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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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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輔之
大明南京工部尚書
籍貫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出生嘉靖二十六年
(官年為丙辰年九月二十一日)
逝世崇禎二年
配偶娶孫氏
親屬(子)張洪、張灝、(侄)張溥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張輔之(1547年—1629年),字爾贊,號容宇,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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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鄉試六十九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六十五名,登三甲第八十一名進士[1][2]。禮部觀政,初授行人,十九年八月授工科給事中,二十年四月升禮科右,二十一年正月升兵科左,巡視京營,升兵科都給事中、太僕寺少卿。

萬曆四十六年九月,起升南太常寺卿,改南京大理寺卿。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遷左侍郎。天啓三年(1623年)二月升南京工部尚書,同年七月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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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尤立;祖父張鯨;父張仲。母方氏。具慶下。弟張翼之[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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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