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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槍營總統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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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槍營總統大臣,或稱管理虎槍營事務大臣,為清朝設置管理並統轄虎槍營官兵的八旗系統特派職官,員額不定,由皇帝於王、公、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內特簡兼充。

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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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組建虎槍營,並簡王公大臣,即虎槍營總統大臣,執掌總理虎槍營全部政令、教訓、督練、值班扈從,遴選上三旗專精騎射的滿洲士兵分入營,定期演習、試驗,皇帝巡幸或圍獵時組織前導、隨扈、巡哨、搜山。 總統大臣下轄虎槍營總領虎槍校、委署虎槍校、筆帖式等職官。 乾隆三年(1738年),鑄頒虎槍營關防,以總統大臣掌管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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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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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朱金甫、張書才編,《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工具書叢刊),頁384、385。
  2. ^ 清史稿》,卷一百十七,志九十二,職官四,虎槍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