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肇熉
外觀
楊肇熉(1893年—?)字仲瑚,四川省潼南縣人,中華民國法學家、法官、政治人物。[1][2]
楊肇熉生於1893年(清光緒十九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早年留學法國,獲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拉。曾任法典編纂委員、北京法律專門學校教授、江蘇吳縣地方法院院長、上海地方法院院長。後來出任上海特區地方法院院長。1947年2月7日,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屆立法委員。1948年11月15日,任司法院院部參事。1949年5月30日,任司法院秘書長。同年底赴台灣,仍任司法院秘書長,任至1950年5月。[1]
1935年1月12日 共86名 | 焦易堂(1936年9月5日免)、陳肇英(1936年9月5日免)、陳璧君(1936年9月5日免)、李任仁(1936年12月5日免)、關素人(1945年10月22日免)、梁寒操(1944年1月22日免)、連聲海(1939年1月20日免)、劉盥訓、彭養光(1946年10月14日免)、呂志伊(1940年3月死)、盧仲琳、劉積學(1942年7月18日免)、朱和中(1940年12月死)、戴任(1936年12月5日免)、王秉謙(1947年2月7日免)、鄭洪年(1942年3月12日免)、凌鉞(1946年9月2日免)、黃一歐(1945年7月23日免)、傅秉常(1943年2月18日免)、吳尚鷹(1941年6月18日免)、馬寅初(1947年6月21日免)、陳長蘅、衛挺生、劉振東(1942年6月4日免)、王徵(1937年2月6日免)、黃右昌、戴修駿、樓桐蓀、羅鼎、蔡瑄(1945年2月3日免)、郗朝俊(1936年8月15日免)、林彬、劉克儁、吳經熊(1942年3月28日免)、陳茹玄、趙琛(1946年6月25日免)、盛振爲(1942年7月18日免)、瞿曾澤(1942年7月18日免)、周緯(1938年12月24日免)、趙迺傳、楊公達(1945年2月3日免)、陶履謙(1936年9月5日免)、夏晉麟(1942年6月5日免)、楊幼炯、陳顧遠、梅汝璈、徐元誥(1942年3月12日免)、鄧公玄、陳劍如(1936年12月5日免)、王崑崙、何遂、鍾天心、周一志(1947年12月13日免)、蕭淑宇(1942年7月18日免)、羅運炎(1942年3月12日免)、姚傳法、胡宣明、簡又文(1942年3月28日免)、趙懋華、劉通、史尚寬(1942年1月27日免)、史維煥(1942年10月20日免)、程中行(1941年6月4日免)、董其政、林柏生(1939年1月7日免)、張國元(1941年10月8日免)、吳開先(1942年7月18日免)、張志韓(1936年12月5日免)、王漱芳(1936年12月5日免)、李仲公(1939年3月9日免)、狄膺、鄧哲熙(1936年12月5日免)、鄧鴻業、祁志厚、戈定遠(1936年9月5日免)、彭醇士、梅恕曾、孫維棟(1936年12月5日免)、吳煥章(1945年9月29日免)、張維翰(1939年9月18日免)、王曾善(1946年9月2日免)、趙文炳(1944年7月10日免)、杭錦壽(1939年1月7日免)、補英達賴(1938年12月24日免)、貢覺仲尼、羅桑堅贊(1941年5月23日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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