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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朝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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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朝官制。遼朝是契丹族建立的朝代,主要統治者是契丹上層集團,由於所控的地區有契丹人,也有漢人及其他各族人民,為了適應統治的需要,遼代的官制分設遼官和漢官兩大系統。

遼朝官制遼官稱為北面官,漢官稱為南面官。北面官是根據契丹族原有制度而設立的。南面官是佔領漢族居住區以後,模仿唐朝宋朝制度而建立的。北面官中,又有北院、南院之別。

北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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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面官主要設有大于越府,長官是大于越,如同秦漢三公,不常置。北宰相府、南宰相府:北宰相府「掌佐理軍國之大政,皇族四帳(皇族),世預其選」;南宰相府職權是「掌佐理軍國之大政,國舅五帳(外戚),世預其選。」

其他契丹樞密院、大王院、宣徽院均分為北南二院。

  • 北樞密院、南樞密院,各有樞密使等官,北樞密院掌管契丹「兵機、武銓、群牧」,職權如同唐朝兵部;南樞密院掌契丹「文幹、部族、丁賦」等事,職權如同唐朝吏部
  • 北大王院、南大王院:各設大王、知大王院事以及太師太保司徒司空。大王院掌管「部族軍民之政」,職權如同唐朝戶部
  • 北宣徽院、南宣徽院:各設宣徽使等,職權如同唐朝工部
  • 夷離畢院:有夷離畢、左右夷離畢等官,掌刑獄,職權如同唐朝刑部
  • 敵烈麻都司:有敵烈麻都等官,掌禮儀,職權如同唐朝禮部
  • 大林牙院:有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等官,掌「文翰之事」,職權如同唐朝翰林院
  • 大惕隱司:有大內惕隱,掌「皇族四帳之政教」。

南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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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面官體制中,有三師、三少、三公。

地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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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朝地方官制有五京,於五京設官:東京(遼陽府)、中京(大定府)、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市)各設宰相府,各有左右相,左右平章政事等官。五京各設留守司、都總管府等。

遼代以五京為中心,分其統治地區為五道:道設有節度使,道下有、軍、,州設有刺史,縣設有縣令。以財政上分八路:上京、長春、東京、遼西、中京、西京、南京、平州;以軍事上分十二路:東北、海龍府、東京、咸州、保州、西京、南京、平州、烏古敵烈、西北、南路、西南面。

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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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國軍制的主力軍為契丹兵,包括御帳親(有皮室軍、屬珊軍等)、宮衛騎軍、大首領部族軍、部族軍等。另有渤海兵、漢兵設元帥府,統率蕃漢各軍。設北王府及南王府統契丹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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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歷代官制、兵制、科舉制表釋》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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