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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北者被韓國政府遣返朝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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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北者被遣返朝鮮事件於2019年發生,兩名在北韓境內涉嫌命案的北韓居民在11月2日通過朝鮮半島東部海域海上軍事分界線後,在11月7日被韓國在板門店遣返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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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朝鮮方面主張與韓國方面調查,該船員被控在金策港殺害另外16名船員和一名被朝鮮當局捕獲的船員,並發現血跡。韓國政府強行遣返脫北者,而卻沒有給船員對將脫北者遣返朝鮮的決定做出任何決定的機會。

多家人權組織批評文在寅當局將水手遣返朝鮮的決定是侵害人權。 [1] [2]根據《脫北者保護法》,罪犯或潛逃者或非保護對象,但並未規定他們應被遣返回朝鮮或與韓國公民一視同仁。此外,朝鮮關於殺人犯的主張僅為單方主張,其真實性有待考證。根據《大韓民國憲法》,朝鮮人有權按合法程序在韓國受審。但文在寅當局違反了了該條款。

此外,民眾對將兩人遣返朝鮮決定表示不滿(參與謀殺的可能性不明,但可確定他們必然會被處以重刑)。脫北者出身的製片人鄭聖山認為依據在當年11月7日拜訪居住在納津的朝鮮人和華裔韓人的消息,認定二者並非主犯。 [3][4]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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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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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국제인권기구 “북한 어민 강제북송은 국제법 위반”. [2021-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9). 
  2. ^ 대한변호사협회 "北선원 강제 북송은 반인권적…북주민이탈법 정비해야". [2021-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9). 
  3. ^ "군대도 못간 영양실조 北 2명이 살인했다고?". [2021-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9). 
  4. ^ 다만 탈북자들끼리 서로 거짓말을 하는 경우도 있으니 증언만으로 판단을 내리기는 어렵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