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黃牛是利用關係與職權來達成司法或行政機關之目的,也就是不正當的勾結,但大多數都是詐欺,或辦事不利的吹牛者,常見的有賄賂、挲圓仔湯,如果這種風氣一但盛行,長久下來是會造成社會動盪,人們更多的不幸。
接觸司法黃牛的人,弊大於利,因為長久在此領域之人,良心與同理心幾乎會消耗殆盡,(或天生就沒有)就算事情辦成了,隨着時間的推移,隱患危機伴隨而來,除了個人資料的安全,自然權利、生命與財產的保障,或許有一天自己良心發現了還要受到良心譴責的痛苦,若事情沒辦妥當更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請鬼拿藥單,事情越弄越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