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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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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大纪
大清太子少保壮健巴图鲁福建陆路提督兼台湾镇总兵
爵位一等义勇伯
籍贯浙江江山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肇修,号东山
出生雍正十年(1732年)
浙江江山县
逝世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
京师
出身
  •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科同武进士出身

柴大纪(1732年—1788年),肇修东山浙江江山人,清朝军事将领,同武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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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癸未科三甲武进士。授南福建守备。历官福建水师提标左营守备、水师提标右营游击澎湖水师右营游击、闽浙督标水师营参将湖南洞庭协水师副将等职。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升福建海坛镇总兵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任台湾镇总兵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于林爽文事件中力守孤城嘉义近半年,以功封一等义勇伯。福康安入城时,柴大纪未执“櫜鞬之仪”[1]。被福康安上参疏议纪“听任兵丁开赌寓娼,贩卖私盐”、“令其每月缴钱”,又说林爽文起事完全是柴大纪“平日废弛贪黯,积渐酿成”。遭槛至处决。其子柴际甲发配至伊犁为奴[2]。《清史稿》有传。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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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ttps://dict.revised.moe.edu.tw/dictView.jsp?ID=68658&q=1&word=%E6%AB%9C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櫜(ㄍㄠ)鞬(ㄐ一ㄢ)为武器收纳袋
  2. ^ 《明清档案》,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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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29》,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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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尔巽等,《清史稿卷329》,中华书局点校本。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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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张猛
台湾镇总兵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上任
继任:
陆廷柱
前任:
陆廷柱
台湾镇总兵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以提督兼任
继任:
普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