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帽山綁架案
大帽山綁架案是指1994年在香港發生的一宗綁架撕票案,十歲男童王雲騫在上學途中被綁架,綁匪要求男童父親繳付港幣三百萬元贖金,並多次更改交付贖金的時間地點。警方追查後發現男童的堂叔父牽涉此案,並採取連串行動拘捕多名涉案同黨,其中一名涉案男子表示男童被藏在大帽山,警方搜索兩天後,在山坡草叢上發現王雲騫的屍體。此案曾經動用刑事情報科,而男童伏屍山坡上的照片曾經轟動香港,有人批評報章刊登該照片使死者家人感到不安。
案發經過
[編輯]1994年9月26日,家住北角的十歲男童王雲騫,在中午乘坐保姆車往跑馬地東院道上學期間,被案中綁匪以爺爺生病入院為理由,誘騙男童離開學校,隨綁匪而去。男童就讀的學校於當天下午一時接獲聲稱是男童家長的來電,表示要替男童請假,校方信以為真,直到當天下午三時男童父親接獲綁匪的來電,要求男童父親在指定限期內繳付港幣三百萬元贖金,其後減價至二百萬元,男童父親報警求助。警方出動刑事情報科狗仔隊負責跟蹤和監視交付贖金的過程,於9月27日在觀塘裕民坊發現一名男子走到電話亭打電話,男童家中的電話亦在此時響起,警方的電話追蹤器發現電話的來源是來自該電話亭,軍裝警員查看幾名在場人士的身份證,經追查後發現其中一人是男童的堂叔父。警方發現男童的堂叔父經常到澳門賭錢並輸掉三百萬元,曾經向男童父親借錢但遭拒絕,並從他的電話通話紀錄中發現四名相信是同黨的男子。綁匪多次致電男童家人,要求更改交付贖金的時間地點,期間並沒有交代男童的情況,警方懷疑男童已經遇害,並發現男童的堂叔父等兩名綁匪已經離開港到澳門。
警方於9月28日決定採取行動,搜查觀塘、牛頭角、中區等多個地點,拘捕三名涉案男子並查獲一輛涉案汽車,同時在澳門拘捕一名準備潛逃往中國內地的涉案男子,該名男子向警方表示男童被藏在大帽山。警方出動約二百名警員,聯同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展開搜索行動,於9月30日在山坡草叢上發現王雲騫的屍體。1995年1月,男童的堂叔父於四川重慶落網,與另一名姓葉主謀被判綁票及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轉為控方證人頂證兩名撕票主犯的姓方男子獲法官輕判入獄八年;另一名姓呂犯人因扮演角色不重,被判監五年;協助致電男童家人索取贖金的姓黃犯人則被判監三年。[1]
參考資料
[編輯]- ^ 蕭瑩盈. 堂叔夥四青年綁架姪兒 奇案警司:小童極無辜. 壹周刊. 2000-06-05 [2020-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2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