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校園警察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校園警察大學警察(英語:Campus police, university police)是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的一種警察,通常是學院或大學聘用的警察,用以保護校園和周邊地區的私人財產、生活、工作和參觀者的安全。

美國

[編輯]

根據2004年的一項統計,擁有校警的大學中87%的警察有逮捕的權力,其中90%的警察部門擁有武裝。[1]

92%的校警部門負責自行處理調度,即它們是一個自治的部門,不依賴周圍的城市警察來履行自己的職責。[2]

此外,部分公立學校區域還擁有自己的警察局,如洛杉磯學校警察局、紐約市警察局學校安全部等等。

英國

[編輯]

英國大學裡只有劍橋大學有自己的警察部門,1825年大學法案賦予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組建警察部門的權力,牛津大學在2003年解散警察部門前一直擁有自己的警察部門。劍橋大學雖然保留了全部的警察權力,但在實踐中很少使用。

另見

[編輯]

參考來源

[編輯]
  1. ^ Wilson, Charles. Perceived Roles of Campus Law Enforcement: A Cognitive Review of Attitudes and Beliefs of Campus Constituents. Professional issues in criminal justice. 2011, 6 (1): 29–37. 
  2. ^ Bromley, Max. Comparing campus and city police operational tactics. Journal of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1998, 21 (1): 41–54.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