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交通部郵政總局
交通部郵政總局 Directorate General of Posts, MOTC(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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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料 | |
機關類型 | 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
所屬部門 | 交通部 |
授權法源 | 〈中華民國郵政總局組織條例〉 (已廢止)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12年1月1日 |
前身機關 | 大清郵政總局 |
解散日期 | 2003年1月1日 |
後繼機關 | 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中國郵政前身)(中國大陸,自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 無;原業務由中華郵政公司承接(台灣) |
聯絡資料 | |
地址 | 106-03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55號 |
交通部郵政總局是過往中華民國郵政事業的專責機構,隸屬於交通部。1912年1月1日以「中華民國郵政總局」成立,1927年11月1日北伐統一後再整編為交通部郵政總局,前身為清代的大清郵政總局。由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到中國大陸淪陷後,一部份郵政總局人員在1949年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2002年7月《郵政法》修法,隔年郵政總局公司化,改制為中華郵政公司。
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後,接收原先中華民國交通部郵政總局留在中國大陸的組織成立郵電部,後演變為今日的中國郵政。
歷史
[編輯]中國大陸時期
[編輯]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大清郵政總局同時更名為「中華民國郵政總局」[1]:411[2][3][4][5],並啟用「中華民國郵政」作為早期的郵票銘記[6]。郵政總局的建制不變,但改隸新成立之交通部管轄;但郵政系統事務實際繼續由外國人主持,未受北洋政府實際管理和運營。
1914年3月1日,中華民國郵政總局代表「中華民國」加入萬國郵政聯盟[7]:44。1919年,郵政儲金業務在上海開辦。1920年3月15日,郵政儲金匯業總局成立,設址於上海福州路5號,由劉書蕃任「總辦」(後改稱「局長」)。
1927年11月1日,在國民政府主導下,交通部郵政總局於南京成立,並任命時任北京的郵政總局的總辦鐵士蘭為總辦[8]:416,內部先後設有「八處二室一委會」[註 1],下轄各區郵政管理局、辦事處等,以管理全國郵政事務為主要職責。1928年,南北兩總局在上海簽訂共管全國郵政條款[7]。1929年6月12日,交通部郵政總局密令鐵士蘭結束北京總局局務,準備南遷;之後國民政府克復北京,交通部郵政總局即裁撤北京總局,人員、文件均南遷,全國郵政統一。[8]:418
1932年滿洲國成立後,在交通部內設郵務司。1932年7月23日,中華民國交通部宣佈停辦東北地區郵政業務;7月25日,奉天、吉黑兩郵政管理局奉郵政總局命令,全體郵政員工撤入關內。7月26日,滿洲國交通部接管在東四省的中華郵政,並且發行「滿洲國郵政郵票」,面值以中銀券計算。至此,中華郵政結束了在東北地區的郵政業務,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
1935年,國民政府制定公佈《郵政法》,郵儲總局改制為「郵政儲金匯業局」,隸屬於交通部郵政總局,並同時開辦簡易人壽保險業務。
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7月18日郵政總局命令各局不得內撤[7]:84。淪陷區的郵政仍然接受中華民國交通部郵政總局的領導,沿用中華民國郵政發行的郵票。郵票也由中華民國交通部郵政總局上海供應處供應。重慶國民政府在國際通郵樞紐上海設郵政總局上海辦事處,代表重慶指導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郵政運作。1937年12月在北平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938年8月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郵政總局」。1940年3月,分別改稱「華北政務委員會」和「華北郵政總局」。1938年3月「中國聯合準備銀行」在北平成立後,由於華北和上海的幣值不同,中華郵政在經濟上蒙受了巨大損失,為防止其他地區郵票的流入和利用郵票套匯,1940年下半年起中華民國郵政總局上海供應處即在供應華北的郵票上加蓋「限冀省貼用」、「限魯省貼用」等字樣,發往華北地區,定於1941年發行,「華北郵政總局」拒絕出售這種加蓋郵票。1941年起另由「華北政務委員會」印刷局仿照印製中華郵政郵票,並利用庫存的郵票加蓋華北各郵區(地區)名稱行用,面值以「聯銀券」幣制計算;1942年起發行加蓋「華北」字樣郵票和改值郵票等。
1938年4月蒙疆聯合委員會成立「蒙疆郵電總局」,初期沿用中華郵政郵票,由「華北郵政」供應;1941年曾用中華郵政郵票和華北郵政郵票加蓋「蒙疆」字樣原值和改值郵票。1943年發行「蒙疆郵票」。
1938年3月27日,在南京成立「中華民國維新政府」。1940年3月30日,成立汪精衛政府。1943年7月,南京偽郵政總局接管了中華民國郵政總局駐滬辦事處,用中華民國郵政的名義發行郵票,以中儲券計值;後發行中儲券面值郵票。
1938年10月21日,日軍佔領廣州市,隨後又佔領廣東部分沿海城市。1938年12月下旬成立偽「廣東省政府」,仍然沿用中華郵政郵票,但按日本軍用郵票折半出售。1942年「廣東省政府」強制以中儲券為法定貨幣,由於偽政府故意壓低法幣與中儲券的比率,以至套購郵票牟利,使郵政部門受到嚴重損失。1942年6月13日,廣東省郵政管理局發行加蓋「粵區特用」字樣郵票。1943年3月「南京郵政總局」接收廣東郵政,直至抗戰勝利為止。
1938年,日本佔領當局和傀儡政府逐漸開始控制郵政,但一些地區郵政機構維持與重慶的聯絡達5-6年之久,例如上海郵政局直到1943年才被日偽控制。雖受日偽干預控制,淪陷區郵政機構仍通過密函渠道繼續與重慶在重大事務方面保持聯絡。1945年戰爭結束,中華郵政恢復管理各淪陷區郵政。[9][10]
抗戰勝利後,中華郵政總局於1945年11月17日接管了滿洲國郵政,成立「郵總駐長春辦事處」,下轄遼寧、錦州、吉林、牡丹江等郵區。並於1946年2月開始發行東北貼用的郵票。
1946年5月5日,交通部成立臺灣郵電管理局,隸屬交通部郵政總局與交通部電信總局。
1949年4月1日,奉交通部核准,臺灣郵電管理局分拆為臺灣郵政管理局與臺灣電信管理局。
1949年「中華民國郵政」郵票銘記改為「中華郵政」,同年郵政總局及郵政儲金匯業局自大陸遷臺。郵政總局留在大陸的業務,在新中國成立後被中央人民政府接收並組建為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後改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台灣時期
[編輯]1980年9月1日,交通部郵政總局因應業務發展及加強經營管理需要,將轄屬臺灣郵政管理局改制為臺灣北區、臺灣中區、臺灣南區郵政管理局。
2002年7月10日,總統令,修正公佈《郵政法》。2003年1月1日,《郵政法》修正條文施行,交通部郵政總局正式改制成立由交通部持股之國營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
歷任局長
[編輯]郵政區域劃分
[編輯]1914年,郵政總局實施「郵區」制度,將全國劃分為21個郵區,各郵區設置「郵政管理局」作為最高主管機關,郵區之下再設各級郵局。
-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前
1945年中國抗日戰爭勝利後,郵政總局將全國重劃為27個郵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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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後,全國僅餘福建和台灣2個郵區,遷臺後的福建郵區存在時間很短大約在1955年前後遭到撤銷(與臺灣郵區合併)。由於台灣的郵政業務日漸龐大,郵政總局於1980年9月1日將台灣郵區分割為台灣北區、台灣中區、台灣南區等3個郵區,各設置一個郵政管理局,直至郵政總局公司化為止。[12]
- 臺灣北區郵政管理局(局址位於今臺北郵局):下轄臺北市、臺北縣、基隆市、桃園縣、金馬地區與軍郵局所
- 臺灣中區郵政管理局(局址位於今臺中民權路郵局):下轄新竹縣、新竹市[註 2]、苗栗縣、臺中市、臺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註 2]、宜蘭縣、花蓮縣與臺東縣
- 臺灣南區郵政管理局(局址位於今高雄新興郵局):下轄台南市、台南縣、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與澎湖縣
註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引用
- ^ 鄭曦原. 共和十年(上):《紐約時報》民初觀察記(1911-1921). 遠流出版. 2011年11月1日. ISBN 9789573268734 (中文(臺灣)).
- ^ 上海郵政大樓 中華郵政代表性建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央社,2016年3月20日
- ^ 藏品欣賞-郵票類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國郵政文史中心(中國郵政郵票博物館),2009年
- ^ 《中華郵政前清宣統三年事物總論》,1912年
- ^ 紀013中華郵政開辦40週年紀念郵票. [2016-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09).
- ^ 常017倫敦版帆船、農穫、辟雍郵票. [2016-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09).
- ^ 7.0 7.1 7.2 交通部郵政總局. 中華郵政百週年紀念專輯. 交通部郵政總局. 1996年3月20日 (中文(臺灣)).
- ^ 8.0 8.1 晏星. 中華郵政發展史.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94年10月1日. ISBN 9570510056 (中文(臺灣)).
- ^ 淪陷區郵政的郵票. [2016-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6-11).
- ^ 抗战时期与沦陷区通邮(2). [2016-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1).
- ^ 中華郵政公司公司簡介. [2020-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30).
- ^ 中華郵政史編纂小組. 第五篇第三章. 中華郵政史: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紀念. 臺北: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第 270~272頁. ISBN 978-986-03-0383-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