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邊界協定
外觀
巴基斯坦 |
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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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機構 | |
巴基斯坦駐華大使館 | 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 |
代表 | |
大使 馬蘇德·哈立德 | 大使 孫衛東 |
《中巴邊界協定》,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關於中國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個地區相接壤的邊界的協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兩國政府達成的邊界協定。1963年3月2日在北京簽訂,中國簽字代表為外交部長陳毅,巴基斯坦簽字代表為外交部長佐勒菲卡爾·阿里·布托。[1]
要點
[編輯]根據196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二國政府達成的本協定:[2]
附加內容
[編輯]- 目前印度對中國控制的喀喇崑崙走廊聲稱擁有主權,但中國政府聲稱對西段不存在領土爭端。
參考文獻
[編輯]- ^ Signing with the Red Chinese. Time (magazine). 15 March 1963 [28 October 2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4 August 2013).
- ^ 中国是如何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划分边界的?. [2022-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08).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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