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璋(15世紀—16世紀),號杏橋,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李璋是用功讀書,寒暑無間,赴鄉試落榜後拿着衣服到文廟焚毀後再拜,妻子劉氏為他預備物資強迫再次赴考,是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湖廣鄉試舉人,授彭山知縣,免除地方苛政,興行惠政,四川人民稱頌,不久去世[1]。
- ^ 1.0 1.1 同治《公安縣志·卷六·人物誌》:李璋,號杏橋,下帷攻苦,寒暑無間,錄科遺其名,取青衿詣文廟焚之再拜而出,妻劉預買舸備糗強令赴,大收得入闈,試出以文示同捨生,生曰:「售矣。」顧後予大怒唾之。已而果然中嘉靖乙酉舉人,仕蜀彭山令,蠲煩去苛,興行布愷,蜀人稱焉,未幾卒於官。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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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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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彭山縣知縣 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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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李時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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