天(根据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的最后一条,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败(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结果是解任失败),必须在该次解任投票期结束至少6个月后(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的解任投票期结束在2018年5月22日[33]),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其间针对被解任者提出的解任案皆无效。......。即最早只可以由2018年11月22日或以后才可以开始联署)。--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8日 (四) 10:13 (UTC)[回复]
另我需要有更多人对此事情发表其自己的立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15日 (四) 09:14 (UTC)[回复]

回归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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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到12:00 (UTC+8) ,好了,我要上课了。--1233( T / C 2018年11月22日 (四) 07:49 (UTC)[回复]
联署一万次结果都是一样的,请不要浪费维基百科资源。Emergency Rescue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08:27 (UTC)[回复]
@Emergency Rescue已建立Draft: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10001次假的--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23日 (五) 11:28 (UTC)[回复]
干得漂亮!另外,我打算推一下联署案进行。Emergency Rescue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13:34 (UTC)[回复]
谢谢您--140.180.249.178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19:30 (UTC)[回复]

正式启动对Techyan的RFDA/3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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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作为联署发起人,我正式启动对Techyan的解任程序(RFDA/3),虽然照现时可见的情况来看,个人对Techyan的RFDA/3的通过机会不太乐观,但个人作为此讨论串的发起者,对于Techyan在RFDA/2后的行为不能苟同,而Techyan在此讨论串和此讨论串进行期间,对别人长期数个月要求其作合理的解释请求选择性不作回应,纵使其曾在站内活跃,而且更在屈原虫的RFA上投下支持票[35],加上Techyan对金牌雄鹰作无申诉解封和封禁140.180.254.142的做法存在问题,综合上述理据,Techyan不再适合担任管理员,投票资格详见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方针,如要参与联署请在下方参与。--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14 (UTC)[回复]

注:联署期间至正式投票之前不设反对票。--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34 (UTC)[回复]

Draft: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已建立。--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22 (UTC)[回复]

联署成功,已移动Draft至正式计划页面。--1233( T / C 2018年11月24日 (六) 04:42 (UTC)[回复]

联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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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范同学和Zhxy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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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上维基,回头经别人提醒才知道自己不仅仅被挂贵宾室还荣幸地上了RFCU,在下真是倍感光荣啊。我来甄选一下最近逛客栈看到的几个发言:

special:diff/51684419

半开玩笑地说一句:线下社群推广应该禁止。自己都不能理解或者遵守社群共识,然后自己繁殖大量后代,后代对社群共识没兴趣,社群之外另立社群,人际关系大于实质能力,这不是对社群的破坏是什么?(开玩笑的部分是“线下社群推广应该禁止”,其余不是开玩笑。) ——inufuusen

其实这话还不是一个编辑完成的,犬风船朋友还在后面加了两笔编辑来强调到底哪里是在开玩笑哪里不是。提到繁殖后代再配上狗,我自己产生不了太好的联想。

再来看看标榜正义的MCC214同学在我说话之前的发言:

雾岛圣的做法乃Techyan有样学样的主因,要提请两个都一起做。

两个人连着一起骂,现在他们两个都还能忍住也是不错。MCC214同学我得在这里指出来你明确的玻璃心问题,的确如客栈下面的那位朋友所言,自己看看全客栈deltalk用得最多的是谁。我刚发的这个言论(因确有不妥,再这就不贴了),无意嘲讽了一下范同学,结果你自己上来删了,删也好,连个deltalk都不留,天天让别人看方针,还请您自己遵守。我不认为我刚刚在互助客栈上的发言算什么人身攻击,要说攻击,也不过是把站外隐私拿到站内说了而已,讲实话不叫诽谤,泄露不该泄露的隐私才是我犯的问题。我也感谢一下shizhao这次秉公行事,这次是我脑子一热说错了话。有道理大家好好讲,我先前几次忘了删签名里大家说“诽谤”的东西,AT给解封之后删了就是,大家都是得相互指正的嘛。

从管理员的操作来看,我说的后半句话是不构成人身攻击的:而MCC214的做法乃中文维基小学生甚嚣尘上的主因。MCC同学你说我人身攻击可以,但是别当我的面搞双重标准。犬风船被封,都不是因为他上面说的这句话,但是就我自己感觉,他上面这话比我说的尺度大多了。你说这话可以,我说就不行,这是没道理的。我也给你发个警告,违反讨论页指引,在你头上算一笔。

另外我再说一下Zhxy,我一出来就火急火燎地直接丢去元维基上搞查核,本地讨论都不用,连往用户讨论页上送模板的步骤都跳了过去,搞得监管员直接给驳回了,也不知道本地讨论是拿来干什么的,谁都往元维基上丢让监管员看看中文维基CU任务量有多大也好。反正中文维基CU叫人拔了本来就够丢人的了,再丢点也无所谓。我看有几个人一直以来也都是半休眠的帐号,时不时出来诈尸一把,投票过程中步调一致,我一听说这事本来也准备丢元维基CU上查一下的,后来一想我不能带头GAME,就算了。反正你要查我和那人就查,是不是傀儡你们没数但我有数。结果元维基上被驳回了,本地讨论也没见动静,我也不知道到底在元维基上兜一圈是干什么。莫不是那监管员被WMC收买了?

本来想插在你们上面的讨论最末尾的,结果一看讨论直接关了,只能在这另起一段。话说MCC不仅deltalk用得多,关讨论也不少,真不知道中文维基那几个行政员平时不出来关讨论,管理员除权除不了只能赋权,留着有什么意义。要我看行政员也干脆拔了吧,中文维基直接改名巨婴维基,平时干活都让元维基来护着好了。

--黑暗雄鹰 2018年11月25日 (日) 10:13 (UTC)[回复]

关于李4所用的普林斯顿IP

[编辑]
  • 给你们看点好玩的。
    NetRange:       140.180.0.0 - 140.180.255.255
    CIDR:           140.180.0.0/16
    NetName:        PU-DORM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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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ganiza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NU)
    RegDate:        199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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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alCode:     0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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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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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gTechPhone:  +1-609-258-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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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gAbuseName:   OIT Response Team
    OrgAbusePhone:  +1-609-258-4357 
    OrgAbuse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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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gNOCRef:    https://rdap.arin.net/registry/entity/ONS1-ARIN
    PU-DORMNET,嗯。
    顺带说一句,李四最近使用了140.180.247.51这个IP地址,反向解析是nat-oitwireless-outside-vapornet3-h-39.princeton.edu。wireless,嗯,据咱自己分析,应该是普林斯顿大学校园宿舍区开放Wi-Fi。说白了,按照Schoolblock封禁了没毛病,理由选错了。何况某些人去年12月还在同一个段上被查出来滥用多重账号呢,这才不到一年啊。--痛心疾首留言2018年11月26日 (一) 01:15 (UTC)[回复]
  • 先赞一下本段没有离题。Schoolblock:”因为频繁的破坏……”请问我用这个IP进行了哪些破坏?至于Dormnet是否开放,请见[37]倒数第二点,需要学校账号才能注册。另外学校规定自有学校管理,阁下不用操心。--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7日 (二) 04:06 (UTC)[回复]
贵校114514名学生和职员又不说中文,咋知道你在这扯普林斯屯的虎皮拉贵校(IP)的大纛干这种事……--云间守望 2018年11月30日 (五) 05:37 (UTC)[回复]

Tiger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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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yan看过您的回应之后,我有一个问题:关于金牌雄鹰案,您指出了封禁理由及期限的不当,也解释了解封的判断依据。若站在现在回头看过去,当时您自己的操作上,是否有可改进之处?如有,是哪些?(这只是一个提问,请其他用户不要就此展开讨论,感谢)--Tiger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10:46 (UTC)[回复]

有是当然有的。我承认我当时有意气用事的问题,否则解封的时候自带的日志也不会这么写。沟通是必要的,而日志是最底线的沟通。另外,我也在反思到底应不应该为了MCC214一个人而耽误几个月的时间不出来说话。社群总体的信任与“互煮”相比可能还是前者重要。--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2:57 (UTC)[回复]

既然在站外联系过当事人,并以此决定解封,那么让当事人开一个封禁申诉,自己在解封理由中简单说明判断理由,应该并不困难。至于意气用事,我不理解的是,当时封禁已经五天,且经过一个沟通的过程,按理说这时(不论是谁)情绪应该稳定才对。当然,我相信这样追问当时的细节意义已经不大,而且一些用户对于您主要的不满也不在这个解封上,而是被质疑的时候不出来说话。您所言,因为MCC214扬言“无论如何都会发起提二次弹劾案”,其实出来回应就直接让这句话无法施行了。至于互煮的担心,既然都上客栈了,面对的就是大部分人,而非一个MCC214。一篇合理的解释,我想也足够大多数人做出合理的判断了。我想说的就这些吧。

至少站在您的角度上,这次被质疑的操作能讲通。但是这几个月来的做法实在有可改之处,而且还是第二次出现类似的情况(按我的理解,希望没错)。愿意果断处理棘手问题的管理员当然是好,但至少这个的解封之前,复杂争议还没有出现。要说没人愿意碰的棘手站务,积压的存废复核和存废讨论恐怕是更麻烦呢。祝好,也期待您推广维基百科的新贡献。--Tiger留言2018年12月1日 (六) 02:40 (UTC)[回复]

关于Techyan就此解任投票所作出的答辩,有以下数点想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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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李4进行封禁申诉的时候,我本来准备次日给他解封,但是次日正好出门,等安顿下来之后MCC214就出来了,因此我也不太方便做什么动作。”,相关的讨论串在10月9日才开启,明显和Techyan的解释不符。
  2. “对金牌雄鹰的解封决定,一方面是我个人不认同以基金会使用条款(Terms of Service)为理由,由本地社群选举出的管理员进行封禁从操作上的合理性,且我认为直接处以无限期封禁“量刑”过重;另一方面,是我在线下与金牌雄鹰当面进行了沟通,认为他的态度符合继续参与维基百科社群贡献的要求,可以解封。基金会有一些适用于全域的政策,诸如一部分用户查核方针、隐私要求等。这些要求一直都在本地以与其他方针、指引一样的方式,由本地的志愿者(包括普通用户、管理员、行政员等)执行。但最起码就我个人印象而言,依照“使用条款”由本地用户执行决策尚属首次。在开创先例之前,理应需要更严谨的讨论;或应该直接引述“诽谤”等相关的方针,而不要画蛇添足,把“使用条款”牵扯进来。简而言之:在封禁依据的适用上存在瑕疵。”,当时Techyan无申诉解封金牌雄鹰的理由是“未见违反ToS的行为存在。如有,请原封禁者将造谣称WMC与中共有关系者一并封禁,不要偏袒”,摒除前句,我想问封禁金牌雄鹰和WMC与中共有什么关系呢?
  3. “这次弹劾案由MCC214推动。他曾多次在站内外明示或暗示于上次弹劾案的半年之后,“一定”会对我发起第二次弹劾”,“再加之MCC214扬言无论如何都会发起提二次弹劾案,我更没有理由在最开始浪费时间和口舌跟在社群中处于极少数,不达自己“目的”不罢休的人诡辩。在时间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会尽可能把空闲用在解决更紧迫、更有效的问题上(写给新手看的教程、维持翻墙工具的稳定、分享自己编辑和参加活动的见闻之类),而不是我估计各位自己看了都厌倦的“互煮”上。我可以很轻松地花一晚时间来写完这样一篇回应,而不是天天惦记站内那几个讨论串”,您出来就不会有这次解任案(因为您出来之后就不符“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如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8次#结果一样,即使我扬言无论如何都会发起提二次弹劾案也好),和谁在诡辩,是本人吗?再者自己亦承认了“我承认我在有意识地“逃避”有关讨论”了。
  4. “另外,我当时也希望在有管理员出面处理李4的封禁申诉前,能倒逼李4注册账号(最起码对社群来说,注册账号再发言总不是件坏事)”,李4不用注册账号,因为李4怕Techayn在其注册账号之后,再发生如Wikipedia:用户查核请求/2017/12#李4的事件(Victorza被封),以滥用SOCK为由封禁。
  5. “对于李4所使用的普林斯顿大学IP进行封禁也是如此。他在站内的一部分发言属于扰乱,基于schoolblock等封禁完全可以。他不使用新账号,而是滥用IP发言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扰乱。”,Schoolblock指“因为频繁的破坏(编辑记录),管理员已经封禁阁下学校、图书馆、教育机构,或是您所在的单位等的IP地址以防止进行匿名编辑。”[38],试问李4的IP有频繁的破坏维基百科吗?而李4的IP只是叫Techyan出来解释自己对截图的技术分析为何与第三方专业人士的分析有出入而已[39][40]......。
  6. “尽管在得知封禁理由时,我就不认同以使用条款为由来实施封禁,但当时没有立刻解封,而是等待了五天时间。封禁的目的不是惩罚用户。当能确定当事者足够冷静时,没有理由不予解封。”,Techyan当Wikipedia:封禁方针#有争议的封禁不存在吗?而早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Techyan#针对最近几张反对票——论脱裤子放屁在中文维基被升华的全新高度;以及再看Manchiu行政员投票时的一些杂感Techyan就说了“另一件事,就是糊里糊涂被扣上了顶不善意推定的帽子。这事最开始是对Jasonnn~zhwiki这个用户的处理问题。出了事之后,我反倒很高兴,因为正如我在telegram里所述,我很乐见像这样的用户打脸。打的是那些——按照Outlookxp的说法——所谓“圣母”维基人的脸。而事实上,Jasonnn这位用户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在上面这几位刚投完反对票后,在英文维基继续通过ping的方式骚扰其他用户——跟中文维基上的行径完全一致,这位仁兄真是靠谱。所以我没善意推定?不我已经很善意了。所以我的封禁存在问题?当然没有问题了——那些质疑我封禁决定的人里,有好几个管理员甚至还有一个行政员,至今没有处理Jasonnn的封禁申诉。我个人不承认封禁方针里面有关解封需要实现知会实施封禁的管理员的条款,......”当中的粗字就已解释了Techyan为何经常作无申诉解封的原因。

以上,对Techyan的答辩不满意,故维持自己最初的意见。--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8日 (三) 11:23 (UTC)[回复]


对同一事物的意见相左是没办法解决的。在这里我挑几条自己认为比较有意思的来回应。第一条:最早的讨论是在李4一个IP的用户讨论页开始的。第二条:这个问题我不太好回答,建议你重新反复阅读解封日志,另外详细情况可询其他维基人,或者参见你自己曾经的发言。第三条: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发起解任案。如果当事人一出面回应就没法发起弹劾案的话,那么不管谁都没法弹劾下去了。--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3:15 (UTC)[回复]

李4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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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扰乱,这帽子扣的……我哪条发言扰乱了?当时一个字都没提扰乱,现在倒想起来了?谁提点的?人家封禁都是预防破坏,你倒好,秋后算账嘛!--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21:16 (UTC)[回复]

正在回答。--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4:12 (UTC)[回复]

趁机提醒一下你自己“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以及“不是明显违反使用条款”(我不认同金牌雄鹰属于这类,但先按下不表)就不应封禁的实践。--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4:57 (UTC)[回复]
我如果想不好怎么圆的话还能回答?--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5:34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User:金牌雄鹰/中国维基媒体用户组的重大丑闻/制造虚假CU结论事件没有违反ToS,那为何您要说“如有,请原封禁者将造谣称WMC与中共有关系者一并封禁,不要偏袒”这句呢?封禁金牌雄鹰和WMC与中共又有什么关系呢?--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30日 (五) 07:07 (UTC)[回复]

まっすろな未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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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yanWP:BLOCK:“若该封禁为无限期封禁,反对该封禁的管理员须严谨处理,并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如果一个封禁决定有明显的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你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互助客栈其他区进行说明。”查User talk: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21WP: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7月,阁下似乎没有通知User:Wong128hk,又没有在互助客栈说明解封原因。请问阁下为何没有遵从方针内的指示?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1月28日 (三) 12:04 (UTC)[回复]

同上段MCC2114留言中的第6点,封禁方针当中的这一条款没有得到社群共识。尽管这一条款写于封禁方针之内,但社群曾先后数次讨论这一具体条款的实施问题,最后没有定论。私以为,维基百科无论从五大支柱、善意推定等基本方针、指引中的精神是宽容:对破坏者不手软的同时,对真正有心贡献的人应该是仁慈的。剥夺编辑权限对非纯破坏用户来说是严肃的问题,会严重打击一些编者编辑的信心。当其他管理员对某一封禁存在质疑时,即意味着这次封禁本身的合理性不能保证,此时应该本着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的原则,来信任编者;就是否应该封禁某一用户存疑时,我们应该倾向不予封禁。用简单的话说,解封不合理的封禁不需要什么理由。--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3:08 (UTC)[回复]

另外补充一下。“无讨论解封”并不像一些人鼓吹的一样总会导致社群冲突。大多数时候“无讨论解封”的封禁案本来就是存在争议的,而其中争议较小的大多和平解决,没有引发大的冲突,没能引起社群的注意,造成了幸存者偏差,再加之一些人的鼓吹,给外人一种“无讨论解封”会导致社群分裂的问题。导致社群纷争的不是“无讨论解封”,而是被封禁者和封禁案本身。封禁案存在争议是很常见的,给贴上“无讨论解封”的标签客观上有助于支持封禁该用户的人。与其让被封禁者跟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其他维基人和其他管理员在被封禁者的讨论页上争论,不如直接解封,反倒还能让当事人继续出来做些有意义的贡献。解封的管理员意气用事是一个问题;但是封禁的管理员因为种种原因(比如自己参与了这个讨论、与被封禁者意见不一致)意气用事,在被封禁者用户页上死缠烂打的事是另一个严重的问题。后者的案例在中文维基不是没有发生过。这也就是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的重要性。--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3:24 (UTC)[回复]

From the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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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不是管理员选举,正常来说不应该问问题,可是在抱了一肚子疑惑看你的答辩后,我反而仍然解不了以下的问题:

  1. 为何在撤销封禁前后不通知User:Wong128hk/和他讨论?
  2. 先不评论你为何对李4 IP的封禁原因,可是为何一开始不使用Schoolblock?
个人不想骂人或者什么的,但是一位行政员根据使用条款block人本来就是不寻常的事情,可是本人不接受你对事情的淡化。我更不解的是,你在上一次的解任案时明显已经知悉有不少用户对你不满时仍不能谨慎做事,面对质疑,是要硬生生开一个RFDA才能逼人解释事情吗(虽然这次和我无关,I am just a clerk)?

--1233( T / C 2018年11月28日 (三) 18:37 (UTC)[回复]

You are just a clerk? The most ridiculous thing I've ever heard of, I would argue. --云间守望 2018年11月30日 (五) 05:34 (UTC)[回复]
这里是RFDA的行政东西。--1233( T / C 2018年12月9日 (日) 18:17 (UTC)[回复]

Bluedeck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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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Techyan:请问如果没有本次解任事件,你是否会回应这些查封解除操作的理由?Bluedeck 2018年11月28日 (三) 22:04 (UTC)[回复]

因为我感觉你没太把话说清楚,我来假设你的问题是“如果没有这次解任投票逼你出来,你是否还会回应解封金牌雄鹰一事”。如果我的理解有误,还请你重新提问。

我在答辩里已经表明,如果一直追着不放的不是MCC214,而是其他人;或MCC214没有放言一定要在半年之后开弹劾,我从最开始就会出来回应金牌雄鹰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不会涉及到解任投票。解任投票应该是因管理员做错了事,才发起的;但是本次解任投票的发起者本末倒置:单纯为了弹劾才挑起事端,将简单问题扩大化。我不否认在上次弹劾案中自己出现的、承认的问题;我也不否认这次弹劾案中指出来的问题,但就这次解任投票本身,无论是我,还是很多其他维基人,都指出了在最初发起这一投票时动机不纯的问题。

我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是为了把锅甩给别人。只是Bluedeck的问题挑明了问本次解任投票的过失,因此才这样作答。请不要过度解读。

--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3:38 (UTC)[回复]

解任投票成立的前提条件除了7张联署之外还有“沟通无效”。如果你及时出面澄清,这个投票一开始就会被宣布无效。你故意不回应质疑才是又一次进入解任投票的根本原因,而不是发起者或者任何别的人。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2月2日 (日) 05:29 (UTC)[回复]
“沟通无效”,即沟通无法达到有效。闫就算真的出面澄清,这群扰乱的(指MCC214等维基小学生)压根不听闫的,加真的不知内情的——沟通有效,怎么可能呢?这样看来,就算真的沟通,又有个?用?--痛心疾首留言2018年12月2日 (日) 10:05 (UTC)[回复]
讽刺的是,其被封禁的原因同样都是因为扰乱。--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4:20 (UTC)[回复]
顺带,咱一直履行一个原则:不是把“他妈的”“傻屄”“卵”这种话都{{redacted}}了就是文明。只是真的看不惯一群人口中伦理道德、逻辑推理,背后干的又是外人想来比***还肮脏的事情。嘴长在你们头里,不是拿来给你们干这种事情嘀。--痛心疾首留言2018年12月2日 (日) 10:05 (UTC)[回复]
结论是Techyan根本不出面澄清,两次站内有活动后的ping与站外的呼叫都不理。MCC说必RFDA与第一次询问原因的间隔差3个月。起头根本不是MCC,还想把原因归咎到MCC身上?连沟通都没有也能知道沟通会无效?,当行政员不存在吗?还是维基只剩你所谓的扰乱小学生?--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2月2日 (日) 14:12 (UTC)[回复]
小学生,即香港所说的小学鸡,泛指一切行为及思想幼稚、心智未成熟、经常撩事斗非和到处生事的人,与小朋友同义。类似于中国大陆形容他人幼稚的词语“小学生”,延伸为指一个不论年纪多大的人,行为及说话的方面都有如小学生,都有机会被冠为“小学鸡/小学生”,大多数用户指责他人时,只要与对方意见不合或双方有私怨,便乱指对方为“小学鸡/小学生”。--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5日 (三) 10:02 (UTC)[回复]
你想多了。不管Techyan回应什么内容,MCC214,或者你,或者别的什么人一定会在2018年11月23日提出罢免联署的。这个事件是时间线的收束,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正如同许显纯不管汪文言给出什么样的供词,他都会根据上层的心意将他在1625年弄死一样。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04:00 (UTC)[回复]
我不觉得您所提及的用户会连这解任条件的先决要求也不懂,不怕被告扰乱和游戏维基么?建议上面的先读了Shizhao在客栈的解任讨论和其RFDA/8的结果再说吧。--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5:43 (UTC)[回复]
我看最应该被提报扰乱的就是你。打什么Siumai打了一年多,Siumai这条“恶龙”没看出来怎么破坏中文维基,光看到你这个“勇者”今天喷火烧山城,明天吐水灌麦田,吵吵个联署吵吵了半年除了拉上6个支持票(两个还跑路了),1年时间一个条目也没写,挂上一片“拥护共产党”“支持PRC”的用户框,转过头来倒打一耙嚷嚷用简体字的竟然和自己不是一条心,良心大大的坏了。,我要是红皮白鑫(这不是别字)都不用麻烦特科动手,自己跳黄浦江了。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16:09 (UTC)[回复]
您当行政员不存在吗?您们除了说扰乱和游戏维基还有什么?连诽谤、人身攻击、反文明和不遵守礼仪都做齐的话,那中文维基的五大支柱注定完全崩溃,再者,如此人是书生的话,我不相信您的投票意向不会反过来,虽然我会看书生的行为就是了。--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6:59 (UTC)[回复]
中文维基支柱崩不崩溃又不是你我说了算,反正我从来没骂过写繁体字的人,您要是不信自己慢慢找。(对了,“您”字最好后边不要加“们”,否则有叠床架屋之嫌。)Shizhao的前七次罢免时候我都没怎么参与维基,就不用劳心揣测我的想法了。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17:10 (UTC)[回复]
但部分用户有保T除书生和有使五大支柱崩溃的倾向就是了,详见今年在客栈的书生解任讨论,再者支持中共不代表就要支持T,T是受社群信任才选上的,理应对方针指引严格遵守,但我看不出T有在严格遵守方针指引。--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7:21 (UTC)[回复]
支持中共的人可干不出来连《毛泽东选集》正文第一页第一句话都能当耳旁风的事儿。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4日 (二) 03:51 (UTC)[回复]
(?)疑问“谁是我们的敌人?”?--YouTable 2018年12月29日 (六) 14:46 (UTC)[回复]
这还真要看他回应什么内容,但现在只能观测到无回应以后的时间线,你也没办法真的观测到有回应后的时间线,你心里就觉得某些人有机会就要搞Techyan。我只针对这“争议操作后千呼万唤也始不出来”的行为。我也不敢置信第一次就是无回应被RFDA,第二次不是检讨改进,而是想着反正也会被RFDA干脆一开始就不要回应。这心态合适吗?我认为不。--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2月3日 (一) 05:55 (UTC)[回复]
我不惮以任何恶意揣测一个将所有简体字用户当成敌人的红皮白鑫。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06:30 (UTC)[回复]
开了联署又怎样,“当行政员不存在吗?”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2月3日 (一) 07:11 (UTC)[回复]
以贵站行政员的作用,我只能当他们不存在,对不住了。--云间守望 2018年12月7日 (五) 03:13 (UTC)[回复]
麻烦WQL详阅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的“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一遍。--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7日 (五) 07:15 (UTC)[回复]

离题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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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曲解本人意愿,已由Techyan(留言)于2018年11月29日 (四) 15:45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MCC214 "Techyan ':' "? 您是在帮techyan回答吗?请问您是techyan还是techyan儿子?(...) 吐槽就算是儿子也不能帮他回答吧?--LabMem No.SHJJ Contact Me 2018年11月29日 (四) 10:53 (UTC)[回复]
上面的代入是以Techyan的答辩理由综合出来的结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11:00 (UTC)[回复]
bluedeck的问题我先晚点回答,在此我摘录一下我早些时候答辩内容的原话。在外面已经有人对MCC214的表达能力提出了质疑,我也来质疑一下你的阅读理解能力。
并且我上面的理据并非“在几个月后的今天才适用,在我刚解封金牌雄鹰的时候不适用”,我当然可以早出来解释
学业压力是我不太愿意活跃在站内解释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我只要出面回应,讨论势必会没完没了;另外要不然我也没有太多时间搭在维基百科上。再加之MCC214扬言无论如何都会发起提二次弹劾案,我更没有理由在最开始浪费时间和口舌跟在社群中处于极少数,不达自己“目的”不罢休的人诡辩。
识得唔识得啊?我今天用了次deltalk,算得罪了你一下。--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5:43 (UTC)[回复]
上面我说的六条质疑已经发表了我对您答辩的意见,如您要强行说我本人的言行是诡辩,随您,反正已经有30多人相信您说的“诡辩”了,还有,请自己想想看为何上次有30多人反对您被续任,今次暂时有10多人反对您被续任?--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18:12 (UTC)[回复]
@Techyan我仍然时不时地用自己一直以来基于有关要求控制的傀儡帐号进行编辑[来源请求]。—john doe 120talk2018年11月29日 (四) 02:51 (UTC)[回复]
他在上次解任投票前后已经表达过“绝对不会按照方针要求在解封前与施加封禁的管理员沟通”的意思了。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4:34 (UTC)[回复]
正确些来说应该是指Techyan的CU员选举[41]。--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08:24 (UTC)[回复]
我觉得Bluedeck这个问题没必要问了,这几个月解没解释,什么时候出来解释的,大家都看在眼里。--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6:21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人身攻击,已由李4于2018年11月29日 (四) 18:43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他原话自己说的就是特地等到投票开始才出来的,而要等到投票开始才出来回复是因为这投票是MCC发动的,如果MCC没故意挑事的话直接在最开始就出来了--黑暗雄鹰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48 (UTC)[回复]
相关讨论串存在有四个月时间,最先由1233开的,我只是将此和李4事件重开一条串来说,请您在发表言论前,看一看讨论串再说吧。--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18:23 (UTC)[回复]

Techyan上面的解释,恰恰证实了MCC的推断:不太可能 不太可能--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8:44 (UTC)[回复]

这位普林斯顿大学的同学,我建议你好好学习一下逻辑谬误。你我都在猜techyan的意思,我根据上下文给了个理解,你上下文也不看也不引用也不分析直接给了个结论,贵校如果都这水平的话那我找时间也申请看看好了--黑暗雄鹰 2018年11月29日 (四) 23:36 (UTC)[回复]
等等,既然“如果MCC没故意挑事的话直接在最开始就出来了”,那么MCC从一开始的讨论到最后的解任都有参与,就和我说的不谋而合了。对了,如果要给我校贡献申请费的话热烈欢迎!--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1:31 (UTC)[回复]

拉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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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yan这次投票拉了多少票?(1)—john doe 120talk2018年11月29日 (四) 09:21 (UTC)[回复]

关于犬风船的傀儡账户UjuiUjuMandan+IP行为与MCC214对犬风船IP行为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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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已确认为傀儡的IP扰乱,已由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2018年11月30日 (五) 07:23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已确认为傀儡的IP扰乱,已由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2018年11月30日 (五) 07:23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 鄙人从来没有组织过、也并未计划组织什么打狗队或者踩气球帮之类,这类高帽子恕不接受。螺钉为了鄙人仗义执言而被关小屋,鄙人公开(而非选择私下)向他表达感激,是尊重螺钉,也尊重维基每一位同仁。况且鄙人窃以为,维基百科尚且能做到容忍编辑之间坦诚公开的致谢吧。至于我提请阁下VIP长达三轮、螺钉替我提请VIP一次(把他卷入),这四轮提请均没有得到管理员的处理;但MCC214只提请一次就能做到如此长久,鄙人惊叹程度,应甚于阁下数倍。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2月14日 (五) 05:01 (UTC)[回复]

用户对此解任投票的建议和梦蝶葬花的签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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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Jimmy的脚本核对已在Techyan解任投票表达立场的用户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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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脚本走很难吗?令,我正在考试期。--1233( T / C 2018年12月5日 (三) 16:40 (UTC)[回复]

发起人被禁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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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MCC因人身攻击,已被禁封7天。如果他的禁封令此次投票无效是他自作孽。—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1.238.7.160对话)于2018年12月9日 (日) 14:06 (UTC)加入。[回复]

此次解任投票可能会问联署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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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何要将Techyan的解任投票上线?

答:

  1. 金牌雄鹰创建的User:金牌雄鹰/中国维基媒体用户组的重大丑闻/制造虚假CU结论事件被管理员定性为诽谤而被管理员永久封禁,但Techyan在金牌雄鹰被封禁后所作出的封禁申诉被Aoke1989拒绝的情况之下[68]),便对金牌雄鹰作无申诉解封[69](由联署人提报上WP:AIV[70]前已被多次警告[71])。
  2. 李4同意别人替其在其用户页加个声明说是改用IP[72],但就被Techyan说成“被滥用的开放代理”,而此封禁在其在客栈请求Techyan解释自己对截图的技术分析为何与第三方专业人士的分析有出入[73]的四小时后[74]发生,而此IP是有人解封而不是没有人解封,Techyan随意封禁和解封,封了又解[75],如同游戏规则。

问:谁人是此次解任投票的推手?

答:硫酸铜=CuSO4=User:CopperSulfate[76]

问:为何只有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是有过投票的?

答: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1次Jasonnn扰乱,宣告无效了。

问:联署发起人和组织有关系?

答:联署发起人不是WMC的成员,亦不是WUGC和WUGHK或任何组织的人。

问:为何联署发起人一直要去将Techyan解掉?

答:联署发起人对Techyan的为人和在站内的行为太清楚了。

问:在此次解任投票当中支持和反对一方均有铁票成分?

答:没有铁票那是骗您的,如反对一方就有WMC铁票[77]

问:为何两次解任投票都是反对一方占多数[78]

答:看Techyan的背景[79]

问:如果没有因联署发起人挑起的繁简之争,那Techyan的解任投票也许会成功?

答:想都别想,解了Techyan是WUGC的最终目的,WUGC就是党争最终的赢家,WMC绝对不会让此事发生的。

问:联署发起人发动此次解任投票的目的?

答:结束党争,让社群运作重回正轨和使方针指引重新得到有效执行。

问:为何两次解任投票的第一天都是反对一方投最多票的一天[80]

答:一天定结果,支持一方投多少也没用。

问:如果再有解任投票,那也许会成功?

答:联署一万次结果都是一样的[81]

问:为何联署发起人认为Jimmy的脚本核对已在Techyan解任投票表达立场的用户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自动计算器有问题?

答:不是今时今日的事情,早在上次的解任投票,有人已就此问题发表过意见[82][83][84],另见User_talk:金牌雄鹰#相关投票为何我划了无效User:MCC214/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已投票者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以上。--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4日 (二) 11:55 (UTC)[回复]

Techyan就此解任投票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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