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森 (越南)
鄭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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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黎朝鄭主 | |||||||||||||||||||||||||
前任:鄭楹 繼任:鄭檊 | |||||||||||||||||||||||||
靖都王 (1767年—1782年) | |||||||||||||||||||||||||
國家 | 大越 | ||||||||||||||||||||||||
時代 | 黎中興朝 | ||||||||||||||||||||||||
主君 | 黎顯宗 | ||||||||||||||||||||||||
封號 | 靖都王 | ||||||||||||||||||||||||
尊號 | 盛王 | ||||||||||||||||||||||||
府邸 | 諒國府 | ||||||||||||||||||||||||
出生 | 1739年3月18日 永佑五年二月初九日 | ||||||||||||||||||||||||
逝世 | 1782年10月19日 景興四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 (43歲)||||||||||||||||||||||||
廟號 | 聖祖 | ||||||||||||||||||||||||
墓葬 | 安定縣鄭福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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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1753年立世子 1758年欽差節制各處水步諸營兼掌政機太尉靖國公,開諒國府 1767年進封元帥總國政靖都王 1769年進封大元帥總國政上師靖王 1770年進封大元帥總國政師上尚父睿斷文功武德靖王 | |||||||||||||||||||||||||
鄭森(越南語:Trịnh Sâm/鄭森;1739年3月18日—1782年10月19日[1])是越南後黎朝的重要政治人物,也是鄭氏政權的第十代領袖(1762年-1782年)。封號靖都王(越南語:Tĩnh Đô vương/靖都王)。
生平
[編輯]王世子期間
[編輯]鄭森是鄭楹的次子,永佑五年二月初九日(1739年3月18日)出生。《皇黎一統志》中稱鄭森「為人剛明英斷,智慧過人,有文才武略,博覽經史,好為詩文。」
根據《大越史記全書續編》的記載,鄭森還是王世子的時候就愛好文學,而且有儒家修養。而皇太子黎維禕也是很有才華的人,因此鄭森的父親鄭楹非常器重黎維禕,將女兒嫁給了他當太子妃[2]。鄭楹是個非常重視君臣關係的人,認為自己是臣而後黎朝皇帝是君,有一次黎維禕與鄭森一起謁見鄭楹,鄭楹設宴招待黎維禕。鄭楹的正妃阮氏玉焰認為王世子與皇太子之間的君臣關係曖昧,不能在一起吃飯,因此把鄭森趕了出去。從此以後鄭森就與黎維禕有很深的矛盾。
景興十九年(1758年)冬十月,鄭楹加封鄭森為節制水步諸軍、太尉、靖國公,此後的國家機務,大多委任鄭森裁決[3]。
執政期間
[編輯]景興二十八年(1767年),鄭楹病逝,鄭森繼承父業,晉封為元帥總國政靖都王[4]。他在嗣位之初借天災周濟災民[5][6][7]、併省府縣以糾正「官多民擾」之弊[8]、改革宗人敘用法和國學考法[9][10],以各種新政收攏了國內的人心。
景興三十年(1769年)三月,鄭森誣陷皇太子黎維禕與鄭楹的妾通姦,迫使黎顯宗將黎維禕廢黜幽禁,改立親近鄭家的顯宗次子黎維𬓑為皇太子[11][12]。同年八月,鄭森晉封為大元帥總國政上師靖王。景興三十一年(1770年),再晉封為大元帥總國政師上尚父睿斷文功武德靖王。景興三十二年(1771年),鄭森又將黎維禕及其黨羽殺害,黎維禕的子女皆被囚禁,時人稱其「失尊扶之禮」。
同年(1771年),越南南方由於權臣張福巒專政而發生西山起義,阮氏政權的統治地位開始動搖[13]。鄭森見阮氏政權日漸衰落,聯合西山軍的阮惠,於景興三十五年(1774年)十一月十五日派黃五福為將,發動了征討阮主阮福淳的戰爭。景興三十六年(1775年)二月,鄭軍一舉攻破了阮主的都城富春(今順化),鄭森授黃五福為「大鎮撫」並賜銀五千兩勞軍[14]。但同年因軍中爆發瘟疫,鄭軍主力撤出升華、奠磐二府,兩地為西山軍所得[15],而其餘順化二十六萬畝田地和十二萬六千的人口則屬鄭主政權所有[16]。
中晚年後
[編輯]景興三十八年(1777年),阮氏政權首領阮福淳、阮福暘在嘉定、永隆一帶被阮惠擒殺,廣南國政權覆滅。鄭森意識到西山朝將是未來鄭氏政權的最大威脅,於是扶持阮福映,試圖讓他重掌廣南政權。此時西山朝正與阮主交戰,無暇進攻鄭氏。鄭森在內平外征之下志得意滿,因而漸生篡奪之志,他在同年冬十二月派出使者前往清朝,企圖上表以「黎無賢子孫」為由,獻賂請求清朝改立鄭森為安南之主,但其陰謀被忠於後黎朝的使臣武陳紹挫敗[17]。
隨著鄭森日益年老,繼承人的問題也變得亟待解決,他一共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嫡出的長子鄭棕,另一個是庶出的次子鄭檊,鄭棕喜武不好文,鄭森非常討厭他,相反鄭檊是鄭森寵妃鄧氏蕙所生,而且年幼聰穎,容貌俊美,故而極得鄭森寵愛。鄭棕害怕鄭檊日後奪權,故而在景興四十一年(1780年)趁鄭森得病之機陰謀發動政變,但卻被鄭森得知,將其廢為季子幽禁,改立鄭檊為世子。太妃阮氏勸鄭森等到鄭棕成年以後看其表現在行廢立之事,但鄭森不聽,聲稱寧願把鄭氏基業傳給侄兒鄭槰,把江山還給伯父鄭杠的後代,也不能立鄭棕這樣的「不肖子」[18]。往後,鄭森被痼疾纏身,因而居於深宮之中,朝政大事都被寵妃鄧氏蕙的家族和大臣黃廷寶等人主持[19][20]。
景興四十三年九月十三日(1782年10月19日),鄭森病逝,遺命讓自己次子鄭檊繼位,由黃廷寶等七人輔政。廟號聖祖(越南語:Thánh Tổ/聖祖),尊封為盛王(越南語:Thịnh Vương/盛王),該尊號是鄭森生前指定的。歷代累加美字為紹天興運制治開疆洪量英猷正誠仁孝盛王[1]。但不久三府軍就在昇龍發動叛亂,鄭檊被鄭森的嫡長子鄭棕推翻。
越南的小說《皇黎一統志》中,一方面肯定鄭森整頓國政朝綱和攻滅廣南阮主的功績。另一方面則把鄭森後期倦勤驕侈、肆意娛樂、廢長立幼、廢嫡立庶的行為看作是鄭氏政權滅亡的開始。
家族
[編輯]- 兄弟姐妹:
- 子女:
- 女:
腳註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南風》合刊第廿二卷·第一百二十五期·〈鄭氏世家(續)〉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二):「〈甲申〉二十五年〈淸乾隆二十九年〉春正月,立子維禕爲皇太子。維禕,帝長子也,明睿好學,鄭楹甚禮重之。至是,立爲太子。」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二):「冬十月,鄭楹以其子森爲節制水步諸軍、太尉、靖國公。森旣進封,開亮國府,國家機務,悉委裁決。」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二):「鄭楹卒,其子森自立爲元帥、靖都王。」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三):「森初襲位,欲行惠以悅百姓。辰淫雨不止,令免淸乂本年租庸、四鎭加租十之五、外鎭租庸調十之二。又赦積年逋欠及贖罰等錢。」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三):「是月,經旬不雨。鄭森親禱於敬天樓,令內外各上封事。阮伯璘上言:「人君政事,與天相爲感通。今初政宜崇寬厚,乞敍錄貴惇、潘漌,以振久屈,寬贖罰,救流亡,以蘇民瘼。庶可收人心,而答天譴。」森以爲然。復貴惇爲侍書〈正六品〉、漌爲給事中〈從八品〉。尋命諸府徵撫,各上所轄貧漂疾苦狀。憲往勘,勘民閒田不耕稼者,及訪所在民隱以聞。又量赦諸損失,自四分以上正租加租錢一萬四千餘緡,粟三千餘簍。巳卯以前逋稅,皆蠲免之。」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三):「乂安及京北、山西、山南諸鎭,米價騰貴,人民饑饉,百錢不供一飽。鄭森以爲憂,召輔臣議救荒政。令乂安鎭官,曉示所部民,入粟授職,因以所入賑貧民。諸鎭憲司,訪民閒疾苦,禁諸巡渡橫征。於是商賈貿遷無壅,米價稍減。又命淸花富民入粟,貯乂安倉,量予官職有差。」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三):「倂省府縣。鄭森以百姓彫耗,官多民擾,思革其弊。令議行倂省,凡四府二十九州縣,竝令在近府縣隨便兼理。」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三):「森定宗人敍用法。命知宗人審閱其人可以臨民治事者送銓部,歲毋過五人,功臣現授實職,非例者盡輩去。由是倖冒之弊稍輩矣。」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三):「鄭森謂諸臣曰:「學校育才之地,自古帝王莫不以是爲先。國家列聖相承,敎法大備,選賢舉德,得人爲多。邇來文體稍變,摛繪成習。今思革夙弊,奬育成就,以收得人之效。」乃令祭酒、司業日就太學,會諸生講經史,月以朔望肄習,歲以四仲考閱,一依試法。有學問優長,文章淹貫者,以名聞,擢授官職外,以承司提督學政校官〈府教諭官〉四仲考課,視國學考法,校官視勤怠爲陞黜。由是儒風稍振焉。」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三):「三月,森廢皇太子維禕,幽之...先是殿後山井中忽有聲如雷,太子懼必及難,言於帝,帝每爲之祈禱。至是,太子知難作,入居帝寢殿。輝錠先入東宮,遍覔不得。乃直入殿中,數其罪狀,且曰:「聞太子匿陛下寢殿,請捕送與臣。」帝抱太子,久之,不忍別。輝錠長跪廷下。太子自度不免,泣拜帝前,趨出就縛,送至鄭府。輝錠令太子脫冠待罪,太子不肯,曰:「廢立弒逆,汝家慣事,我何罪焉?已有千秋靑史在。」森假帝命,廢爲庶人,幽之獄。」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三):「維𬓑,帝第四子也。太子維禕旣廢,維𬓑出入鄭府,事森母太妃阮氏甚謹,森奏請立之。」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四):「森自興化、鎭寧旣平,狃勝喜功,冀圖非望。聞我順化有權臣張福巒專恣苛虐,爲民所怨。又有西山阮文岳等稱亂於歸仁,欲乘釁以取大利。」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五):「森自河中使阮<缺>賚賜五福黃金百兩,書告之曰:「今順化旣平,廣南當以次定,自非元老,無可當其責者。凡調撥撫勦諸事,宜竝聽便宜行事。」又賜將士銀五千兩。遂畱五福,領大鎭撫。森引還。」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四):「五福久次珠塢,疫作,軍士多死途,密計還師。阮儼,阮令賓皆欲畱兵廣南,設官鎭守。五福不從,馳書請回順化,畱廣南以爲後圖。森許之。於是升、奠二府復爲文岳所據。」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五):「順化,府二、縣八、州一:香茶、富榮、廣田、海陵、登昌五縣隸肇豐府;豐祿〈舊康祿〉、麗水、明靈、與南布政州隸廣平府;各項人數十二萬六千八百五十有七,公私田土畝數二十六萬五千五百有七。除林麓、墓地、園宅、潭池、官土、寺土及枯燥畱荒外,實徵畝數十五萬三千一百八十有一。」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五):「冬十二月,遣吏部左侍郎武陳紹等如淸。森將有篡立之志。是年歲貢,森密表於淸,言黎無賢子孫,囑陳紹以事入奏,而使內監〈名姓缺〉與之行,獻賂求封。陳紹行至洞庭湖,託病,夜對使部將表焚之,因仰藥卒。後追贈尚書。」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五):「〈辛丑〉四十二年〈淸乾隆四十六年〉冬十月,森立其少子檊爲世子。檊初在襁褓,得疾,肢體羸削,調治累年不效。自楷得罪,病稍寬,疹痘又順,森以爲喜。中外稱賀,皆勸森早立爲嗣,以一人心。森從之。森母鄭太妃阮氏言於森曰:「楷、檊皆孫也。楷年長而檊年幼,又抱恙,願王以廟社爲重,且虛其位,庶幾楷有悛心。不然,待檊長成未晚也。」森曰:「國家大事,只要付託得人,使檊疾終不起,寧立槰以還伯氏正系,無寧託此不肖兒也。」由是太妃不復言。森乃奏請立檊爲世子。辰年五歲,以暉郡公黃廷寶爲阿保。森得痔病,深居不出,鄧氏居中用事,黨羽各據要地,檊又以沖年爲嗣,人皆危之。」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五):「森自數年以來,夙疾屢發,最怯風暑;常居深宮,晝日傳燭;非大朝會,未常出。至是,疾轉劇;鄧氏日夜在側,大臣惟廷寶、名垂、廷珠等數人得出入。」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十五):「森以承平日久,禁令寢弛,諸司或有肆行非法,令奉天府尹巡行畿內諸鎭,憲司巡行所轄,查有假差、假印及一切勾差、冗擾、陵脇諸事情,不待被人鳴訴,立卽逮治。若畏避淹畱,事發,各從輕重貶罷。然內則鄧氏,外則黃廷寶,表裏交締,凡勢要多涉二家門下,有事到官,所司相視,推託吞聲而已。」
- ^ 《大越史記全書續編》1154頁
- ^ 《大越史記全書續編》1165頁腳註
- ^ 《大越史記全書續編》1147頁
- ^ 《大越史記全書續編》1170頁
- ^ 25.0 25.1 《大越史記全書續編》1153頁
- ^ 26.0 26.1 《大越史記全書續編》中王妃作「楊氏歡」、修容作「鄧氏」;而在《皇黎一統志》的第一回中,王妃作「楊氏玉歡」、修容作「鄧氏蕙」。
- ^ 27.0 27.1 《大越史記全書續編》1189頁
- ^ 28.0 28.1 《皇黎一統志·第一回》
- ^ 《大越史記全書續編》1194頁
參考資料
[編輯]- 陳仲金《越南史略》,戴可來中文翻譯,商務印書館1992年出版
- (繁體中文)(日語)《大越史記全書》,吳士連等著,陳荊和編校,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附屬東洋學文獻センター,昭和五十九年至六十一年(1959年至198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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