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克·詹姆斯 (19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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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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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美國紐約州阿米提維爾 | 1975年6月23日
國籍 | 美國 |
登錄身高 | 6英尺2英寸(1.88公尺) |
登錄體重 | 195磅(88公斤) |
職業資料 | |
高中 | 阿米提維爾 |
大學 | 迪尤肯大學 |
NBA選秀 | 1998年 / 未被選中 |
職業生涯 | 2001–2015 |
位置 | 控球後衛 |
NBA.com上的資料 | |
Basketball-Reference.com上的資料 | |
邁克爾·拉蒙特·詹姆斯(英語:Michael Lamont James,1975年6月23日—),生於紐約州阿米提維爾,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司職控球後衛。
大學時期
[編輯]在迪尤肯大學打球期間,詹姆斯是大學歷史上搶斷第三多(201)、助攻第五多(348)、得分第十多(1,411)的球員,四年級時入選了當年大西洋十大聯盟的全明星第一陣容,但是他在1998年NBA選秀大會上未被任何球隊相中。
NBA時期
[編輯]在2001-02賽季詹姆斯以自由球員的身份加盟了邁阿密熱火,此後還先後效力過波士頓凱爾特人、底特律活塞隊、密爾沃基雄鹿隊、休斯敦火箭隊、多倫多猛龍隊和明尼蘇達森林狼隊,取得了場均11.9分。
詹姆斯是2004賽季NBA總冠軍球員底特律活塞隊的成員,2005-06賽季在猛龍隊期間他還取得了首發控球後衛的位置,那個賽季中他拿下了職業生涯最高的單季場均20.3分、5.8次助攻和3.3個籃板,投籃命中率也達到47%並且還有全聯盟領先的44.2%的三分球命中率。[1]他是NBA歷史上第一位在選秀中落選但得到賽季場均超過20分的球員。
2005年10月4日,由於詹姆斯與麥迪的矛盾,而被轉會去多倫多猛龍以換取拉夫·阿爾斯通。詹姆斯帶給了多倫多猛龍隊很大的貢獻,是當時球員僅次於克里斯·波什的得分手,在對老東家活塞的一場比賽中更是打出了他職業生涯最高的39分。
2006年4月11日,詹姆斯成為了多倫多猛龍隊隊史上第一位連續四場比賽都取得30分以上得分的球員,這一成績甚至是當年球隊第一得分手文斯·卡特也未能完成的。
2006年7月11日,詹姆斯以自由球員合同加盟了明尼蘇達森林狼。這是一份四年的大約2500萬的合約,還包括了最後一年球員選項的要求以及如果被交易工資則自動上調15%的交易解約條款。在2006-07賽季的大部分時間裡在森林狼隊的詹姆斯上場時間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只有得到場均出場25分鐘,比在猛龍時期少了足足12分鐘的上場時間[1],其首發位置也逐漸為新人蘭迪·弗耶奪去。
2007年6月14日,官方正式宣布,詹姆斯和他的隊友賈斯汀·里德一同轉會休斯敦火箭,而森林狼換取了火箭的前鋒朱萬·霍華德,這也是詹姆斯第二次加盟火箭隊。[2]
2008年2月21日,詹姆斯和隊友邦齊·韋爾斯被交易到新奧爾良黃蜂隊。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Mike James Info Pag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nba.com, accessed 29 May 2007.
- ^ Stein, Marc. Wolves, Rockets agree to Howard-James trade. ESPN.com. June 14, 2007 [2007-06-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