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台中市工作委员会
第一届 1947年—1950年 中国共产党台中市工作委员会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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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 张伯哲 → 陈福添 → 邓锡章 |
副书记 | 李舜雨、施部生、吕焕章 |
委员 | 江泰勇、谢富、李炳崑、陈孟德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 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中国共产党台中市地方领导机构和地下工作机构 |
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台中市工作委员会,简称台中市工作委员会、中共台中市委、台中区县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台湾省台中市的地方组织,是中共台湾省委的派出机构。
中共台中市委为中国共产党设置于台湾台中市之外围组织,成立于1947年,由洪幼樵负责。台中市工作委员会辖下设有武装及非武装多个支部,包含第一中学支部、台中市街头支部支部、国民学校支部、直属支部、商人支部、农学院支部、大肚支部、北斗支部、妇女支部、丰原支部、公务员支部、师范学校支部、台中商校支部、翁子支部、大甲支部、南区工委、雾峰支部、南投支部、集集支部、草屯支部、台中支部等,并在张志忠指导下成立了台中武装工委、中部武装工委、白毛山基地等武装组织,并执行暗杀、抢劫、强盗等案件。1950年,集团负责人洪幼樵落网,先后逮捕相关联的支部成员等牵连多达378人。其中由于有多起武装抢案,相关案件枪决人数高达84人,221人被判有期徒刑,扫荡武装基地击毙4人,15人无期徒刑,11人在逃,自首及自新18人,25人无罪释放。
台中市工作委员会为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直属机构,由省工委中部地区负责人洪幼樵领导,株连政治犯甚多。
成立背景
[编辑]中国抗日战争结束后,部分台籍青年同情中共遭遇,并对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心生向往,以此,在知识份子之间开始出现大幅度的左倾,1945年开始,国府与共产党的争斗益加剧烈,自此,中共开始大量渗透到国民党统治区,及至1946年沈崇案发生,国府声望一落千丈,各地学潮不断,而大学生甚至为支持共产主义游行并疯狂引为风尚[1][2],此时期加入共产党的台籍青年如吴克泰、陈炳基或渗透至台湾的学者如黄肃秋等,开始结合旧日在台的同志,加入解放台湾的工作,此类工作早在1946年海南及其他国府掌控区域即不断发生,只是当时无法可作为依据进行逮捕及审问,以此至二二八发生后,大量台籍菁英左倾,加上当时国府在中国大陆战事节节败退,犹如风中残烛,激起有志青年加入中共解放台湾的工作,当然也有少部分投机者认为国府不可能支撑超过1年,加以老台共如廖瑞发与回台后的蔡孝乾、张志忠本来在日治时期即与部分反日青年相结合,因此双方至此快速激荡,在1947年之后,地下党的组织快速膨胀,台中市工作委员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3]
历史
[编辑]成立
[编辑]1946年洪幼樵化名刘志敬抵台,洪幼樵兄长洪仲樵介绍刘特慎来台取得联系,在高雄屏东地区组织活动,洪幼樵与张志忠、陈泽民互相支援,1947年1月组织派张伯哲到台中与洪幼樵取得联系,并与老台共李乔松与其子李舜雨等人组成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台中区县市委员会,透过谢富吸收陈孟德成立台中大肚乡支部,吸收陈福添担任市委书记发展地方组织,1947年228事件后,组织快速扩张[3]。
1947年5月李舜雨吸收施部生、吕焕章、李汉堂等,1948年由张志忠指导在台湾中部地区分别设立武装基地[4],同时透过江泰勇、李炳崑、邓锡章、李舜雨、洪麟儿等将组织扩展到学生、工人、商人、农民、妇女各社会阶层及地方组织。
1947年陈福添、谢富、江朝泽由李舜雨吸收加入省工委后,陈福添先后吸收邓锡章、江泰勇、谢桂芳、吴明正、廖学锐、黄介石等人加入,邓锡章初任国民学校支部书记,并领导公务员支部、商人支部、教员支部、大肚乡支部,黄介石成立师范学校支部,谢富介绍陈孟德加入并成立大肚支部,江朝泽成立南投支部,老台共李乔松介绍洪麟儿加入,并成立雾峰支部及草屯支部,江泰勇任台中商业职业学校支部书记,吴明正介绍彭沐兴成立第一中学支部,张伯哲领导梁铮卿直属支部于农林牧场成为掩护地下党人活动重要据点,李舜雨吸收施部生、吕焕章、李汉堂由张志忠指导分别设立白毛山、鸭潭山、竹子坑、石冈等武装基地,施部生介绍江汉津成立丰原支部,吸收刘嘉武成立翁子支部,廖学锐介绍郭阿坤成立大甲支部,吕焕章介绍李继仁成立北斗支部,洪幼樵领导高平儒令其负责台中南区工委[5],谢汉光与张伯哲在莲花池林业试验分所任职,张伯哲吸收刘占显成立集集支部,李汉堂与江荣显原本都是地方上的角头,加入台中市工委后成立台中市街头支部,并成立中部武装工委[6],老农组陈昆仑成立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中支部协助分送光明报。
由于台中的武装工委成员多是地方角头成员,在发展组织的过程四处劫掠、持枪抢劫旅客、绑架勒赎甚至撕票,导致多起重大刑案,其中商校支部江泰勇绑架嘉义赞生医院院长陈承训之子陈光弘并予撕票。施部生率众在台中北区区公所旁抢劫台中市省立商业学校出纳组长林荣华所携带的公款,施部生武装工委成员吕国昭杀台中商业学校教员毕克钧抢劫财物,施部生武装工委成员庄朝钟聚众抢劫台中市合作社仓库, 吕焕章发动张建三与廖文珍在日月潭公路车雾峰草湖站抢劫旅客,并将车开至白毛山基地,甚至杀害大屯警察派出所刑警黄锦埔,为民风纯朴的乡间笼罩上阴影,也成为日后遭到剿灭的要因。
解散
[编辑]1949年8月,光明报事件造成基隆市工委会与台北市工委会的组织相继沦陷。情治机构于是借此展开严密侦查,并逮捕蔡孝乾等人,蔡孝乾变节后全省展开大搜捕,1950年5月,张志忠等13名重要干部落网,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台中地区负责人洪幼樵在基隆港企图逃亡时落网,将整个台中地区组织供出,宣告省工委台中市工委的覆亡[5]。
他案
[编辑]此章节的准确性有争议。 |
“台中市工作委员会案”爆发后大规模滥捕行动展开,加上自新检举之后重新分案调查,台中市工委案相关的白色恐怖案件计有 张伯哲、周碧梧、江泰勇、黄士性、叶金龙、陈坤良、伍保忠、陈水炎、蔡江水、黄湪桞、陈启勋、黄烽台、廖金和、李金木、王炳辉、江朝泽、吕国昭、李金良、魏源溱、张炎祈、巫添福、张孙彰、邱树南、陈文坚、陈来丁、吕黄石、林孟义、潘胜治、郑如霖、梁铮卿、黄蹈中、王再龚、谢奇明、林夷吾、翁德发、黄介石、洪麟儿、林庚盛、黄守谦、庄金标、纪坤淮、邱以金、郭阿坤、王三派、李振乐、郭坤木、邵万寿、郭万福、苏海树、赖登洲、锺来田、蔡铁城、罗秋荣、刘占睿、李居万、游锦坤、赖天印、杨国材、彭沐兴、林如松、张建三、施部生、吕焕章、刘嘉宪、庄朝钟、谢 富、陈福添、邓锡章、李炳崑、陈孟德、李继仁、简庆云、张木生、刘嘉武、陈思文、张金炉、刘秋波、许聆音、谢信通、陈顺辰、陈昆仑、薛震连、廖金照、廖学锐,84名判为死刑。
台中市工委案 包含张伯哲、陈福添、谢富三人为主嫌遭判死刑,其馀支部及成员如下:
- 台中市工委直属支部 包含蔡寄天、梁铮卿、黄蹈中、马慰常、张金图、叶友仁、赖阿份、邓智义、周碧梧、郭鲁林、谢汉光,其中蔡寄天自新供出组织成员,造成梁铮卿、黄蹈中、周碧梧三人遭判死刑,谢汉光则改名换姓隐蔽山林,直到开放大陆探亲才逃回大陆,受谢汉光牵连者5人遭判有期徒刑。
- 第一中学支部 6人遭判刑 其中书记彭沐兴死刑 陈汝芳、翁启林、蔡茂宏、彭秀敏、黄炎辉判徒刑。
- 国民学校支部 书记邓锡章死刑 蔡进盛、张晃昇、周珪珍判徒刑。
- 商人支部 书记李炳崑枪决 王德胜、陈列珍、吴约明3人判无期徒刑 馀5人判徒刑。
- 大肚支部案 书记陈孟德、纪坤淮、邱以金三人枪决 谢秋临判无期徒刑,其馀10人判徒刑。
- 北斗支部案 书记李继仁及简庆云判死刑,李振山、王永富无期徒刑,林烈臣、陈俊清皆12年徒刑。
- 农学院支部 书记谢桂芳判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因肝癌死于绿岛,吕从周逃回大陆曾任福建农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所长。
- 妇女支部 张彩云判无期徒刑,王月恋、石实实;游常娥判徒刑。
- 丰原支部 负责人江汉津判无期徒刑,参与施部生武装活动的宋盛淼、张树旺、廖金照、吕黄石、林孟义五人遭判死刑,苏红松由死刑减为17年徒刑。
- 公务员支部 书记王如山判无期徒刑,陈数德、黄焕修判有期徒刑。
- 师范学校支部 书记黄介石判处死刑,参与吕焕章武装抢劫的林如松也遭判死刑,陈明忠、尤来荣、黄伯和、李奕定、曹开、黄荣雄、李献文、曹乙集、江顺滨各判处有期徒刑。
- 商校支部 书记刘贞松、王为清无期徒刑,吴明正、廖学烓、陈茂霖、张彦勋自首,馀13人判徒刑,吴耀民、张彦哲逃往大陆。
- 陈光弘撕票案 江泰勇绑架勒赎嘉义赞生医院院长陈承训之子陈光弘并予撕票,江泰勇、蔡江水、黄湪桞、陈启勋、黄烽台五人遭判死刑。
- 翁子支部 书记刘嘉武、陈思文、黄士性三人死刑,其馀五人有期徒刑。
- 大甲支部 书记郭阿坤、王三派、叶金龙、陈坤良、伍保忠、李振乐、郭坤木、陈水炎共8人遭判死刑,其馀24人有期徒刑。
- 南区工委 高平儒失踪,王天强、林青山、高其从三人逃往大陆,其馀9人有期徒刑,王天强、林青山分别成为台盟福建省委首任及第二任主任委员。
- 台中市街头支部 负责人江荣显于白毛山基地围捕时遭击毙,李金木、张建三参与施部生武装抢劫活动遭判死刑,江瑞堂无期徒刑。
- 雾峰支部 洪麟儿、林庚盛、王炳辉三人死刑,主要人物李舜雨逃往大陆。
- 南投支部 江朝泽、黄守谦死刑,其馀27人判处有期徒刑,洪锡卿、蔡溪惟在逃。
- 台中武装工委案 施部生、吕焕章、刘嘉宪、庄朝钟四人判处死刑,江荣显、吴江海、陈俊业、黄碧泉于白毛山基地围捕时遭击毙,而赖朝成自首牵连潘胜治、郑如霖两人因庄朝钟而遭判死刑,其馀11人有期徒刑。
- 吕国昭强盗杀人案 成员吕国昭杀害教师毕克钧强盗杀人案,吕国昭因此遭判死刑,王再龚、李金良、魏源溱、谢奇明、林夷吾、翁德发六人则分别因抢劫台中市省立商业学校出纳组长林荣华、贩卖军火、私藏枪械等罪遭判死刑。
- 中部武委会 负责人李汉堂逃亡后自首获自新,其馀主要成员因参与杀害大屯警察派出所刑警黄锦埔、持械武装叛乱等罪名,共有巫添福、张孙彰、薛震连、李居万、邱树南、陈文坚、陈来丁、游锦坤、赖天印、杨国材、刘秋波、张金炉,12人遭判处死刑。
- 草屯支部 同案19人 书记庄金标遭枪决,洪西谋、洪西坤、洪西串、洪西枝、吴绍熏、洪右六人自首。
- 集集支部 林如勋自首,刘占睿死刑,馀八人同案遭判徒刑。
参考文献
[编辑]- ^ 蓝博洲. 《天未亮——追憶一九四九年四六事件(師院部分)》. 台北: 晨星出版社. 2000-04-01.
- ^ 蓝博洲. 《台灣學運報告:1945-1949》. 台北: 印刻文学. 2015-05-19.
- ^ 3.0 3.1 陈正茂. 《臺灣早期政黨史略(一九○○─ 一九六○)》. 台北: 威秀资讯. 2009-03-01.
- ^ 思想编辑委员会. 思想(5)轉型正義與記憶政治. 联经出版公司. 2007-04-24.
- ^ 5.0 5.1 国防部情报局. 劉志敬供詞.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 1950-12-31 [201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9).
- ^ 林传凯. 地下革命中的七逃人 林元枝與李漢堂的故事.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2013-04-10 [201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9).
- ^ 陈英泰. 《回憶,見證白色恐怖》. 唐山出版社. 2009-12-01.
参见
[编辑]- 台湾共产党、劳动党 (台湾)
- 中共在台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台北市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基隆市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台湾大学法学院支部委员会、学工委台大医学院支部
- 蔡孝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