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聯合聲明
外觀
簽署日 | 1987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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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地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
生效日 | 1988年1月15日 |
締約方 | 中華人民共和國 葡萄牙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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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葡萄牙語:Declaração Conjunta d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rtuguesa e d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Sobre a Questão de Macau),簡稱《中葡聯合聲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與葡萄牙共和國(簡稱葡萄牙)就澳門問題共同發表的一份聲明,於1987年4月13日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葡萄牙總理施華高在中國北京簽訂。中葡兩國政府在1988年1月15日互相交換批准書,《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這份聲明指出,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是中國領土,葡萄牙於1999年12月20日把政權交接給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同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聲明也列出了中國對澳門的基本方針。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中國會確保其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維持澳門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些基本政策,後來都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加以規定。
背景
[編輯]參見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 《中葡聯合聲明》原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葡、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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