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军(1950年—),男,汉族,重庆合川人,研究生,理学博士,教授[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庆地区代表。
- 1950年12月生
- 1969年9月至1973年9月系四川省合川县临渡公社知青。
- 1973年9月至1975年7月就读于四川江津师范学校。
- 1975年至1978年先后在四川合川肖家学校、合川师范学校任教。
- 1978年3月至1978年9月 四川省合川县师范学校教师。
- 1978年至1982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获学士学位。
- 1982年至1985年在西南师范大学生物系攻读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 1985年至1986年任西南师范大学生物系助教。
- 1986年至1989年在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攻读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 1989年8月至1992年12月聘为西南师范大学讲师。
- 1992年12月至2000年11月聘为西南师范大学生物系教授(期间:1993年至1995年赴英国斯特灵大学水产科学研究所做博士后研究员;1998年至1999年赴美国迈阿密大学海洋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
- 1995年6月加入九三学社。
- 1996年5月任水产科学研究所所长。
- 1997年5月兼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副主委。
- 1997年8月聘为博士生导师。
- 2000年至2003年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 2002年4月至2003年1月任九三学社重庆市委主委,市农办副主任。2002年12月任九三学社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常委[3]。
- 2003年至2011年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2011年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
- 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4]。
- 2017年1月18日,重庆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通过了谢小军辞去政协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的决定[5]。
曾任九三学社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常委、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重庆市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委,第二、三届委员会主委。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一届政协常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第二届人大代表。
- 谢小军:落实“5个必须坚持”[6]
- 谢小军:将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7]
- “五一口号”的历史贡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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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07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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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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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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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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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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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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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洪绂曾、金开诚、闵乃本在九三学社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辞去中央副主席、常委、委员职务,开始担任中央顾问
- ^ 注2:贺铿在九三学社十一届二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
- ^ 注3:王志珍、邵鸿在九三学社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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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12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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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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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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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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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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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17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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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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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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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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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周岚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增选为委员、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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