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文
外觀
琉球文是指為了用文字記載琉球語(尤其是琉球語沖繩中央方言)的系統方法。[1]
琉球語沖繩中央方言在歷史上曾是琉球王國的官方語言之一。在琉球王國時代,琉球人使用夾雜有少量漢字的平假名記載琉球語。著名的琉歌大集《思草紙》(おもろさうし)亦是使用平假名記載的。
1872年,琉球被日本兼併後,琉球語被當作了日本語的一種「方言」看待。儘管琉球諸語與日語關係十分密切,兩者同屬日本-琉球語系,大部分語言學者認為沖繩話是一種獨特的語言,同時認為琉球群島各島組的方言也可被認為是獨立的語言。但是在日本國內,包括沖繩人在內的多數民眾仍認為沖繩話是日語的一種方言,儘管對標準日語的單語言使用者而言,沖繩話在口頭上難以理解。
由於琉球語和日本語之間存在着一定差異,導致了琉球語無法準確記述。為了解決這種差異,一些語言學家參照了日語書寫系統,創立了一些琉球文,不過所有這些書寫系統在民間都還沒有得到普及。
琉球語各種文字
[編輯]目前琉球語的文字共有四種。
- 慣習表記法:完全按日語發音,使用日語片假名表記。
- 協議會表記法:由沖繩語普及協議會提出的一種表記方案。
- 琉球大學表記法:由琉球大學下屬的沖繩言語研究中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提出。與其他表記法不同的是,該表記法試圖更準確地記載發音,使用片假名書寫。本文為了方便起見,改用較為常見的平假名進行表記。
- 新沖繩文字:船津好明在其著作《美妙的沖繩方言》(美しい沖縄の方言, ISBN 4-905784-19-0)中提出的一種新型琉球語表記法。他使用日本語的平假名記載琉球語,並發明了一些記載琉球語專用的新假名。
- 1: 單語的最初部分。
- 2: 琉球大學表記法例外, [i], [u], [e], [o] 寫作 ゐ、をぅ、え、を(ヰ、ヲゥ、エ、ヲ),[ʔi], [ʔu], [ʔe], [ʔo] 寫作 い、う、いぇ、お(イ、ウ、イェ、オ)。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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ん | っ | ー | |
' | 'n | ||
慣習 | ん | ||
協議會表記 | っん | ||
琉球大學 | |||
新沖繩文字 |
相關條目
[編輯]註釋
[編輯]- ^ Central Okinawan at Ethnologue. [2012-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18).