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王位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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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王位委員會(高棉語:ក្រុមប្រឹក្សារាជបល្ល័ង្ក,法語:Conseil royal du trône du Cambodge)是根據「柬埔寨王位委員會組成和執行法」推選柬埔寨國王的機構,其職能是推選新的國王。根據現行《柬埔寨憲法》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其組成成員9人,分別是:參議院議長、國民議會議長、首相、大宗派及法宗派的僧王、參議院第一及第二副議長、國民議會第一及第二副議長。[1]
王位委員會的前身是從法國保護時代起就設立的最高皇庭會議,在國王去世、王位空缺的時候,通過最高皇庭會議選舉產生終身制的國王。朗諾政變後這個機構不復存在。
王位委員會於1993年9月24日成立。在王位出缺的時候,由王位委員會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新的國王,任期為終身。根據現行《柬埔寨憲法》第二章第十四條規定,有資格當選國王的人士必須年滿30歲,且為安東、諾羅敦、西索瓦的男性後代。[1]
2004年10月,諾羅敦·西哈努克國王宣布退位後,由王位委員會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出諾羅敦·西哈莫尼擔任新的國王。
現任委員
[編輯]名字 | 職位 |
---|---|
洪森 | 參議院議長 |
洪瑪奈 | 首相 |
韓桑林 | 國民議會議長 |
尤霍格里 | 國民議會第一副議長 |
阮涅 | 國民議會第二副議長 |
辛嘉 | 參議院第一副議長 |
迪翁 | 參議院第二副議長 |
狄旺 | 大宗派大僧王 |
武記 | 法宗派僧王 |
王位委員會組成和執行法
[編輯]「柬埔寨王位委員會組成和執行法」於2004年10月8日由國民議會批准。法案產生的背景是柬埔寨前國王諾羅敦·西哈努克宣布因年邁和健康原因退出王位,通過這一法案為應對這一局勢,同時也為以後順利推舉新的國王鋪平了道路。該法案規定:
- 柬埔寨國王由「王位委員會」推選;
- 國王因故不能視事或不在國內期間,由參議院議長代理國家元首職務;
- 國王的產生辦法即在柬埔寨國王去世、退休或退位後7天內,以簡單多數表決方式,從諾羅敦和西索瓦兩大王族後代中推舉出新的柬埔寨國王。
2004年10月14日,根據這項新的法案成立的「王位委員會」推選的國王為諾羅敦·西哈莫尼。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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